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2月15日】“为受到威胁的民族协会”(Society for Threatened Peoples)(GfbV)在维也纳发布的新闻稿(译文)。2001年12月6日
自从中国(江泽民)政府对少数民族和宗教团体采取行动以来,我们的人权组织带着极大的忧虑对此进行关注。(在中国)对人权的侵犯是经常发生的事。尤其是中国公安人员对法轮功成员的迫害,手段之残酷更为引人瞩目。
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已有十万人被抓,三百二十多人被迫害致死,一千多人被关入精神病院,成千上万法轮功修炼者的权利受到了侵犯 -- 这些数字即使在人口众多的中国也已经太大了。
中国还能做出什么事来?中国劳教所将一个30岁的母亲和她的8个月的儿子迫害致死。然而,这仅仅是在中国的监狱和劳教所经常出现的可怕局面中的一个例子。国际社会何时能够发出呼声?
法轮功学员究竟错在哪里?法轮功学员炼习一种和平的功法,他们没有扔炸弹,没有搞政治阴谋,对中国政府也没有威胁。人们不禁要问,1999年开始禁止法轮功,给成千上万的人们带来痛苦的当权者究竟是怎么想的。
“为受到威胁的民族协会”谴责中国对法轮功修炼者实行的粗暴政策。为了制止这种人权侵犯,法轮功修炼者需要媒体的帮助。中国对少数民族和宗教团体进行迫害的时间已经太长了,国际社会和奥地利至今没有对其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