【明慧网2001年12月15日】我是一名16岁的中学生,通过修炼法轮大法,我才从内心深处真正明白了人生的真谛,认识了法轮大法的的确确是一门超常的科学,是最精深的。教人要以“真善忍”为准则,能给真正的修炼者带来身心的健康,普遍使人心向善,道德高尚。7.22以后,我曾多次以各种方式向人们讲清法轮功真象,并于2000年10月去了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暴徒们强迫叫我骂大法,由于我坚决不说,被他们强行抓入警车,送入某地,后又被转入第二看守所。由于我自始至终坚决不写“保证书、悔过书”等对大法不利的半个字,而被非法刑拘了近十个月,最后暴徒勒索了家人一笔巨款,并抄走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才放我出了这阴森的高墙。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我为了抗议对大法与修炼者的迫害,用生命为代价来证实大法是清白的,师父是清白的,大法修炼者是清白的,先后绝食绝水四次抗议迫害,并被二看所恶警崔某命令其他邪恶之徒强行残酷从鼻腔插管灌食。为了炼功,我被恶徒崔某把手脚紧紧铐在一起,长达5天。我开始绝食、绝水抗议。因为坚持炼功,以结印姿势发正念,而被恶警拉出去用电棍强行电过三次,其中两次是脱了衣服电,电的部位包括:大脑中枢神经部位、脸、嘴、脖子、前胸、两臂内侧、胳肢窝、大腿、背。一次在用电棍电时邪恶之徒说:“你说不炼了,或不在这儿炼,我们就不电了。也不给你带镣子。”由于我坚持不说,恶警电累了,又给我带上了连杀人犯都没有用过的二看守所最大的脚镣(大约25斤重)。还有一次恶徒崔某开会说:“不许在号里讲任何与法轮功有关的话。”但是我坚持在写思想汇报和开号会时说那句世界上亿万大法弟子与善良人们的心声“要求无罪释放全国的所有被关押的大法弟子”,又一次被恶徒崔某迫害,他用电棍电我的脸、嘴后,以手脚连在一起(弓腰90度不能挺直)的方式戴刑具10多天。又是因为我们不配合所里的邪恶之徒强加于我们这些善良的大法弟子的无理要求,而被半天半天的罚蹲。
市公安局的邪恶局长亲自来二看守所逼迫我放弃“真善忍”信仰。他说:“你写一个‘不炼了’,我马上就放你出去。”我只说了一句:“法轮大法我要修到底!”他气得暴跳如雷,站起来拍着桌子说:“你不写就死在里边!可以给你下逮捕判刑。”恶警又把我关进小屋。找两个刑事犯监视我,试图逼迫我放弃修炼(这两个人现在对大法都有了正念),关了近三个月禁闭后,邪恶之徒看实在没有丝毫效果,才把我放回大号。
被抓前,我在学校一向是同学们都知道的“不计名利,乐于助人”的学生,“真善忍”就在我心中,就是我做人的准则。可我被抓后,学校因怕受到江泽民恐怖政府“株连制”的牵连,非法开除了我的学籍。现在我虽然被放出来,仍没人身自由,一直有人监视监听,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也被邪恶之徒迫害得支离破碎。
十六岁的我只是坚持真理、坚持正信,不说违心话,何罪之有?当权者凭什么就剥夺了我的一切人身自由,把我关进大牢,使我有家不能回,有学不能上?凭什么又用各种酷刑残酷折磨我,企图逼迫我这个时刻按“真善忍”宇宙大法要求的修炼人背叛信仰?我真不知他们要把我这个时刻按照“真善忍”标准要求的人变成什么人。
《李洪志师父在北美大湖区法会上的讲法》中说:“看上去我们把一个传单给了一个常人,看上去我们把一个真象讲给了常人,我告诉大家,如果在正法这件事情结束之后,人类将要进入下一步的事,头脑中装了‘宇宙大法不好’的这个人、这个生命,就是第一被淘汰的对象,因为他比宇宙中再坏的生命都坏,因为他反的是宇宙的法。那么我们在讲清真象的时候,清除了一些人对大法邪恶的念头,最起码在这一件事情上不是救了他吗?因为在大家讲清真象过程中有人得法,不只是去了他们的罪,同时还度了他。”
我作为一名大法弟子,心中时刻装着“真善忍”,没有敌人,没有怨恨。我愿为唤醒被铺天盖地的造谣舆论蒙蔽的世人对大法的正念而献出自己的一切。
我的师父还说:“人类啊!清醒过来吧!历史上神的誓约在兑现中,大法衡量着一切生命。人生的路自己走。人自己的一念也会定下自己的未来。珍惜吧,宇宙的法理就在你们面前。”(《再论迷信》),“众生珍惜大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定论》),“善与恶的表现中都充分体现了各自将要得到的结果。众生,将来的位置是你们自己选择的。”(《走向圆满》)。
善良的人们,亿万大法弟子在发自心底的呼唤你们:“赶快清醒吧!要为自己的生命负责!牢记“法轮大法好”,共同抵制一切对大法与弟子的迫害,为自己的生命开创美好的未来!”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2/20/169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