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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加法轮功的律师解释针对「星岛日报」的诉讼


【明慧网2001年12月26日】中央社渥太华2001年12月21日讯,星期五,民权律师罗库.格拉蒂(Rocco Galati)说,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在起诉「星岛日报」诽谤、过失及煽动仇恨之前,已表现出“非常的耐心”。

一百五十多名法轮功修炼人十九日向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提出诉状,控告这家发行量很大的中文报纸。

原告向法庭提供的主要证据是「星岛日报」于今年九月二十日刊登的题为“激进教派主张毁灭世界”的整版文章。

版面包含图片和评论,将法轮功与许多公开报导过的暴力和主张世界末日的邪教,比如几年前在东京地铁站释放毒气的奥姆真理教以及九一一恐怖分子相提并论。

在文章和图片印出后不久,法轮功修炼者分别向「星岛日报」送交过两封信,投诉这些诽谤性的报导。他们后来聘请格拉蒂于10月份发了另一封信,但他们说报社没有一次给予令人满意的答复。

因为加拿大关于诽谤的法律规定必须在指控的诽谤事发日起的三个月内提起诉讼,修炼者决定在截止日期的前一天,12月19日,提起诉讼。

星期五,格拉蒂在多伦多对媒体说:在提起诉讼以前,修炼者已非常耐心、给「星岛日报」足够的机会解决问题。

提交法庭的起诉书中指出:「星岛日报」刊出的报导,“煽动了对一个可识别的精神团体的仇恨,触犯了加拿大刑法”,而且被告是“这些煽动仇恨的罪行和反人性罪行的参与者和共同策划者,因此应承担责任。”

一百五十六名原告,包括三名香港人(他们静坐修炼的照片,恰好被登在那个被用做证据的有争议的版面上),每人要求被告赔偿五万加元一般损失,两万加元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并要求在头版公开道歉,收回该页有关法轮功的不实报导,禁止被告今后刊登除道歉外的有关法轮功的文章。

1999年以前,法轮功在中国大陆非常流行;1999年之后,XX党政权取缔了该运动,发起了一场对这一精神、健身运动全面根除的迫害和宣传攻势,据称这是因为XX党政权害怕修炼者人数已超过XX党员人数的事实。

格拉蒂说在世界各地的53个国家里都有人修炼法轮功,“只有在中国正在受到迫害和宣传的攻击”。

他补充说:“整个世界都谴责这场迫害。美国国会和欧洲议会已通过决议(谴责迫害)。星岛站在迫害的一边是不能令人接受的。”

在多伦多提起诉讼的仅仅九天前,魁北克高等法院刚刚下令蒙特利尔的中文报纸「华侨时报」立即停止刊登和流布诋毁法轮功文章。

成文:2001年12月21日  发稿:2001年12月26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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