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 在大庆,5月末以来,有关职能部门接连不断地到炼功点干扰炼功,并采取找谈话、开会、调查人数等形式,千方百计阻止炼功活动。近日又采取电话监听、跟踪等等不符合宪法和法律的卑劣手段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严重违背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的方略,更有损于党的形象。大庆市教委于6月4日印发了一份‘庆教纪发第97期情况反映’,把前不久部分法轮功练习者聚集中南海说成是"冲击党和国家最高首脑机关",这种不负责任的误导,极大地伤害了广大炼功者的心。目前各级组织正在口头传达落实5月8日的批示,在社会上引起人心波动。希望还法轮功一个公道,给法轮功学员一个正常的环境,让更多的人了解法轮功、学习法轮功,那将是党之幸、国之幸、民之幸! (1999年6月10日)
在武汉,由公安部、教育部、体育总局、新闻出版署联合转发的(公通字[1999]27号)《关于法轮功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法轮功的活动,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由当地党委、政府作出决定,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坚决依法予以制止。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场所和条件”。“对新闻出版署(96)新出明电字28号、新出图[1998]550号和(96)新出图593号文已明令禁止的有关法轮功的书籍,要继续进行收缴”。“体育、教育、新闻出版、公安等有关部门都要加强对法轮功等活动的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沟通情况和信息,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武汉某职能部门关于转发公通字[1999]27号文的通知:“现将公安部、教育部、体育总局、新闻出版署《关于法轮功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前段时间,根据上级×××的通知要求,都针对本地实际情况进行了部署,配合党政部门对‘法轮功’骨干进行谈话教育,布置了专人掌握情况”。“针对上述情况”,“要继续密切掌握‘法轮功’动向,百倍提高警惕,绝不能疏忽大意,掉以轻心。要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按照中央和公安部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和防范控制工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特别注意摸清内部‘法轮功’的组织及活动情况,加强秘密力量建设,广辟情报信息渠道。切实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控制,密切掌握动向,……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推动工作不断深化和突破。”
从4月底至6月初,公安局某处处长、科长以及派出所人员,多次轮番地找到辅导站负责人谈话盘查、监视、跟踪,并规定她们不得离开武汉市。
辅导站某负责人正在门诊部上班,派出所的人到其工作单位找她谈话,并大声吼叫“你不老实!……”在单位和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公安人员多次找她谈话,一谈就是几个小时,有时甚至谈到晚上11多钟,严重地影响了公民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有人假借看病为名,到门诊部骚扰,甚至一天几起。最后经再三追问,才不得不承认:“看病是假,怕你们跑了才是真”。从5月18~22日,对她们实行了24小时不间断跟踪。无论其上厕所、上班、上街、回家、陪朋友在餐厅吃饭,无时无处不在3~5人的监视之下。但公安局的处长、科长们却矢口否认。其实,她清楚的看到监视她的人乘坐公安局的车来交接班。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趁×××不在家之际,以查户口为由,到她家向其家人盘查,甚至连很少往来的一些社会关系都要盘问。给家人带来了很大的精神压力,在邻居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某学员自4月27日~5月23日,某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不断有人找他谈话。经常借检查工作之名,对其实行监控。某派出所负责人对他说,上面有个文件,只传达到所长以上,有3点,其中一点是:你们法轮功已经被定为“邪教”。
从5月19日开始,某派出所和某公司民警每天早晨4点半钟就开始守在法轮功炼功点周围。该公司武保部还派一名民警连续3天监视辅导员的行动。某日,武保干事对四位法轮功学员说:“上级有文件下来,文件还在我办公室里,……你×××第一个上了黑名单,还有×××等都送到公安分局去了”。5月19日下午,某市的几位局长、科长等人一行四人,找到两位法轮功学员,说:“上面针对此事(指法轮功)给我们开了专门会议,要我们妥善处理此事,决不能出现问题,否则就罢免当地负责人的职务……”。还说:“你们练其它的功,我很支持,法轮功最好不要练”。
有一学员因房屋拆迁,从别处搬来已一年多了。5月16日,原住地派出所所长、民警以及新住地派出所、居委会的人前后6次来找她查问。5月20~21日,她的行动被监视。监视人员见她在呆在家里,才放心地说:“没办法,履行公务”。
某高校内电脑网上几次出现了对法轮功的恶毒攻击,而该校研究生中的法轮功学员发上去的修炼心得体会均被校方删掉。
某部驻汉机构党委书记在单位电视讲话中说:目前社会有两大不安定因素,一个是法轮功,另一个是……。该单位保卫部门要求各处室对炼法轮功者登记造册。
某法轮功学员从4月底至6月4日前后,不断有人告诉他:“文件已经传达到处级,机关干部一律不准炼法轮功,党员不准炼法轮功,而且还要收书”;“你再别炼了”;“文件可能对你炼功不利”;“人多了可能要干涉”。
5月20日晚9点左右,某派出所一行7、8人,来到一学员家中,翻箱倒柜。将该学员家中有关法轮功的十几本书籍及录音磁带等拿走,并告之,这些书是非法出版物,要没收。学员回答说:这些书都是正式出版物,有书号、有出版社。之后几位学员先后3次到该派出所交涉。该所某指导员说,书要没收,是不会还给你们的。学员说,你应该出示相应的文件。指导员说,文件在分局。至今,书和磁带仍未归还。
5月20日开始,某炼功点的几个老学员和辅导员被跟踪。这段时间,先后有7位学员的15本书和李老师的像片被查抄走(后来归还了一个学员的两本书)。?
在公安部门的指示下,某电大学生会将法轮功学员的书籍集体收走。
5月13日早晨,某炼功点,来了两个派出所的人,要挟我们登记。并吼叫着,赶快登记,登完了就赶快离开这里,再也不准来炼功了!后来,我们四处找地方炼功,找到一处被驱赶;又找到一处又被驱赶,直至如今我们仍未找到合适的地方炼功。
某高校保卫处不准法轮功学员集中学习。6月4日前将法轮功学员名单报校党委。6月4、5日两天早晨,保卫处的警车开到了离炼功点不远的地方,并在树林里对着炼功的学员偷偷拍照。
6月12日,某炼功点的学员在某礼堂附近集体炼功时,遭到驱赶,大家正在静静地炼功,突然有人大喊:法轮功的,起来,走!走!不能炼!不能炼!
5月6日前后的一天早上,某公园治保处的负责人把辅导员叫去,说:“我们也是奉上级指示,了解一下炼法轮功的情况”。后治保处又拿来表格要学员填写。5月19日早晨,某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来到该炼功点,对他所认识的某学员说:“我老实告诉你,我们天天都有人看着你们……”。
法轮功不参与任何国家政治,也不干涉政治,更不会被其它政治势力所利用。法轮功的传出只会促进人类道德水准的提高,对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都是一件大好事。同时,法轮功在祛病健身、提高人民身体素质等方面表现出的奇效也是有目共睹、众所周知的。
目前,武汉地区有数十万人在炼法轮功,如果每人每年为国家节约1千元的医药费,一年即可为国家节省数亿元。将这数亿元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而人民又有健康的身体更好地服务于社会,那么法轮功不是为国为民造福的大好事吗?
既然如此,何不真正地作一番深入调查了解呢?无论是从正面、侧面,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调查研究,我们都欢迎。每个学员都会积极地配合你们,并会很善意地对待每一位工作人员。(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