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1月19日】马淑华,50岁:1、2000年4月依法到国家信访办反映情况,被驻京办非法拘押。由哈市动力区朝阳乡派三人将其押回哈市。于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49天,被勒索后无罪释放。
2、2000年6月动力分局杨守义、张国芳对其家属勒索5000元现金,扣押身份证一本,口头承诺一年内不进京返给。2001年6月,其爱人去索要时,杨守义将承诺“不进京”改为“不违法”而拒之。家属问其马淑华有违法行为吗?!杨守义说不出来便说:你让她本人来。爱人恐节外生枝,没照着做。
3、2000年6月,被朝阳乡勒索1700余元现金。其名义为,公安人员的包括飞机票在内的往返旅差费(其实他们没乘飞机而是乘火车进的京)和自己的返程车费。
4、鸭子圈看守所勒索400多元。
5、朝阳派出所恶警胡建军等一行人,对其非法抄家三次;电话骚扰多次;抢劫大法书籍15本;各种学习资料一大包;学生用的电脑一台;调制解调器一台;未启用的硬盘一块;高级音箱、麦克等附件一套;工具软件60多片;掌上读学习机一台;随身听两台,还有一些证件,砸毁老师法像及法轮图三幅;毁坏桌子、地砖等物品。胡建军因没找到打印机,又到她爱人的单位煽动撬门未得逞。
6、驻京办的范XX抢劫IC卡一张。
7、平谷县恶警抢劫现金100元。
蔡志夫,女50岁,被非法关押三次。第一次,2000年4月,依法到国家信访办反映情况。被驻京办非法拘押,由哈市动力区朝阳乡派人押回哈市,于鸭子圈看守所非法关押47天,家属被勒索后,无罪释放。第二次是2000年7月被因发材料被人告密而被非法拘押两个多月后无罪释放。第三次是2001年9月30日发放真相喇叭和传单时被动力分局恶警非法绑架,关押。至今仍关押在鸭子圈看守所,遭受着牢狱迫害。
2000年6月动力区公安分局政保科杨守义,张国芳向家属勒索5000元,朝阳乡陈善成向家属勒索1700余元,看守所勒索400元。
因蔡志夫本人不在,这仅为同修知道的部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