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2月13日】香港曾有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因和平上访到北京而被捕并被驱逐出境,其中有七名学员被非法拘留判刑,投入监狱。监狱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运用封闭、株连、不准睡觉、超时间的体力劳动、剥夺基本生活所需、洗脑、威逼和欺骗的手段来折磨学员,用精神、肉体和心理上的多种摧残来达到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
在我们进监狱前,从所长、狱警到犯人都被江泽民恐怖集团的宣传洗了脑。所以一进监狱环境非常恶劣,有的学员与死刑犯关在一起,有的被长时间单独关押,从所长、狱警到犯人,对法轮功学员实行高度严管,一言一行除了有监视器和犯人监视外,上厕所犯人都要跟着,冲凉除了监视器监视外还在男所长、男狱警至男犯人的监视下,所受到的侮辱难以言表。每天犯人还有一份汇报给狱警,法轮功学员整个处在极度的非自由状态,毫无人权可言,一般人根本受不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就会使你喘不过气来。
因为我们是香港人,他们怕恶行被曝光,采用了较对待国内法轮功学员温和的态度对待我们。一到监狱,监狱的各级领导就找我们“谈话”,想让我们放弃修炼。监狱领导也给狱警制定了“奖励”方法,因此他们用各种言词和方法,软硬兼施,想达到逼迫我们放弃修炼的目的。狱警为了不让我们炼功,对我们施行超强的体力劳动,夜晚不给睡觉的办法,使我们疲倦的炼不了功。另外用株连的方法,利用我们不愿连累其他犯人的心理,用巨大的心理压力来摧垮我们。如果我们在夜晚炼功,狱警就会用大喇叭对着全监狱大声吼,使整个监狱的犯人都被惊吓醒。白天炼功,就会使同监人员受到各种的惩罚,例如取消他们家人的探视权,取消他们与家人的通信权,让他们陪我们一起罚站、罚体力劳动等等,这一切都是狱警为了达到让犯人仇视我们的目的,也使我们承受着连累别人的心理折磨。狱警不仅令犯人仇视我们,还利用犯人殴打我们给犯人减刑的方法,以达到逼使我们放弃炼功的目的。这样不仅使我们承受痛苦,也使犯人失去良知,法律受到玷污。
在江泽民集团的恐怖政策下,我们法轮功学员承受的折磨和侮辱超过极刑犯,他们所谓的“教育”方法,就是炼功带脚镣,对绝食抗议的学员使用强行窒息式的灌食,实施车轮战几天几夜不给我们睡觉,以失去人性的摧残来达到逼迫我们放弃修炼的目的。他们所谓的“文明”管理只不过是作秀给人看的。当我们释放时还威逼我们不让我们将真相讲给媒体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