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 6月22日,海南军区某招待所领导召集该所所有法轮功修炼者(他们都不属于现役军人,是招待所的服务人员和家属),要求他们签写“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炼法轮功,不签者不能回家。其中有一个修炼者XXX至今不给回家,他家属给他打传呼机,也没有回音。
此前,该所的法轮功修炼者曾给所上级主管部门写过一份情况报告,内中涉及单位及上级部门有关领导干预他们炼功的内容。
我们是海口市部分法轮功修炼者,我们认为海南军区该所有关领导要求职工保证不炼法轮功的做法,是与6月14日《中办国办信访局负责人的谈话要点》的精神相违背的;不签字就不给回家的做法,更是触犯国家有关法律的。我们恳望党和国家有关领导能对此事件予以重视,让XXX尽快回家,同时尊重他们自愿炼功的选择。
海口市部分法轮功修炼者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