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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弟子向大陆旅游团讲法轮功真相的广播稿 |
【明慧网2001年10月28日】亲爱的大陆同胞,欢迎你们来到美丽的澳大利亚,如果你们尊重自己独立的思考和独立的人格,那么你们就有权了解一下法轮功的真相,聆听一下自由社会对法轮功的评价,至少不受中国文革时期的一言堂媒体的影响,自己能够分析善恶、真伪。 首先,让我们看一下海外媒体对“自焚案”的分析: (1)新世纪大年三十,5人在天安门自焚,一死四伤,一周以后,新华社却突然把5人变为7人,这后2人为什麽要等一周以后才出现呢? (2)据官方报导,“自焚发生后4名警察在不到一分钟内迅速扑灭了火焰”,在这之前从未见有警察背着灭火器在广场巡逻,那4个警察在一分钟内的几个灭火器是从哪儿来的呢?除非事先早有准备。 (3)官方提供王进东自焚前照片,脸颊消瘦、小骨架,而自焚的王进东却是大脸盘,齐刷刷的头发,在高温焚烧下,头发应该是首先烧掉的,怎麽在大面积烧伤的程度下,头发还那麽整齐,而比例失调的面部象带了假发的面具。 (4)小女孩刘思影烧伤面积达40%以上,竟然接受记者采访,简直不可思议,稍有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在此种情况下是极易感染细菌的,记者们在无任何防菌措施下,采访她实乃医院的失职。 更奇怪的是,刘思影因大面积烧伤,吸入灼热的气体而损伤了声带和气管,一个在刚刚做完气管切开手术后,还能声音清脆、底气十足的回答,有违医学常理。 (5)王进东盘坐在地上,大声喊叫一句与法轮功不相干的口号,且不说如此大面积燃伤的痛苦,设想,如果用一个打火机在他手掌下烧2分钟,恐怕他早就坐立不安,连正常说话的底气都没有了。 (6)如果法轮功宣扬自焚,为什麽在镇压以前没有呢?为什麽全世界40多个国家没有,而偏偏在中国出现? 退一万步说,如果真的有人在天安门自焚,难道江泽民政府没有责任?人只有在极大的压力和极度失望才会走这一步,难道作为镇压者就不该承担他们的过失吗?纵观历史,江泽民有哪次是向人民认错了呢?自古明君广纳贤言,自古昏君是极权暴政,真正的爱国不是爱江泽民,而是为全中国的人民负责。难道老百姓连上访、说话、伸冤、炼功的权利都没有了吗?是不是只要是不符合江泽民的心意的,都可打为X教呢?在法轮功学员中没有吃、喝、嫖、赌的、没有贪污受贿的、甚至没有抽烟喝酒的,这样一群人把它说成邪,请问什麽是正的呢?法轮功学员如果选择表面上应付一下政府“不炼了”,而关起门偷偷炼,那他们就不用被开除、不用坐牢、不用受刑,他们完全可以拥有舒适的环境、以往的一切,但他们选择了为真理、为正义而付出,他们明知道在中国说一句真话的代价也义无反顾,为了你、为了我、为了中华民族的正义而上访,为了人间还有公道而牺牲个人的利益,面对强权堂堂正正、心口如一,这不正是中国人久违的“骨气”吗?如果每个人都有这份正气,社会将会怎样?反之,如果人人都活在一个事不关己,各扫自家门前雪的私心下,那无形中助长了邪恶,我们后代将生活在一个什麽样的环境中呢? 纳粹时期的幸存者尼莫拉牧师说过一段发人深省的话:“当纳粹来抓犹太人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当他们来抓贸易工会主义者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贸易工会主义者;当他们来抓我时,已无人替我说话。” 不要说迫害法轮功就与你没有关系,其实你也在其中。 常言道:“善恶有报,因果循环”,是条不变的天理,不管你相不相信他,他都是存在的。当年轻的法轮功学员被打成重伤,并在还有呼吸心跳的情况下被送到火葬场火化时;当一个非常健康的正常人被注射神经中枢破坏剂身亡时;当马三家教养所将18名女学员扒光衣服投入男牢时;当北京的年轻女教师赵昕被打成终生瘫痪而死,你们认为是谁代表了邪恶?我们谁无父母妻儿,今天邪恶能对待法轮功学员,也许明天就会轮到你,让我们共同用我们的善念与良知,来反对这场邪恶的迫害。 |
成文:2001年09月10日 发稿:2001年10月28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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