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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轮大法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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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法轮大法的合法性事实上政府早已承认。如法轮大法(简称法轮功)原来注册于中国气功研究会,隶属于中国气功研究会领导时,多次被评为“明星功派”,并且多次受到政府许多部门的嘉奖,而且在所有功派中被公认为声誉是最好的,祛病健身效果是最好的。这一切都是有确凿证据可查的。

    由于法轮大法不是气功,而是往高层次上修炼。为了强调“修炼”,不动钱物,于1996年主动退出了中国气功研究会,并同时向民政部等部门申请成立“中国法轮佛法研究会”。由于当时中国政府正处于改革、调整、整顿阶段,对社团登记暂时停止。法轮佛法研究会筹备组通过各种渠道向各级政府部门表明了申请注册的要求,并将申报材料送到各有关政府部门,并且一直都在进行申报注册工作。直至98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决定对中国的所有气功进行统一考察、注册工作。这样法轮佛法研究会(即原中国气功研究会注册的法轮功)也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现更名称为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提出申请,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的职能部门严格地按照科学标准和要求对法轮大法进行全面、细致、科学、严格地考察,经过数月的审查和大量地取证材料、录象等等一切科学地鉴定工作,证明法轮大法确实是一个非常好的功法,他在祛病健身、提高人们的精神文明、提高人们道德行为规范、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等方面,确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国家气功评审调研组领导的讲话(1998.10.20,参见附录一),或参见http://www.minghui.ca)。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决定准予法轮大法注册,但有两个条件:1、法轮功要按气功收费管理方式管理收费;2、不能提及另外空间的高级生命──佛道神。如果法轮大法研究会筹备组同意这两个要求,当时就注册了,也就不会出现今天的情况了。

    但是由于法轮大法是往高层次上修炼的大法,他不看重金钱,义务教功,大家都是义务为学员服务,绝对禁止向学员收费,学功用书等除一些学员为方便新学员义务代卖外,都强调到书店去买,所以第一条无法满足。

    而关于另外空间高级生命问题是现在全世界的科学家正在努力探索研究、寻找的问题。如美国航天局就发射了灌制世界各种语言声音和人类图象的金碟到宇宙空间中去,以寻觅另外空间的高级生命,并通过金碟来了解地球文明。事实上,如果另外空间高级生命的科学技术比我们人类发达,能够做出人做不出来的事情,并能够影响到我们这一空间。而相对于人来说,看他们真神,象神仙似的,了不起,人们就可以把另外空间的高级生命称为佛道神。所以佛道神(即另外空间的高级生命)存在与否的问题不是由某几个科学家、某些团体、某些政府部门、某一个国家来断定他们的存在与否,而应该由全世界的科学家通过科学方式来探索研究进而做出科学的结论,也就是说另外空间的高级生命佛道神是否存在的问题,这是个科学上的问题,科学的问题只能通过科学方法来解决,否则就违背了自然规律。

    从科学角度来看,在科学上要肯定什么是很难的,但要否定什么更难。比方说我们要肯定某个人做过某事,这只要在其一生中发现一次就肯定了。而要否定某人没做某事,则需对其一生的全过程进行全面地判断才能做出,可见否定比肯定更难。同样在科学上要否定什么也需要穷举所有的可能性来进行排除否定。如果穷举不完备,则严格的科学结论就无法做出,在不完全穷举下所做的否定判断只能是猜测,不能说是科学的结论。

    故由以上讨论可见,无神论就是否定了另外空间的高级生命的存在,没有在科学上穷举所有的可能性来进行严格的科学研究、排除和否定。故说无神论是建立在不完备的科学推理基础上的猜测,它恰恰是违背了科学实事求是的原则而轻易做出的不严格的推断,是不科学的主观臆断,不能作为科学的结论。由此导致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都局限在这些窄小的思维空间范围内,使人们思维受到禁锢,忽视了另外空间的生命存在的多样性,使人们的创造性受到限制,进而使人们遇到难解的现代物理学、现代生物物理学等现代科学的前沿问题时很难打破原来思维框框的束缚,做出创造性的科研成果来,使人们的思想陷入形而上学的泥坑。

    根据现代科学的可证伪性,实质上现代的科学都是可以证伪的,也就是说现在科学的成立是有条件的,在更一般的条件下,现代科学就必须做出修改,以适用于更一般的情况。严格地说,在现代科学不适用的领域硬要强行用之,那肯定是错的,甚至得出荒唐的结论。也就是说真理是相对的,这与马克思主义是相通的,是不矛盾的,完全一致的。而且当人们的理性认识超前于现成的理论和实验所能达到的水平时,很容易被认为是异端邪说,甚至被认为是“伪科学”,这在科技史中是非常常见的。所以,要有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思想,使好的在碰撞、交流、争鸣中发展得更好,使劣的自然淘汰。不负责任地下结论或者说是“伪科学”或是“异端邪说”,如把超常的科学法轮大法说成是“歪理邪说”,这是犯了没有在科学上穷举所有的可能性来进行严格的科学研究、排除和否定就做出的错误结论,是极不负责任的,这在科学中犯的错误是要付出使现代文明发展失去最佳发展的沉痛代价。

    因对超常科学的下结论,应由全世界的科学家经过科学的严格研究后才能下结论,而不是由某一个政党或政府来下结论。如李森科在前苏联曾以科学权威自居,对不同的学术观点,当时的科学还没有认识到的,授之以伪科学大棒,致使前苏联的生物学发展受挫。事实上现代科学正向不习惯的、出乎意外的、甚至仿佛是不可能的方向发展。无数有科研经验的人都有这样的体会,即所做出的如是在一门学科领域的大多数人认为不可能的或做不出来的东西,那才是真正有大的突破,才真正为科学做出了大的贡献。不然,就较平凡了,就不是革命性的成果。

    事实上,法轮大法根本不是唯心主义。因为当人们思考什么问题时是有能量的,而根据爱因斯坦狭义相对论的质能关系,能量和质量是等价的,也就是说它是一种物质存在形式,并非是空无、唯心的。而根据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时空是物质的存在形式,不同的物质可以有不同时空的存在形态,也就是说宇宙有不同的空间存在,在这不同的空间中可以有不同的物质的存在形式。而根据现代变分原理,所有的物质运动规律的导出,必须满足取极值的变分原理,也就是说在所有的可能的运动中,这些物质的系统不但会选择,而且会选择最好的取极值的那一个。可见它也是生命的一种物质存在形式,并非是唯心的。

    另一方面,假使另外空间的高级生命──佛、道、神是唯心的,依据中华人民国共和国宪法,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故法轮大法提到的另外空间的高级生命──佛、道、神并没有违背宪法。

    法轮大法没有宣传世界末日,相反李洪志先生1998年3月和1998年5月先后在美国和德国讲学时,针对有人提问明确回答:我可以严肃告诉你们,说1999年世界末日发生人类劫难是根本不存在的。李洪志先生以前说过的地球曾经爆炸过是指外小行星曾经撞击地球等而引起的爆炸,使地球的物种消失,如恐龙等。

    另外官方媒体声称所谓练法轮功出问题的人为七百多人,且不说这些人是否是真正地按法轮功要求做的修炼者,退一万步讲,假使这些人与法轮功有关,故其出问题的概率按七百多人除几千万计算为几十万分之七点几;按七百多人除一亿多人计算其出问题的概率为百万分之七点几,这样两个极小极小的比例,在严格的科学统计意义上是完全应该忽略不计的,而医院治病出问题的概率远远超过这个数字。更何况这743人是如何极尽能事而搜罗来的。如此,不是正说明法轮功的祛病健身效果超常吗?

    由以上各方面的讨论足以对法轮功之超常略见一斑。法轮大法是完全合法的非常好的修炼大法。因此,我们呼吁全世界主持正义的人们不能只看一面的报导,应去深入真正地了解我们法轮大法;呼吁中国政府取消禁止法轮大法的错误决定。因事实胜于雄辩,真理是不可被掩盖的,时间能说明一切。

    修炼法轮大法的部份科学家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日


    附录一:

    国家气功评审调研组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在长春、哈尔滨召开各界法轮功学员座谈会

    【编者按】国家体总曾于98年派出调研组到长春和哈尔滨对法轮功进行调研,分别召开了各界法轮功学员座谈会。与会的学员实事求是地介绍了他们为什么修炼法轮功、法轮功有哪些好处,以及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调研组组长某负责同志发表了讲话,摘要

    如下:

    某负责人讲话:

    这一次健身功法评审,关于法轮功的问题,国家体总委托我和管谦,李志超,到长春对法轮功做一个了解。关于法轮功的问题,是这样的:一个对于功法、功效,包括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是没有疑议的,是应当充份肯定的。

    所以刚才大家谈到的功法功效问题,这个没有疑议的,都是肯定的。如果这里边有某些方面有出偏的情况,那么这里边有多种原因。你没照他的方法去修炼,可能出现这个情况,任何一个功法,不可能一点偏也不出,本身也不符合客观规律的。

    通过调查了解,长春有十几万人在炼法轮功,而且层次较高,有十几所大专院校的教授、博士导师、高级干部,还有从工人到知识分子各个层面上的都有,确实功效很显著。这一方面没有疑议。但是从社会上反映的情况来看,对法轮功有些误解,争议,我们通过了解有些问题已经弄清了,但是还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刚才我讲了,就反映出这些问题,我们的想法,比如你要说法轮功带有宗教色彩或者是民间宗教,那么你要拿出依据,什么依据呢?构成什么条件才是民间宗教,哪些属于宗教色彩你明确提出来。如果不是这样,那就不是宗教。

    再一个是排医性,排他性的问题。如果说李洪志老师没这样讲,是我们下边理解的问题,那我们要把学员和老师要分开。下边学员说这个说那个都是可以的,但是不能把这算在李老师身上。比如说,排医性问题,李洪志老师在那个地方说的,因为在讲学里或者在著作里没有这个说法,这个要以事实为根据处理这个问题。必须是李洪志老师本人怎么说的,不要哪个人反映的,听这里说的,听那里说的,那不行,不能作为依据。

    这些事情,我们在长春调查完了之后,专门写了个报告给国家体育总局。我们认为法轮功的功法功效都不错,对于社会的稳定,对于精神文明建设,效果是很显著的,这个要充份肯定的。

    我们希望这些大的功法能够纳入国家的渠道,便于更好地发展。小平同志讲几个有利于,我们就去做。如果说这个功法从根本上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有利于老百姓的根本利益,我们就应该大力支持。因为我们国家性质决定的,你共产党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考虑这个问题,这样,只要老百姓拥护的,对老百姓的身心健康有好处,我们就应该支持,应该做的。这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如果里边有不足的地方可以改进,可以完善。因为任何事情都在发展当中,都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完善。 马克思主义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也是在不断完善,向前发展的,任何事情都是这样的。

    对于在座的各位认真负责地为我们介绍你们修炼法轮功的情况和你们的看法,我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要如实地,实事求是地把你们的情况向国家体总和评委会同志们介绍、汇报。我相信会公正地处理这个问题的。

    祝同志们在修炼的道路上,再上一个新的层次!同时祝你们合家欢乐!万事如意!心想事成!

    (摘引自国家气功评审调研组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在长春、哈尔滨召开各界法轮功学员座谈会录影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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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时间:1999年8月2日  发稿时间:1999年8月11日  文章分类:【学员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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