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7月13日讯】 提起辩证思维,不能无视或忘记恩格斯下述论断:"辩证的思维---正因为它是以概念本性的研究为前提---只对于人才是可能的,并且只对于较高发展阶段上的人(佛教徒和希腊人)才是可能的"(《马恩选集》第3卷第545页)。
那么,希腊人与佛法修炼存在怎样的历史因缘?李洪志老师阐述:“在西方社会出土的古希腊文化中也发现了卍字的图形。其实,大洪水之前上古时代,他们也是信奉佛的。大洪水时有一些住在西亚与喜马拉雅山西南一带的古希腊人种存活了下来,就是现在的白种印度人,当时叫婆罗门。其实,婆罗门教开始信奉的是佛,是上古希腊人信奉的佛的继承,当时他们把佛叫作神。”(经文《佛法与佛教》1998.12.17)。
常人科学历来笼统认为,古希腊文化构成人类文明发展的开端。现在个人意识到,原来佛法文化则是这一开端的源头和主流。恩格斯在"较高发展阶段"这一共同基点上,把"佛教徒"列在"希腊人"之前加以肯定、赞扬,足见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关于现代人类文明起源的学说,怎样佐证着法轮佛法的科学结论;足见佛法及其修炼,在恩格斯心目中居于何等显赫的地位;又足见,辩证的思维历史上已经成为修炼者由此达彼修向超常人的桥梁。
关于辩证思维的前提----"概念本性",那是指:"一个事物的概念和它的现实,就象两条渐近线一样,一齐向前延伸,彼此不断接近,但是永远不会相交。"
凡是认真阅读《恩格斯致康拉德.施米特》这封信(见《马恩(资本论>通信集》第576一581页)的人,都会理解,"一个事物的概念和它的现实",决非指某个经济、社会或自然界特定的对象,而是泛指一切概念及其一切现实,就是说,主观方面,是指整个人类自己的概念和现实;客观方面,是指全部宇宙存在的概念和现实;两方面之间关系,综合起来,是指人类面对主客观世界不断"探寻新结果",不断"由已知进到未知",不断认识有限、超越有限,集中反映为不断同化宇宙特性的辩证进程。
然而,"一方面,要毫无遗漏地从所有的联系中去认识世界体系;另一方面,无论是从人们的本性或世界体系的本性来说,这个任务都是永远不能完全解决的。……事实上,世界体系的每一个思想映象,总是在客观上被历史状况所限制,在主观上被得出该思想映象的人的肉体状况和精神状况所限制。"(《马恩选集》第3卷第76页)。
恩格斯作为辩证法大师,深知这些限制与形成和解决上述矛盾的内在联系,并毕生探寻突破这些限制的实际途径。
恩格斯研究"人们的本性"和"世界体系的本性",更多着眼于它们怎样派生种种限制,而非研究它们各自及其之间更为深层次的内涵,即前者通向后者的超常基础;受此制约,恩格斯研究人类本质的"复归",也就只能得出它实现于社会关系范围以内的结论,致使他把突破限制的希望只寄托于"人类生活的无限延续"、"无止境的人类世代更迭"上。这当然不是说,他的社会革命、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德智体教育等等理论不具有伟大的实际意义。恰恰相反,正是这些方面的综合作用,推动着人类的肉体、感官、大脑越来越得以延伸和在一定程度上被取代。然而,所有这些主要得益于不断改进的工具、机器、电脑等常人的物质手段。尚非凭借基于道德回升而同时炼就的超常功能。
不过,当恩格斯指出人们主客观所受限制的时候,实际上也就为根本突破这些限制指出了方向、起点和任务;而由于突破客观历史状况的限制,在认识的功能方面,关键在于突破人们自身肉体和精神状况的限制,那么,也就潜在地意味他承认、支持而不会排斥另外有谁探索突破这些限制的超常途径。
事实证明,当人修炼法轮佛法得道之后,从精神方面道德回升,从肉体方面每个细胞被高能量物质所代替,就程度不同地具备佛法神通功能,即超常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突破常人所在层次,进一步认识宇宙宏观更宏观、微观更微观的物质、能量、运动规律等等存在形式,认识宇宙根本特性真善忍在各个时空万事万物中的显现。
恩格斯既然肯定人的发展存在阶段上的差别,处于初级阶段的平常人可以上升到"较高发展阶段"上来,那么,按照辩证法关于"有限自身的本性,就是超越自己,否定自己的否定,并成为无限"(黑格尔语,转引自列宁《哲学笔记》第114页)的原理,当然辩证地存在着由"较高发展阶段"上升到更高发展阶段去的现实趋势。难怪恩格斯当年那样赞扬"佛教徒"和"希腊人"及其"天才的直觉"(《马恩选集》第3卷第454页)。
假定后人能够全面继承马克思主义哲学遗产,能够那样辩证地进行思维,就不会拿列宁的物质定义来责难法轮佛法了。
列宁讲:"物质的唯一‘特性’就是:它是客观实在,它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外。""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列宁选集》第2卷第266、128页)。
诚然,常人并未直接否认法轮佛法关于宇宙特性真善忍"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外"、"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的客观真理,但却认为人看不见、摸不到,无法证实它,这就从认识论方面否定了其本体论的科学性质。而使常人陷入如此自相矛盾的要害,仍然在于对"人"作了狭隘的理解。他们不理解列宁关于"人的思想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初级的本质到二级的本质,这样不断地加深下去,以至于无穷"(列宁《哲学笔记》第278页)这一论断的对象,包括人自己的层次在内,因而认为"人"只能是平常人,其"感觉感知"也就只限于常人感官对现象或浅层本质的认识。这样,他们便自以为得意:既然平常人感觉不到,那它就是不存在的。
令人可悲的是,他们无视或不记得恩格斯的教导:"人的眼睛的特殊构造并不是人的认识的绝对界限。除了眼睛,我们不仅还有其他的感官,而且有我们的思维活动。关于思维活动的情形又正好和眼睛一样。"(《马恩选集》第3卷第560页)这再次论述了平常人认识宇宙真相所受到的限制;也告诫人们不可拿平常人的"感觉感知"和"思维"情形来局限自己的物质观、宇宙观、人生观、道德观、科学观等。
同样,假定后人能够像恩格斯那样辩证地进行思维,也不会拿无神论来责难法轮佛法。
有的人,只知道被世俗化了的"用人格化方法同化自然力的欲望"所创造的"神",而不知这正好把神降为有种种执著的平常人。近代无神论者讲"神就是人",同样是对于人没作区别。岂不知,马克思主义哲学一再强调人的主观要符合客观而不是相反,就是说,既然"神"与"自然力""人"直接相关,那么,假如人不依自己的欲望去左右自然力而按自然力(归根到底是宇宙特性真善忍)本身的标准来修炼自己,舍尽常人的执著、欲望,净化心身,返本归真,结果将如何?
法轮佛法认为:神"不是常人","修炼好的人"就是神,"人要道德跟上就是神了"(见李洪志著《在美国讲法》第122、126、31页)。这里所说的神,也就是"佛",就是"道"。
毛泽东于1964年在北戴河的一次谈话中讲有三句话:(1)"有佛、道";(2)"不出入佛、道是不对的";(3)"出入佛、道,唯物主义"(见王兴国著《毛泽东与佛教》第198、104页)。
早于此10年前,即1953年,毛泽东在审阅《中国佛教协会章程--宗旨》时,亲笔补加"发扬佛教优良传统"八个大字。
无须累述,从恩格斯到毛泽东,尊重佛教,都是以崇尚佛法文化为前提的。
革命领袖一向立志建成"纯人类道德生活关系基础上的新世界。"(《马恩全集》第1卷第650页)。
我党"十五大"决定:"提倡共产主义思想道德,同时把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鼓励一切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
法轮佛法把人类社会道德回升放在首要位置,指导广大修炼者"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李洪志著《精进要旨》第117页)。
两相比照,真可谓:目标层次不同,方向大体一致,理智相互圆融,携手阔步精进。
看来,平常人欲超越自己,由此达彼,同化宇宙特性,在马克思主义那里只有助力,本无阻力;若论阻力,只来自常人自身僵化的观念。他们作茧自缚,还想缚人。
李洪志老师在《转法轮》一书开宗明义:““佛法”是最精深的,他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如果开辟这一领域,就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常人的观念,否则,宇宙的真象永远是人类的神话,常人永远在自己愚见所划的框框里爬行。”“如果人类能重新认识一下自己和宇宙,改变一下僵化了的观念,人类就会有一个飞跃。”
(某社会科学院哲学与文化研究所修炼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