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12/19511p.html |
出口国外的“工艺鸟”来自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看守所 |
【明慧网2001年11月12日】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某大法弟子被非法刑事拘留期间,被非法关押在伊通看守所,被强迫劳动做“工艺鸟”。(用通草包裹泡沫雏型、用树皮等做翅膀、用鸟羽毛做尾巴……)。据悉,工艺鸟全部出口国外。 这里的看守所知法犯法,强迫在押人员和我们十来个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劳动,甚至超时间、超强度、超负荷地劳动。没有休息日,天天干活到后半夜一、二点收工算常事,有时甚至连宿,连续三、四天不让睡觉,逼迫“抢活”。就是一味地提高速度、提高质量、快干、快干、再快干。同时看守所又设置了车间主任、组长、技术员(都是犯人),这些“管事的”在管教的纵使下(管教也参与毒打在押人员),利用做“工艺鸟”的工具当成现成的“刑具”,如:胶皮锤子(专门往人肩膀缝上钉,麻木剧痛无比)、藤条棒(抽头、脸,满头是包)……;还有自制的刑具:镐把,大木板(扒下裤子,一板子见白,两板子见红,三板子皮开肉绽)……。“管事的”看谁干得慢或有差错或跟谁有私仇(要你好的衣物钱财不给)就大打出手。一个人在一天只挨一轮毒打算“万幸”,一天被“开板”两、三次算常事。“开完板”(用木板打屁股),屁股皮开肉绽,粘在裤头上,变得黢黑一片,一去厕所,撕下一大块皮肉。法轮功学员鲍XX出此看守所被非法劳教一个月后屁股上黢黑一片还没褪色。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1/17/15859p.html) |
成文:2001年11月10日 发稿:2001年11月12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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