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21/20052p.html |
迫害大法遭恶报:湖北天门市原副市长被判17年 |
【明慧网2001年11月21日】韩丰伟是天门市负责公检法的副市长,自99年720以来疯狂迫害法轮功,现遭恶报,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被没收其全部赃款。 今年三月邪恶之徒韩丰伟到北京丰台区抓法轮功学员,丧尽天良,将其中三个二十岁左右的女法轮功学员卖到保定区某宾馆当小姐,使学员的精神和肉体受尽摧残。回到当地后,韩称找不到人,使其家属为寻找亲人承受了巨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直到八月底,韩的事情败露后学员才得以解救。 今年七月,是公安认为的敏感时期,韩一次就抓了470余人,为抓住岳口镇的一个学员,把她家包围了两天两夜,后来将其80多岁的婆婆抓去,逼迫她交人,还要她交500元罚金。60余名法轮功学员被其逼迫流离失所,在外漂泊。 今年八月,韩在天门市华侨宾馆包情妇,被他的第二个情妇碰见,争风吃醋之时,又正好被一楚天都市报记者撞见,将其作风问题曝光,进而牵出其经济案。据官方消息:邪恶之徒韩丰伟在任职期间贪污受贿达400多万元,其中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40余万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恶人终遭恶报。今年九月,韩丰伟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现在沙洋农场第四分场劳改。 愿那些还有一点善念的为官者以此为戒。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1/28/16270p.html) |
成文:2001年11月21日 发稿:2001年11月21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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