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0月12日】我们是武汉大法弟子,先后被哄骗进入洗脑班。在经历长达6个月之久的“监视居住”后,才恢复了人身自由。当我们谈到这段经历的时候,朋友们都说:“洗脑班实质上就是第二监狱。”的确,洗脑班的招牌够多了,但万变不离其宗,都是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恐怖场所。
一、歹徒绑架大法弟子进洗脑班2000年元旦前后,本地大法弟子为了讲清法轮功真相,揭露邪恶,向不明真相的民众散发了大量真相资料,有的因此被抓。为了申张正义,法轮大法弟子面对邪恶,无所畏惧,前赴后继,仍到北京上访、正法。2000年12月中旬,邪恶采取防范措施,通过办班限制和阻止大法弟子在元旦期间赴京。他们将大法弟子以“了解情况”为名强制绑架进入洗脑班。被绑架的大法学员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曾经进京上访的;二是散发传单的;三是参加交流的;四是公开发表言论的。有两位教师是提前两天被哄骗到学员宿舍关押后带入洗脑班的。一位姓李的大娘在家里干活,公安干警身着便衣敲开门后,脱下外套露出制服,说是到派出所有事而被骗进了洗脑班。一位大法学员是计算机专家,派出所的人说什么他们新买了一台计算机,在办公室需要安装,请他去帮助看一下,这一看就将他看进了洗脑班。还有一学员正在单位上班,被骗进了洗脑班,也不告诉家属人在何处,搞的家属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在进班后的第二、三天里,公安机关给每个学员送达了“监视居住决定书”。
二、大法弟子正念抵制邪恶
“监视居住决定书”的送达,撕开了洗脑班虚伪的面纱。面对邪恶的欺骗,我们开始了第一次集体绝食,学员中绝食最长时间的为5天。以后绝食天数和绝食次数不断增加,由多人绝食达7天到最后一功友绝食达11天。一开始,我们就坚持学法、炼功,邪恶只好睁只眼,闭只眼。这为我们向工作人员揭露邪恶,讲清真相,创造修炼环境打下了基础。
洗脑班最初的目的是防止大法弟子元旦上访,原以为是一个短期的阶段就要解散,洗脑班负责人也没有想到此班竟成了遥遥无期的“第二监狱”。元旦前北京上访人数猛增,江泽民、罗干等的恐怖分子穷凶极恶地在全国范围内搞白色恐怖,加强防范措施,铁门加锁。这种遍及全国各地的洗脑班就变成了中国大陆的“第二监狱”。这种“监狱”的最大特点就是人身自由受到限制,除了强制大法学员接受邪恶的洗脑外,一般24小时不得走出房间,晚上睡觉不准关灯。学员房间的绳子、铁衣架、铁勺子甚至指甲刀都被收走了。为了抵制邪恶,大法学员主要采取两种抗争的方式,即出逃与绝食。今年以来,有一个区的洗脑班中,前后出逃四人次,集体绝食(二人以上)7次。每次出逃都引起邪恶的极度恐慌,他们最担心和害怕的就是大法学员到北京上访。春节前一功友出逃后,“610”惊慌失措,派车到处找,当时未果,邪恶将私愤发泄到其他学员身上,春节大年初一至初五铁门不打开,亲属与功友只能隔着铁窗会见。还有一个区的一位学员越窗出逃后,公安四处布控,五天后将这位学员抓住打断了双腿,重新投入了看守所。未出来的学员通过多次绝食,一方面坚定了大法弟子的正念,另一方面引发某些工作人员的善心。一次一功友的经文被一处级干部搜了,引发集体绝食。司法局一位干部打抱不平地说:“就是那个婆娘,害得我们都不得安宁,那个经文我见过没有什么不好的内容。”我们功友之间相互团结,共同铲除邪恶,不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使工作人员都厌倦了,原来的那种狐假虎威的政治责任感逐渐消失,他们从内心感受到了大法的力量。
三、洗脑班破坏家庭,“株连十族”
在1999年7.20之前,我们大法学员无论在家庭、单位,还是在社会都是公认的好人,家庭和睦,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可是1999年7.20之后,大法学员受到不同程度迫害。长时间的关押给大法学员家庭、生活带来不幸。我们有的子女因为缺少辅导,学习成绩下降;有的引起夫妻关系不和,爱人写下了离婚协议书。有一个区当初进班共九位功友,其中闹离婚的家庭有四个。半年后,我们出洗脑班,子女的成绩又上升了,家庭也和睦了。这些事实说明,中央电视台宣传的破坏家庭,不是炼功人所为,而是江泽民、罗干一伙恐怖分子造成的。这种洗脑班类似于“文化大革命”的“五七干校”,表面上高喊“团结、教育,挽救”政策,实质上是挑动群众斗群众,达到迫害法轮功之目的。然而,法轮大法修炼者坚定的正念是邪恶料想不到的,也是他们永远无法理解的,想得到一份保证书或一份签名非常困难。为此,邪恶就采用株连九族政策,给修炼者加压,什么将来孩子不能上大学呀,找不到工作呀,不能出国呀等。事实上,现在出国的申报表中,就有是否修炼法轮功的栏目。有工作单位的功友,单位与“610”都签订了责任状,保证本单位无人到北京上访。有坚持修炼者的单位,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不得发放年终奖金。尽管多数修炼者在单位工作都是佼佼者,一些单位的领导仍然与上保持一致,对本单位的修炼者采取开除党籍、降职降级、扣发工资甚至开除公职等实施打击,有些不明真相的同事也怨恨修炼者。这就是江泽民等邪恶之徒创造和发展的“株连十族”政策。
四、洗脑班践踏法律,破坏人权
面对这样一群善良的、坚定的大法弟子,邪恶的当权者竟然以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人民的利益为代价,置法律与人权于不顾,疯狂对大法修炼者实施迫害。大法弟子信仰真、善、忍,并没有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无端地被扣上各种大帽子。暴徒说什么“要在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为了逼迫大法学员背离真善忍,有的地方不法官员不惜动用纳税人的钱,拨专款兴建类似监狱的洗脑基地专门对付大法学员(纳税人)。用工作人员的话讲,在洗脑班上的大法学员是一脚踏在监狱,一脚踏在社会。其意再明显不过了,不妥协将长期关在这里,且随时有可能进监狱。在一个区的洗脑班上有一位坚持与工作人员讲真相、且坚信大法的弟子,因从走廊东头走到西头,仅十多米距离,邪恶借以扰乱工作秩序为由,判以行政拘留。有的工作人员对大法学员提出一些无理要求,稍有不从就拳脚相加,不给饭吃,不准睡觉,关禁闭,有的直接送劳教。
五、洗脑班的犯罪方法
为了达到迫使学员屈服的目的,邪恶采用了很多种方法,硬的不行就采用软的,明的不行,就用暗的,可谓费尽了心机。他们的邪恶作法有:
1、大帽子法。什么反对江泽民就是反党。
2、威胁法。不妥协就开除公职、判劳教等。
3、威逼法。利用亲情折磨大法学员,时而让亲朋好友进行劝说,时而不让见面,挑起亲情矛盾等。
4、利诱法。只要答应某一条件,就可以请假回家,或者可以出去购物、理发等。
5、肉体惩罚法。整夜不准睡觉、罚站、拳打脚踢、不给饭吃、关禁闭、高温大太阳下“军训”等。
此外,还有车轮战、疲劳战、哄骗法、承诺法等。针对他们采用的方法,我们功友充分发挥大法给予的智慧,与邪恶进行抗争,让他们明白法轮大法真相,来一批讲一批。通过不懈的努力使许多工作人员思想得到转化,只有少数邪恶之徒不明天理还在继续作恶。
六、“洗脑班”的虚伪性、欺骗性和残忍性
洗脑班负责人具有特殊的权力,他可以调动公检法人员,也可指派各行政单位对大法学员做出违法、越权的事,具有绝对的权威性。为了达到洗脑的目的,有的学员家里老人病危暴徒也不许学员回家探视、照看,有一个学员母亲病重,临终前非常想见儿子最后一面,都未能如愿。这个学员母亲病故后才被准许回家办丧事,但没有丝毫自由。邪恶迫害学员毫无人性,反而诬蔑学员没有亲情,没有人性,真是残忍至极。尽管许多人知道洗脑工作都是无用功,不可能转变修炼者的坚定正念,但表面形式还是要保证,样子要摆好。如有一个区对家庭困难的学员,只要亲属交1000元定金,写个担保书就可放人。
七、打压政策造成的社会危害
1、严重地破坏了国家的法律,影响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从而延缓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建设步伐。
2、精神文明建设受到极大摧残。因为公安部门把迫害法轮功放在首位,无暇顾及其它社会治安问题,使坏人无所顾虑地干坏事。然而法轮功学员是一个善良而又高尚的群体,打压政策造成民众仇视好人,出卖自己良知,也为邪恶势力当道提供了社会基础。
3、激化社会矛盾,引起民众对党和政府的不信任,造成社会不稳。法轮功学员的真诚、善良广大人民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与新闻媒体邪恶的诬蔑、造谣、诽谤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如此下去,人们还会相信虚假的宣传吗?被掩盖的各种社会矛盾必然暴露出来,引起社会动荡不安。
4、损害了党和国家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形象。法轮功不仅在中国拥有众多弟子,也越来越受到世界人民的欢迎,全世界有近五十个国家成立了辅导站、佛学会,修炼者越来越多。可是法轮功受到中国当权者的迫害,国际社会对中国公然践踏人权的行径不得其解,泱泱大国难道真是“朝中无人”了吗?难怪有人说:
“610,一条线,团委、工会加妇联,党群紧相连。
公检法,靠边站,察言观色听使唤,谁也不敢翻。
转思想,假其名,软的不行就来硬,到底哪个狠。
担保人,看亲情,画押签字交定金,我要哄外人。
法律明,难施行,心照不宣互掩盖,乌纱帽要紧。
换脑术,未发明,迫于无奈走形式,伤财又劳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