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7/21044p.html |
BBC监控:记者无国界组织说(在中国)报导法轮功的外国记者仍然受到迫害 |
【明慧网2001年12月7日】 消息来源:记者无国界组织新闻发布稿 国际媒体监督机构-记者无国界组织(下称RSF)曾要求中国政府停止胁迫那些试图(在中国)报导被禁法轮功精神运动的外国记者。由于中国已许下诺言,在2008年北京主办奥林匹克运动会期间,外国记者可以自由采访,因此,RSF的秘书长罗伯特·迈那得说,官方应该停止逮捕外国记者。RSF说,在下届联合国人权会议召开之前,它将向(联合国)“言论自由特别报告员”呼吁:谴责中国官方对外国记者的态度。下面是RSF于12月4日写的英文新闻发布稿,亦即本文的副标题: 2001年11月20日,德国报纸(Leipziger Volkszeitung)记者兼一家日报(Tageszeitung)的投稿人朱塔·列持,美国CNN电视台摄影记者范文春(音译),德国电视ARD台的驻京记者斯蒂凡·聂曼及其助手,在天安门广场报导35位西方法轮功成员的请愿时,均遭到拘留和审问。摄影师的设备被抢走。官方指责这三位记者未经许可报导这次事件。2小时后,他们被释放,但他们的设备,尤其是胶卷、记者证及居住证均未退还。朱塔·列持当天下午还被请到外交部去,她被告知只要记者们不对今天目击的事件予以报导,政府就可以不追究责任。在德国报界发表了文章后,中国当局把这位ARD的记者定性为“麻烦制造者”,并威胁要没收他的记者证两个月,令他无法工作。官方也没收CNN记者范文春的记者证二个月。他们可能对斯蒂凡·聂曼也采取了同样的措施。 RSF抗议此次讯问和威胁,并抗议中国当局为阻止外国记者报导法轮功活动而采取的手段。 警察总是巡逻在天安门广场周围,随时准备盘问那些想抓拍法轮功学员和平请愿镜头的摄相师和摄影记者。 RSF从外国新闻记者那里收集来的证词是令中国官方无法抵赖的: 恐吓和跟踪 1999年10月28日,法轮功设法为一些外国记者安排了一次秘密新闻发布会。有十几名新闻记者出席,其中有外国新闻机构的代表。法轮功发言人用充份的时间讲述了该运动的性质,并谴责了中国(江泽民)政府对他们的镇压。第二天,世界媒体报导了这次新闻发布会,这使中国安全机构丢了脸,因而寻求报复。中国警察拘留了5位外国新闻记者并没收了他们的记者证。在长时间的审讯夹杂着威胁之中,这些记者被指控为做“违法报导” 。 他们被强迫在一封信上签字,承认他们做了违法的事情。在此后的几个月里,对法轮功感兴趣的绝大多数记者都被跟踪、问话,并经常受到威胁。一个美国日报的记者回忆道:“我经常被跟踪。有时远,有时近,这些警察极其好斗。我甚至无法工作或访友,因为我怕给他们惹麻烦。与我接触的人经常会被监视,所以我不可能与法轮功成员见面,因为我怕他们被捕。”另一个驻北京记者谴责道,这些活动还迫使他“从后门离家,藏在出租车里,在与人约会前,要不厌其烦地再三查看是否有人跟踪我们。” 传递消息,尤其是给驻京的外国记者传递消息,也导致了几名学员的被捕。张学玲,曾在华尔街时报记者伊恩·约翰逊的系列文章里被引述过,她于2001年4月24日被警察逮捕。几周后,她被判了三年劳教。这家美国日报的记者曾在一篇文章里报导说,这位年轻妇女指控山东省的警察(中国东部)打死了她的母亲--一名法轮功成员。这篇文章获得了普利策奖。伊恩·约翰逊没有确认张学玲的被捕是否与他的文章有关,但他确信,他的关于法轮功的系列文章获得普利策奖之后,“中国警察很可能会让我在北京的生活难以为继。”他现在在柏林当记者。 一位驻京外国新闻机构的摄影师是本土中国人,他被有意从天安门广场赶了出去。2000年,一位法国记者在天安门广场受到审问,记者证亦被没收长达10多天。 一家新闻机构的摄影师说:“在首批抗议发生时,我们就决定长期守候那个地点。我们轮流守候。只要一组法轮功学员一开始抗议,警察便开始四处寻找带有照相机或摄影机的人。你必须反应迅速,才能避开他们的盘问。当他们抓到你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你的设备,然后拿走你的记者证。如果你‘走运’的话,这会持续几个小时,或几周。无论如何,他们都会阻止你工作”。2001年6月,为给北京竞争2008年奥运会主办权打气助威而举行“三大男高音”演唱会时,法新社摄相师斯蒂芬·沙瓦因拍摄警察对一个人的逮捕行动,受到警察的盘问并挨了打。象通常一样,他被指控为“非法工作”。 同样,2000年,西班牙电台新闻记者(Radio Catalunya)特丽莎·伯嘎达,在北京拍下法轮功成员遭逮捕的照片后,也被中国警察拘留和殴打。西班牙大使馆不得不出面干预并营救这位记者。 那些设法拍摄中国镇压法轮功的图像的外国电视组还面临着另外一个问题。官方电视台-中央电视台(CCTV)是唯一可以通过卫星向国外输送图像的频道,在官方指示下,它已阻断了所有涉及法轮功的图像的播送。 对法轮功的镇压 自1999年起,法轮功运用了现代化的通讯技术传播消息。会议和抗议活动通常是通过移动电话和电子邮件来安排。法轮功在国外已建立了互联网站和电台。官方对此反应极度疯狂,试图采取惩罚手段打击那些向国外传送消息的人,阻止学员们与国外团体的联系。大约二年来,法轮功的网站已经在中国被禁止,访问这些网站的人可能会被判徒刑。 安全机关对法轮功学员的虐待已导致至少二名传播和复制网上法轮功资料的学员死亡。2001年6月27日,李长军在警察的看守所里被折磨致死。他于5月16日因下载和打印网上法轮功资料而被捕。据在香港的人权与民运信息中心透露,李长军,33岁,曾在湖北省武汉地税局工作(中国的中部),因坚持不脱离法轮功,曾多次被捕。 李长军的妈妈说,她的儿子全身都是疤痕和惨不忍睹的瘀伤,双脸青紫,脖子紫黑,骨瘦如柴。2001年8月1日,陈秋兰,47岁,法轮功成员,在大庆拘留所死于心脏病突发(黑龙江省,中国的东北部)她于2001年7月因传播网上法轮功信息而被捕。另外,常教授因向海外法轮功电台发送消息而被判三年牢狱。他被定罪为“泄漏国家机密”。他实际上只是报导了中国对这一运动的镇压。 结束语 所有这些对新闻自由的践踏是不容接受的。中国决意阻止外国新闻媒体报导法轮功及报导政府对法轮功的镇压,清楚地表明它拒绝接受独立的新闻采访。中国共产党剥夺了外国媒体报导的权利--不允许他们报导不同意见、腐败、河南爱滋病、自然灾害、西藏和维吾尔分离主义,尤其是法轮功。 |
成文:2001年12月07日 发稿:2001年12月07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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