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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葫芦岛市不法警察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


【明慧网2001年11月26日】2001年9月19日,正在家中地里干活的四名女大法弟子,被当地派出所干警骗到所里,说有点事调查一下,说清就回来。结果到了派出所,就开始逐个审讯。工作人员对炼功、进京的事问个不停。可所长进来却说:“简单搞个材料,马上送走,不用上市局,直接送拘留所。”就这样她们不明不白被非法拘留。

其中一名有吃奶孩子的大法弟子,也要带走,其它三名弟子说有法律规定:哺乳期妇女不能关押,他们才把她留下。后来听说村上让家人交押金才放回家。另三名大法弟子被连夜非法送往拘留所。夜晚风凉天冷,她们却穿着单薄的衣服。

到了拘留所才知道是因为她们给政府写了“劝善信”。弟子们问管教:“我们国家宪法允许民众发表不同意见,我们学了法轮大法,身心受益,把心得告诉政府有什么不好,现在江泽民却搞‘一言堂’,有不同意见就打压,甚至判刑,中国的人权难道就这样表现吗?你们知道我们写的是‘劝善信’,难道劝善还有错吗?”管教无言以对,只好说:“这年头哪讲理去。”

大法弟子绝食抗议非法关押,可绝食的第二天,拘留所的不法官员们“生气”了,把一名他们认为是带头的弟子送到了教养院。并威胁其它二名弟子,继续绝食也送劳教。绝食的第九天,医生检查说绝食弟子已在死亡边缘,非常危险,要求马上住院或回家。可他们却说得过“十一”才能回家,又说,死不死算啥,没人上医院看护。终于这些不法官员们当着生命垂危的大法弟子说了实话:“没什么大事,就是赶上‘十一’,怕你们再上北京,就把你们先关起来省心,大家好过个好节。”一个图“省心”,就非法关人15天,这些所谓人民的“公仆” 们有没有想到被关人的家人怎么过节。

可事情还不仅如此,过了“十一”,政法委与拘留所催派出所接人回家,却迟迟没音信,八天后才知道是村上的邪恶之徒向弟子家里勒索2000元钱,家里给不出,就这样在15天的非法关押上又多关8天。国际法规定绝食5天释放,可他们……

人权何在?大法弟子何罪之有?善恶有报是天理。正告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之徒立即停止犯罪,否则必将受到法律和天理的严惩。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2/5/16522p.html)

成文:2001年11月26日  发稿:2001年11月26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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