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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大陆批判文章中的几个问题谈谈认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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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0年4月23日】自去年夏天中国政府开始镇压法轮功至今已有很长一段时间了。现代文明社会对异端思想的控制,让“焚书坑儒”的祖先们汗颜。各新闻媒体更是倾巢而出,形成铺天盖地的强大的舆论攻势,至今依然硝烟弥漫。随着时间的推移,理应带给彼此的是理性的、负责任的思考。可错误的镇压还在继续,所谓深入揭批的文章依然是老调重谈。

    最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轮功现象综合研究课题组”研究得出“目前大量存在的是属于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半月谈》2000,3期)。既然是思想认识问题就不应该进行政治镇压,不能以政治檄文代替思考和分析。
    “真理不会向强权屈服,真理会越辩越明”。我仅就一些批判文章中涉及的几个问题谈谈自己的认识,不当之处,请指正。

    (一)对"精神控制"的理论分析

    “精神控制”被当成法轮大法的一条主要罪责进而成为当权者一把锐利的武器广泛使用,无需事实证明和理论论证。控制,自然要有物质手段的。精神控制是不是用强制的物质手段使他人接受某种思想,控制其精神?

    法轮功没有行政性组织,因而没有行政手段;也没有任何武装,没有任何暴力设施,从未动用任何武力;甚至没有宣传工具.法轮大法学员都是社会中的一员,没有脱离自己的工作单位和家庭,法轮功控制不了学员的任何东西:身体、生活、家庭、事业和前途。

    强制力必定不能脱离一定的物质基础.政府为什么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未能发现任何法轮大法的暴力设施?因为根本不存在。(我国官方电台,报纸对国外的邪教活动有很充分的报导,介绍了他们有固定的地点,有暴力设施,及管理人员等等,以及他们如何控制信徒的.对这种精神控制老百姓应该有一定的感性认识。)很长一段时间来有报道出许多原大法学员“幡然悔悟”、被转化的,他们之中有普通学员,也有辅导员,甚至站长等。报纸、电台不厌其烦的讲述其转化后的“认识”,却从来没能说清并证明他们如何被控制,或如何被迫去控制别人的。

    显然,这一意义上的精神控制不成立.那么,精神控制又是什么呢?《人民日报》2000年3月28日署名文章是这样解释的:精神控制即“编造末世论,使人产生恐惧和求助心理,对其产生强烈的依赖感,如果想要躲避劫难,就要听命于他,就要把今世生活,财富乃至生命都毫无保留地交给他来支配”。我真不知道这在说谁,说的到底是什么。我作为一个法轮大法学员,按政府的划分也算是“执迷不悟”一类的了,可我既没有这种心理,也从没听到过这些说法.每当我看到这些文章时,我总是很困惑:作者到底写给谁看的?可能只是给不了解真相的百姓看的吧。因为法轮大法要求学员做什么,不做什么,法轮功的书中讲了什么,学员很清楚。政府这种不符合事实的宣传文章只能使我们更加明白真理在谁手中,谁在造谣,谁在控制.

    首先,我们看一看事实:

    对于"世界末日"问题,李洪志老师几年前曾明确说过:“我讲的目的是告诉大家,一个是所谓的那种劫难是不存在的;一个是不做好人的人是危险的。”

    我本人,我身边的其他学员从没被要求听命于任何一个人.老师却要求我们用自己的理性去分析,为自己负责任.人是万物之灵,是最宝贵的,怎能把自己的生命交给别人呢?

    至于财富,老师从未要我们一分钱,辅导员等也是义务教大家动作,交出财富从何谈起呢?我们大多数学员从未见过李老师,我们只是每天做几套动作,看看书,交钱干什么?即使炼功,录音机等还是辅导员或学员自愿义务给大家用的.法轮大法对学员的要求都在《转法轮》中写得很清楚,《转法轮》在那明摆着哪,为什么不实事求是地调查研究一番?已被强制转化的原学员,是否政府一干涉,他们就不怕世界末日;就没有恐惧了?他们是如何被转化的哪?政府及单位领导是用说服教育的方法来做工作的吗?要是这样的话,表明他们还是有头脑的,那又如何能轻易被迷惑的?如果是采取开除党籍、公职、学籍,直至法办的手段来解决问题的话,看来,对丧失名利、蹲监狱的恐惧远远大于对世界末日的恐惧.那世界末日还那么可怕吗?要用事实说话的.

    其次,做一理论上的分析.

    在一些批判文章中都是以这样的论述来说明法轮功如何精神控制的.《光明日报》2000年3月28日的文章引用一转化者的话:过去自己一言一行都要按照法轮大法的要求去做.《人民日报》月28日署名文章也称:许多原练习者说,一旦接受法轮大法说教就无时无刻不感到一种巨大的精神控制,行动犹豫,语言小心.甚至思想也得不到自由,一切都象处在被监视之中.

    通俗地讲,我们都知道,我国历史上都相信善有善报,相信老天有眼,相信天网恢恢,都能自己在内心约束自己.因为事实上善恶都是由因果报应的.道德、良心之所以能发挥作用,就是通过人自己约束自己来实现的.上述行为有什么可奇怪的哪?西方不也讲上帝无处不在的吗?当然,现代人追求自由,难以认同此说.但人各有志,修炼的人有自己的精神信仰和精神追求.

    西方早已进入现代化,甚至是后现代化时期.但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出现宗教复兴.美国百分之九十五的人声言信仰上帝,在西欧,相信天堂、地狱、魔鬼的人占大多数.1997年,世界58亿人口中宗教信仰者占百分之八十一(《半月谈》,99年19期).为了分析《人民日报》的精神控制论,要从什么是信仰说起、《辞海》这样定义信仰:对某种宗教,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有学者分析;信仰作为一种精神现象而言,是信仰者对一定信仰对象所表现出来的感情、态度和行为.人类产生信仰感情一个重要原因是对生命终极目的的追求,人类渴望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并希望自己能成为自己的主人,这能从根本上激励人类的心灵,同时也因为支配人类的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强大,偶然和无情,在人类的心灵上激起恐怖、神秘、伟大等情感.信仰态度是信仰者对信仰对象的信服、尊重和奉行程度的主观表现,由于各种原因,信仰态度差异很大,信仰行为即信仰实践,是信仰者在信仰观念指导下的活动,以信义为最高准则.(《信仰导论》,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对于不修炼的常人来讲,在目前这可能是较有说服力,较客观的解释了.

    法轮大法学员为什么能坚定对大法的信念,置生死于度外?是因为这是我们的信仰,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是真正的科学.大法博大精深,通过修炼,使我们增加了无穷的智慧,对人生、对宇宙有了正确的认识,明白了人为什么活着.如果说有什么恐惧的话,那只能解释成对茫茫宇宙,对神秘的大自然的敬畏!至于那些"转化者",本来信仰态度因各种原因就有所不同,一时的迷惑或者改变态度都是正常的,不愿约束自己就放弃.在政府干涉之前就有人不修的,大法的门是敞开的,来去自由,有谁用武力,用行政手段威胁他们了吗?这不正说明,没有什么"控制"吗?撇开政治因素,这种“控制”之说实在太牵强附会。

    《旧约圣经》有这样一段记载:上帝为考验亚伯拉罕对他的信心,曾启示他将自己亲生的独子献祭.亚伯拉罕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通过了考验,他在上帝指定的地点准备好了祭坛和柴火,在举刀刺向亲子的时刻,上帝阻止了他.19世纪著名的哲学家克而凯郭尔由衷地称赞亚伯拉罕的伟大:他的伟大在于他的不可思议,他的伟大在于他的信仰.物欲横流的现代人除了"戏说"之外,能严肃的理解什么,又能理解什么严肃的事情?

    苏格拉底是古希腊的伟大的哲学家;醉心于哲学,对于政治从未表示任何兴趣.他认为自己一生的使命就是把他的同胞从无所用心的状态中唤醒,引导他们去思考生活的意义和最高的"善"劝人从善.晚年却被提起公诉,指控他危害社会;罪行之一是他不信奉国家承认的神,而信奉新的神.他认为自己是最正确的,是听从神的召唤,他没向法庭认罪求赦,而是从容赴死、在申辨中他指责雅典人"只关注聚敛钱财,而不关心真理和智慧,不去完善自己的灵魂,你难道不为此而感到羞愧吗?"(《苏格拉底最后的日子》,上海三联出版社)

    对信仰体系的分析还可以证明为什么法轮功不是邪教.《经济日报》2000年3月10日发表署名文章认为邪教有五大特征:秘密结社,崇拜教主,施行精神控制,散布末日毁灭,聚敛钱财.这是对这一段时期以来的论调的概括.事实上崇拜教主、精神控制恰恰是任何宗教或信仰的组成要素:教主崇拜即信仰对象,精神控制即信仰态度.宗教信仰历史悠久,有强大的权威.但世界上三大宗教都有行政干预的手段。当宗教信仰因种种原因缺乏生命力时,往往用其行政手段控制, 如天主教将布鲁诺处以极刑.至于说散布世界末日,看看世纪末报刊关于"千禧"的考证西方许多邪教是如何衍生出来的,就知道谁在说未日,现在书店里还有有关世界毁灭的预言及世界神秘现象揭秘之类的书在架上,似乎正向人们说着什么'聚敛钱财则正是宗教在当今邪变的表现.而秘密结社不能简单当成判断是非的标准,应该历史地、全面地分析.从耶稣传法起三百年,基督教一直处于非法境地,其活动都是秘密的并不断受到罗马的迫害.法轮功不是宗教.96年从气功协会退出之前是中国气功协会一员。并采用相同的"辅导员,站长"的叫法.之后则积极向各主管部门申请注册,被无理拖延拒绝.政府对有近亿群众参加的活动不予注册,置于非法境地,不进行管理和保护,是政府部门的严重失职却反而以此为借口来镇压,在民主和法治日益健全的今天实在让人难以理解.毕竟,现在不同于古希腊和古罗马.

    理不讲不明.希望我们多一些理解和宽容,而这样能避免专制,避免再给我们的民族带来不幸.

    (二)“血淋淋的事实”质疑

    从去年夏天以来,电视里时常出现一些原练习者因患病拒医而死亡,自杀,患精神病甚至在病态下杀人的报导.家属痛不欲生,声泪俱下.有时还有画面,血淋淋,通过感情渲染,使一些不了解法轮功的观众对法轮功产生恐惧甚至痛恨万分.官方最新报导共有1500多人因练法轮功而死亡.《人民日报》3月28日署名文章的作者从“最近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杀人命案看法轮功的邪教罪恶”.在56界联合国人权会上,中国官方代表从所谓法轮功致1500多人死亡,杀人害命者11人,导致精神障碍者651人等事实证明法轮功是邪教,因而政府打击邪教是正确的,是维护人权.似乎在新闻宣传上又出现一个新的逻辑:出现一些死亡(含自杀),出现精神障碍以至杀人的情况—一>邪教—一>镇压.

    对这些事件的真实性我暂且不论,仅从现象本身我提出一些困惑:

    第一.是不是炼法轮功就不许生病,不许死亡.炼法轮功必然能长生不老,否则,就是法轮功的罪过?

    第二.“法轮功练习者”是如何确定的?

    是不是凡练过法轮功的就是法轮功练习者?不论其后来是否放弃,是否按法轮功要求去做‘他自己说是就是吗?你说是他是就是吗?需要证明吗?如此说来法轮功组织并不严密,是不是其成员都要靠政府来确定。

    第三‘事实是否要经法院来认定,新闻宣传能代替法律,电台、报纸就是法庭吗?

    我们是一个法制逐步健全的社会,我们走过了“文革”那场浩劫,为什么还有法不依?经报纸,电台播出的事情的真实性靠什么来保证?情况失真时怎么办?

    证据需要核实吗?是否只要有人站在电台哭诉即是当然的受害者?真正的受害者和栽赃陷害者还要不要区分,如何区分?

    是否任何病亡,自杀,患精神方面的疾病都有一个能查明的原因,而且本人或其亲属不需公正、权威的专业鉴定就能自己知道?

    第四‘《人民日报》3月28日的文章中举的多是最近的案例,现在政府已宣布取缔法轮功,并认为取得决定性胜利;那为什么还会出现这些情况,且更恶劣;比例更大?问题严重性超过以往没有政府干涉的七年(政府宣布有百分之九十八已被转化,但最新公布的死亡人数比开始镇压时多100多人,仅《人民日报》上文中引用例子中,自去年夏天至今杀人害命,伤人的就有3例)是否从反面说明政府这种管理方式是无效的,甚或应承担某种责任?’

    法轮大法从未宣称练功可以长生不死,包治百病.李洪志老师在《转法轮》及其他书中,在早期面授的讲法中都讲过(大意):法轮功不治病,危重病人不能炼功.只有能把自己当成真正修炼的人,处处为善,按照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的,才能达到无病状态,要认为自己得病了,一定要去医院.李老师要求有精神病史的人不能炼功,不能同时既学法轮功又学其他的功.在《转法轮》第七讲中专门讲了杀生问题,炼功的人绝对不能杀生(自杀也算杀生).不能按照法轮大法要求做的,不能算大法弟子……这些人未能按大法的要求去做,明显不符合法轮大法的基本要求,能把责任推给法轮大法和李老师吗?目前我们社会中一些党员干部贪污腐化,那能因此而追究马克思的责任吗,只因为他们曾宣称信仰马克思主义?因为他们而否定共产主义宗旨?

    任何社会都有一定的死亡率,自杀率,精神病发病率,犯罪率,那么,应追究社会的什么责任?是不是这样的社会就是邪的,不正常的?正义,正常的人类社会是不是就不应该有死亡、有疾病?这还能是人类社会吗?人类的科学为追求延长生命,战胜疾病做了不懈的努力,取得很大的进展,但依然面临种种难题.难道说当某人宣称信奉法轮大法,只是看看书,练练动作就可以超越生死?如果这么容易的话,这不是对人类科学的最大嘲讽?

    我们都知道,从口头上信奉到身体力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有着质的区别.而且,以200万人炼功计算,近8年来,有1500多人死亡,年死亡率不到0.01%,远远低于我国全国人口年0.7%左右的死亡率,且早期炼功的多是年老多病者.据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卫生统计年报》公布的1989年中国自杀率为17.07 /10万.自杀人数年20万左右,按统计规律,实际人数可能是统计人数的3倍.且呈上升趋势(据<中国青年研究》2000.2).这本身不正说明法轮大法的神奇功效吗?为什么却因此说法轮功是邪教?

    国内许多报纸、电台、杂志都详细介绍乌干达邪教的情况.他们宣称1999年12月31日是世界末日,后又推至2000年3月 17日.他们有固定的教堂,集中生活在一起,生活受管制,自己的财产要交给邪教头目,信徒有专用的身份证,统一服装,很少与外界联系.当证明末日是一派胡言时,分期分批杀害信徒,几个月内谋杀近千名信徒.该邪教头目竟然有喝儿童血的嗜好,所以有许多儿童惨遭杀害。(《环球》,2000,8)。《人民日报》文章的作者竟能发现他们与法轮大法有共性.仅仅依据无从核实的、远远低于正常社会的死亡率,自杀事,患病率?

    做为人,应有良知,良心.天良丧尽,何以为人? 不承担人世间的法律责任,又可以捞取政治资本,就随心所欲地胡编乱造,信口开河?冷静的想一想,为社会,为中华民族,也为自己!(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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