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1月29日】[注:关于潘宣芝老人的早期报导,请见: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23/18475p.html]现反映潘宣芝老人的遭遇及有些部门违法办事造成的严重情况,并呼吁国际社会及有关部门主持正义,依法维护潘宣芝老人的合法权益,并追究有关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潘宣芝(不是炼功人),60岁。七十年代初“文革”期间,潘宣芝曾被所在单位黑龙江省北安市尾山农场迫害,被折磨得神志不清,被强行送入精神病院后诊断为妄想精神分裂,丧失劳动能力,亲属曾多次上中央反映她的受迫害经过,但最终没有合法落实。
从92年开始,法轮大法的春风吹遍神州大地,潘宣芝的几位亲属也修炼了法轮大法,而且受益非浅,多年的顽疾都痊愈了。“一人炼功,全家受益”,潘宣芝老人虽然不修炼,但也在大法中受益,身体明显的好转。99年7月以后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潘宣芝的几名亲属因不愿放弃修炼,多人被非法关押、劳教,全家人都非常伤心,这么多好人怎么被这样处罚呢?2000年3月潘宣芝为了替她的亲友说句公道话,写了一封反映法轮功实际情况的上访信交到了北京信访局,后被黑龙江农垦驻京办遣送回尾山农场,后被放回家中。在这期间,潘宣芝听说亲属们由于坚信大法,在北京劳教所遭到了非人折磨,并且也亲眼见到了,于是在2000年9月又一次进京上访,并在信访办写了“警察不许打人、法轮大法好”等字样,后她再次被遣送回尾山农场,公安局又强行送她到北安精神病院检查,说是正常,将她送到格球山农场小号,又冷又凉,非法关押了她15天,致使她半个身子不好使。更加邪恶的是,这非法折磨的15天,恶警却还要她交钱。恶警在潘宣芝的生活补助费中扣压550元作为在小号的费用。
后恶警又要非法送她到齐齐哈尔双合劳教所教养2年,而且一直没有通知家属。潘宣芝老人在劳教所昏迷,被检查说是心脏病、脑梗塞、半身不遂,严重胃病,劳教所拒收。于是尾山农场又一次把她非法关在尾山招待所,雇4人24小时看着,还不给治病。家里人多次去要人,恶徒们不但不放,还索要一万元,没钱不放人。家里人生活都难维持,根本拿不出钱。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潘宣芝老人只因向信访办主任邹雪蜂要一双单鞋,便遭到恶徒邹的毒打,致使潘右臂致残。邪恶之徒根本不与理睬治伤,将一个健康的老人迫害成身染重病、浑身是伤、完全丧失了自理能力的废人。由于招待所费用高,恶徒们又将潘送到尾山敬老院非法关押。
2000年11月初,亲戚去看望潘,却被告之人已不知去向。都快两个月了,问遍所有的人都不知道,至今其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在此期间,单位黑龙江北安市尾山农场不但不积极找人反而诬陷亲戚把人藏了起来,并对外大肆造谣,同时以给潘提供担保金和偿还潘在被看管期间生活费与医疗费的名义,把早已退休的潘宣芝的老伴的每月340元的养老金全部扣下,达7个月之久,造成其严重生活困难。经过潘宣芝的老伴多次找单位提出这是违法的,单位才勉强同意,每月仅给200元养老金。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关规定,老年人的养老金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克扣的,单位的这种做法显然是违法的。更卑鄙的是2001年10月份,尾山农场信访办恶徒邹雪蜂、公安局姓王的恶警来到天津北辰区王坪镇与当时的派出所勾结吃喝,竟将潘的儿子李宏涛、李宏伟及其妻子从丽红在天津九州文具厂的工作开除,理由是没有在天津的暂住证,当地派出所也不给补办,造成他们被迫离开天津,生活得不到保障,这里哪有一点天理,简直是无法无天啊!
请全世界正义之士关心潘宣芝老人的不幸遭遇,尽快将其找到,与家人早日团聚,并依法惩治那些执法犯法的邪恶之徒,天理昭彰,法网恢恢,清理人间败类的时候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