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 回忆起五十年前,我得到辨证唯物论的启迪,不满当时国民党的统治,有了师友的帮助,作了第一次抉择:投身革命,勇往直前。家庭和亲友都认为我走了歧途,放弃上学深造,出国,恋爱等幸福,非常可惜。多年来,我给朋友,同学的信中,申明这样的抉择,绝不后悔。在中国,生活虽然条件差些,但经历了酸甜苦辣,充实了人生,可以说上几十个故事。如果我很早就来到父母的身边,情形就不会如此。
至于一九八二年来加拿大探亲后决定定居(第二次抉择),当时的家庭,原工作单位都认为我不对。他们以为我贪图享乐,抛妻弃子......,其实,我不想再回到那种口是心非,假公济私,你争我夺的氛围中去。事实证明,我这个抉择没有错了多少。
一九九七年九月,我作了第三次重大抉择:修炼法轮大法。现在,学炼法轮大法快两年了,正感到高兴的时候,得悉中国政府宣布法轮功为非法组织,说他如何如何不好。
对此,我接受以前历次重大政治事件的教训,认真思考。反胡风,反右派,大跃进,人民公社,大炼钢铁,批判彭德怀和十年文化大革命...这些事件的结局,人所共知,老年人记忆犹新。这一次呢,同样冠冕堂皇地说是严肃的思想政治斗争。可是公布的罪状却很难使人信服。
我修炼以后,身心健康,思想开朗,步履轻快,不参与政治活动,淡泊名利,一心向善,怎么能说是使身心带来严重的恶果?
我所读过的法轮功的书,所听到的讲法录像带中,都没有“世界末日来临”之说,有的只是严厉批判这种煽动人心的谣言,在李洪志先生的讲法录像带中,有一句话“没有世界末日”。现在变成了“世界末日”。“没有”这两个字被人以高科技抹去了。这种手法,与文革中的“割头术”换照法差不多。中国政府已经焚书毁带,幸好,海外的书和带还大量地存在。这些都是物证。真的假不了,假的也长久不了。戈培尔说:谣言重复多遍就变成事实。这是十年文革中惯用的手法,何其相似乃尔。
中国当局在做法上,没有严格依宪法行事,以法治国。
七月二十六日,THE GLOBE AND MAIL(环球邮报)已报道了加拿大政府致中国政府的信。信中的立场是:中国宪法保障十二亿中国公民和平集会和自由请愿的权利,因为法轮功学员是以和平方式寻找与政府对话,反映其真实情况的:中国已签订了联合国人权公约,它保护基本的人权集会和言论自由。
作为加拿大公民,我要遵守加拿大的法律,拥护其国策,拥护其公正,严谨的立场。
中国当局对待法轮功,在问题的性质,处理的根据(所谓罪状)和做法上,都有使人不能信服的地方,治了人,治不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