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月5日】刘金英,女,原河北涞水县信访局副局长,自99年7月大法被迫害以来,曾多次进京护法,多次被非法拘留。2000年4月因签向人大反应情况被捕。迫于江泽民残暴的封建式的株连政策,当时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各级领导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城关镇等3个镇的党委书记被免职。在江泽民的淫威下,狱警对刘金英进行了残无人性的毒打。邪恶的管教们用木棍,皮带多次将她打昏,在用冷水泼醒,接着用刑。她的臀部、后背被打的鲜血淋淋,惨不忍睹。而刘金英仍慈悲善意的向他们洪法。灭绝人性的狱警用沾满污迹的苕帚戳进刘金英嘴中乱搅,顿时她的口中鲜血喷出,其惨烈程度非语言可描述。在涞水看守所,刘金英仍揭露邪恶,讲清真相。她为大法舍尽一切的高尚境界,伟大的行为与一身浩然正气令犯人也竖起大拇指说:“了不起!”2000年6月,涞水县人民政府审理了刘金英一案。在法庭上,她正气凛然,神态自如,历数江泽民的罪恶行径,阐明法轮大法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道理,并用亲身经历向审判员们洪法。慈悲的正念之场顿时充满了整个法庭,台下响起了热烈持久的掌声。审判长等人顿时哑口无声,后不得不重新“审判”。
2000年12月底,公审她和其他弟子的审判在涞水县广场举行。公审前,邪恶的势力在正义前不得不使出拙劣、卑鄙的伎俩,邪恶的狱警给她戴上了38斤重的脚镣,并用胶带封住她的嘴,而她依然是大气凛然。武警如临大敌,五步一岗。在台下,人山人海,涞水的百姓们议论纷纷,对如此手段对待大法弟子表示极大愤慨,认为这种做法只会对社会稳定起反作用,如此下去国家将面临危险。
刘金英不愧是大法的弟子,她的大善大忍,以及大法赋与她超常的智慧在河北传为佳话。
(大陆弟子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