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0月28日】2001年2月,司警头子周凯东因迫害法轮功的劣迹显著,在人民大会堂“领功受奖”。3月,周主编的迫害法轮功的“经验交流材料”在司法系统内部出笼。恶有恶报,因迫害正法修炼者而暂时大红大紫之后,周凯东2000多万元的经济腐败行径败露,于5月被捕,近日传出“周凯东暴毙于北京”的消息。关于周的死因有两种说法:
自杀说的情况是:周被捕后,怀有侥幸心理,他曾说“在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问题上我是有功的”,他期盼着“上边扛过”。事实上,连公安部长、副部长、司法部长等都因腐败问题而自身难保了,而他曾花巨款贿赂的政法委副书记张旭明也被“双规”了,周凯东一下子绝了望,只好一死了之。
他杀说的根据是:按现在的监管设施及手段,自杀是不太可能的。周的案子上上下下牵涉了100多人,除公安部、司法部主要头头外,还可能有更大的要员,说不定就与江泽民的打手罗乾等人有直接关系,如果是这样,还能让他活在世上?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这是天理。已经没有利用价值的邪恶之徒在遭报,正在作恶的邪恶之徒受惩罚的日子还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