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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何湾劳教所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文/大陆学员

【明慧网2001年12月28日】2001年元月,一辆大客车载着20余名被绑架的大法学员开进了武汉市何湾劳教所,在此之前,所有的大法学员都不知要把大家送往何处,没有经过审判,也没有通知家人。下车后警察叫每人在一纸劳教书上签字,这些大法学员都是在前些日子被问及过“还炼不炼法轮功?”时回答说“炼!”的。

这些人几乎全部被非法关押在六大队,有的在二大队,几乎每天都有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进来。由于六大队爆满,这样又分出去一部份人成立了八大队。

在何湾六大队,法轮功学员是特殊人物,里面所有的被劳教人员,不管什么类型的,都可以监视大法学员。开始是一个犯人看管一个大法学员,后来大法学员多了,那就一人监视两人。吃饭、劳动、上厕所,时时刻刻都在被监视中,连床铺都是挨着的。劳教所规定,法轮功学员之间不能讲话,不能借生活物品,甚至不能相对而笑,更不准背经文、炼功。

作为修炼者,无论在什么地方,我们都要学法炼功。可是只要我们一炼功,就会遭到犯人的谩骂,甚至动手打人。因为劳教所只要一发现我们炼功,房间里所有的人都会受到处罚,都不能睡觉,还要扣他们的分,影响减期,所以这些犯人为了私利而不顾一切。

坚强不屈的大法学员到了探见日不准与家人见面,衣物都是经仔细检查,甚至用水浸泡过,才传给我们。家里写来的信或自己写出的信必须被拆开检查。有的大法学员说“我们没有违法,不该到这种地方来”。他们说“进了这个门,就得服从这儿的规矩,你觉得冤枉,可以层层上诉”。殊不知,我们就是因为申诉才被送到这种地方来,这不明摆着说假话吗?

在何湾六大队,每个人有一个“小柜子”,实际上应叫“小方块”,是用来装衣服及杂物等用品的。劳教所每个月都要搜查一次“小方块”,特别是法轮功学员的,搜得更仔细,里面的东西总是翻得乱七八糟的,床铺也要翻个底朝天。

大法学员都被强制洗脑,管教干部安排那些邪悟的叛徒,几个人围着一个大法学员不停地讲。特别是新被绑架进来的大法学员,一进六大队就分别被隔离,不让露面,被人分别监视着,一人看一个,吃饭打水都不让出门,为的是好做洗脑工作。晚上等所有的人劳动结束,洗漱完毕,睡觉后,这些被隔离的人才能去洗,一般都是在夜晚12点左右,有时到凌晨2点才能去洗,在此之前不准睡觉。

坚强不屈的大法学员都在三分队,三分队的生活环境和劳动环境都很艰苦,住在四楼,一年四季无水,夏季更是这样,得等楼下不用水了,抽水上去,才能用水。每天劳动十几个小时,甚至于将近二十个小时。

六队主要是刮页子(做书的一道工序,多半是黄色内容和盗版书),所以夏天一楼车间有电扇也不准开电扇。

六大队有个叫刘辉的队长,此人熟悉《转法轮》,经常盗用修炼的词语讲述一些歪理邪说。有一次看了有关彭敏的焦点访谈后,她说:“他是圆满了,那不是政府在帮忙吗,好事,应该感谢才是。”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当年日寇侵略中国时,涌现出了那么多坚贞不屈、英勇无比的共产党员应该感谢谁?难道应该感谢日寇?这是什么逻辑?正因为她做洗脑工作卖力,受到上级的嘉奖,提升为六大队副队长。

坚强不屈的大法学员不能享受劳教所的“百安”减期,而且还要加期,一次加三个月,如不妥协则到期仍不放人,如大法学员徐向香就是这种情况。有的大法学员到期后直接转入强行洗脑班。

洗脑班门口不挂牌子,实际上就是牢房,这是专门为关大法学员而新建的特殊建筑,高墙电网,楼道和门窗都是层层铁栏杆,每个房间都装有监视器,进去后就不准出门,每个门都有一把大锁。吃饭、打水有人代劳,院内安装一个高音喇叭,时时发出刺耳的噪音,播的是违反宪法的两高规定和诬蔑大法的一些不实之词。家人如果想去探视,必须要到区610办公室批条子,有了批条才能进去,接见时,必须有610的工作人员在场,交谈时不能提及法轮功的事,否则马上停止接见,甚至以后也别想探视。

彭维圣在何湾二大队,他的儿子彭敏死前,他曾带着手铐去看过,当时看见彭敏不但腰椎瘫痪,还伴有胳膊和腿的骨折,当时他就质问过邪恶之徒们,“你们说他是自己撞墙,那么就是把头盖骨撞裂了,也不会导致身体骨折呀!”它们无言以对。爱人李莹秀死前他也去看过她,回何湾后说了这样的话,“不好,老婆可能要出事。”之后不久,李莹秀就去世了。当焦点谎谈播出此事后,二大队受蒙蔽而误入歧途的人一下炸了锅,纷纷指责媒体报导不实,看清了邪恶之徒们的真实面目,于是绝大部份误入歧途的人都醒悟了,重新回到大法中来。

现彭敏的哥哥彭亮被公安局作为重犯非法关押在武汉市公安局七处二所。

成文:2001年12月28日  发稿:2001年12月28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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