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月26日】 2001年元月1日上午11点左右我到天安门广场证实大法,刚一进入广场就被一女警察拦住,要求我出示身份证,因为没有身份证就不让我走,我见走不了就想拉出横幅,被两个人按住,于是我大喊“法轮大法好”,两个恶徒把我往警车上一拉一推,我不上去,下面一个用脚猛踢,一个在车上用警棍打,我用力抓住警车脚踏板及门把手,他们看我这样,更凶狠地用警棍打我的头和手,最后强行将我推到车上。车上一个没穿警服的人对我拳打脚踢,我大声质问:“你这么打人,你是不是流氓?!”可这恶徒竟毫不掩饰地嚷着“我就是流氓!我就是流氓!”我于是指着另一个穿警服的人的手臂上的警徽问他:“你是不是人民警察?人民警察为什么打人民?”他不作声,但那一个承认自己是流氓的恶徒继续打我,不停手。后来他们把我送到大公交车上,我在车上打出了横幅。然后又被转送到一个离北京很远的地方,因为天黑看不清是什么地方。中间是走廊,两边是钢筋铁笼。晚上10点左右他们来提审,我和功友们手挽着手,他们没有拉走一个人。过了约20分钟他们又来拉人提审,僵持了约15分钟,强行拉走10余人。第二天上午9:30我们被强行送到宣武区公安分局,门口操场上已蹲着很多大法弟子。他们要我蹲下,一个女警察见我不理睬,用脚踢我叫我蹲下,我想我不是犯人,就不配合他们。他们就扑上来四五个人强拉我去提审,快到预审科门口时,我大声喊:“法轮大法好!”四、五个人拉着我往科里一推,又有五、六个人象恶狼一般扑上来,一个抓住我的双手反扭到身后,其余的拳打脚踢,尤其那个女恶警(据讲是所长)用脚猛踢,边踢边嚷:“就你大声喊,你喊啊!”这时我被他们打倒在地,他们用脚踢我的头,踩我的胸,又踢我的背,拳脚雨点般落到我身上,最后打得我不能动弹,也没力气吱声。他们见没动静,一个人用电棍往我眉心电击,一会儿我慢慢坐起来,他拿着电棍对我说:“你没死呀!”接下来又用电棍电我的脸、嘴、耳朵,我没有痛苦难受的感觉。拿电棍的见我没有痛苦的反应,怀疑电棍没有电了,到外面换了一根新电棍继续电我。我心想:“你还要电我,善恶有报,到时你要偿还的。”此时听那人叫道:“怎么回事?漏电,漏电!”我才知道,电到他自己了,这可能也是报应吧。
他们住手以后,两个穿制服的警察叫我站起来,问我:“你是从哪儿来的?”,我说“从来处来的”,他们骂:“你炼功炼疯了!”后来他们又问了一些其他的,住哪儿呀,父母亲的情况呀,我都没说,又问:“你来这里干什么?”我说:“证实法。”我讲地方话他们听不懂,以为我在骂他们,立即威胁说,要吊我,脱光衣服打,还要判几年刑,这一次提审持续到中午。接着他们拉我到外面操场上,只见有四五个全身布满白色泡沫的功友特别显眼,听说是被邪恶的警察用灭火器喷成这样的。中午他们吃完饭后,一个叫阿龙的穿便服的人把我带到11科,有个人(看象个负责人)问我有无身份证及其他证件,我讲我身上只有一些钱。没多久,那个叫阿龙的抓住我在走廊里与另一个警察要搜我的身,我坚决不肯,并说你们怎么能随便搜女人身呢,我已经被你们搜过身了。他们不肯罢休,叫我自己脱,我不肯,那两个邪恶警察在走廊上动手就要脱我衣服,还说我一定是南方人,南方人就怕脱衣服。由于我双手紧紧抱在一起,他们没能得逞,便恼羞成怒,抓住我的裤腰带,拎起我转了两圈。在此同时,我大声喊“法轮大法好”,随后强拉我到一墙角,拿起垃圾砸我的头。砸完后,他们又把我往第六室带,当经过第六室旁边的厕所时,我看到一男功友被扒得只剩裤头,一邪恶警察正用冷水从头往下淋。警察抓着我的衣服,把我往第六室推,并邪恶地说:“把那淋水的男的带进来,扒光了让你们炼功的对看。”那男功友此时没有守住心性,说:“别带我进来,我讲(姓名、住址等)”。我一听,心里很替那男功友难受,此时不正是邪恶利用我们心里还剩的那点执著逼我们就范吗?我们能符合他们吗?
后来在会议室他们又威逼我脱衣服,我对他们讲:“你家里也有妻子儿女,你要给他们留一点福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国家法律现在虽然不惩罚你们,可天理不容,你们也得给自己一个生命摆放位置的地方。”听完这番话,他们好大一会儿没吱声。
随后阿龙又把我带到外面对我讲不要太硬了,我们这里打死人不负责任,又威胁要扔到男牢房里。见我不动心,又威胁要脱光我的衣服扔到男牢房里强奸。他说:“你好好想一想吧”,然后让我独自站在走廊里,他自己走了。
我在走廊站了一会儿,一个穿便衣的把我领到一间办公室里面。有三个穿便衣的,其中有阿龙。他们问我说不说姓名、住址,不说就脱光衣服,边说边卷起袖子。我坐在地上不理他们,恶徒们动手脱我的鞋,用电棍击我的脚心,看老大一会儿不起作用,又取冷水来淋在脚上,再用电棍电击,看还不起作用,又脱我的另一只鞋,我使劲反抗,嘴里反复喊“法轮大法好”、“清除邪恶”、“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恶徒们用拖地布捆住我的嘴,我还要喊,他们又找来剪刀剪我的衣服、裤腰带,并准备脱我的裤子,有的抓住我的手,有的按住我,另两个往下脱裤子,此时我感觉裤子已脱到大腿,羞辱使我想到撞墙,转念一想,自杀也有罪啊,不行,那遭到侮辱怎么办。此时一个念头在心里升起,连死都不怕的人还怕羞辱吗?此时正是用生命维护大法。悟到做到,心里一轻松,脱不脱下就不担心,这一点执著也得去。心念一正,他们就停手不脱了,最后说:“李洪志收的这个徒弟真行,不错,今天就这个最硬,不审了,去吧,我们没办法”。在路上还在检验我,说要把我放进男牢房,此时我已经把心放下了,坦然不动。
后来,他们把我关到宣武区公安分局看守所,给我的编号是0102131。进到牢房管教吩咐牢头“好好关照”,说我今天“太硬”。于是警匪配合默契,对我又一顿饱打。在被关押15天期间,我坚持绝食,出现呕吐,量血压,最后发现心脏有问题,我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他们认为我活不了了,才放人。
放出后,我到功友家,喝了几碗开水,第二天,身体就完全恢复了。我的亲身经历使我深深体悟到大法的神奇与超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