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月25日】 1、交书过程
1999年7月20日以后,公安及办事处的人来到我单位,逼迫我交书,并说,现在是让你们交,若不交的,以后被抄走就不好了。还让单位的领导督促我交书,说我要有什么,对单位都不会好。在压力下,我烧毁了珍藏的大量的照片(因我不想落入它们手中),并在办事处人员电话督促的情况下,违心地交了书。当时,我自己骗自己,想《转法轮》我是一本都不会交,交《中国法轮功》、《法解》及修炼故事,这样它们就不会再来了。
交完书,我痛悔万分,心里万分沉重。修炼几年来从未对丈夫发过脾气的我,第一次对他发了火。
2、认清自己的过失,挖出深藏的执著
交书,是我修炼过程中没有走好的路。
当我重新审视这一切,不加任何掩盖,看自己到底是什么出发点造成的这一切时,我清楚地看到自己的怕心及人的圆滑的一面。
《李洪志师父在北美大湖区法会上的讲法》中提到:“这个神呢,他不会象人一样。比如说有的学员被抓进去了,在严刑拷打中承受不了,就写了悔过书。可是呢,他心里想:我这都是骗它们的,出来之后我还炼,我还出去正法,还上天安门。可是这是不行的。因为这种观念在人这儿也都是败坏了以后才形成的,而那些神他不会这样,他没有这样的思想,他认准的路一定会走下去。”
由于骨子里已经有了变异的人的观念,想用圆滑的保全自己的态度来对待遇到的魔难,而没有用正念来对待,没有做到心口如一。我们炼功中有一句诀,叫“身神合一”,神身合一时,应是你发出的真念,那是什么就是什么,而没有人左右逢源,左右摇摆的思想,;是凡人左右摇摆时,都是观念在起作用。我们修“真”,就要去除这些杂乱的后天形成的物质,深挖下去,直至很深的、很难以察觉的变异的物质。真正认清它们,并与之决断。当你与之决断时它们就再也没有存在的可能了。当你不能认清它们,将你真正的自己同它们区别开来时,这些变异的物质就存在于你的思想与身体中,你会表现出不清醒,你会左右摇摆,就是这些变异的物质在起着作用。
当我看清这变异的一切,并决定与之决断,我写下了那篇简短的声明,承认了自己当年交书的错误,我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感到了自己从里到外的光明,感到自己摆脱了长期困扰自己的正念下时时泛出的隐隐的迷茫,感到了异常的清醒及堂堂正正。我知道自己在正法中变得更加纯正。
正法先要正自己,若你容忍了变异物质在你思想的存在,就等于姑息邪恶。要分清它存在于你,但它又不是你,它不是“真”你。
没有迷茫,没有陷入做错事一再懊悔的执著,只有决断。同人的决断,同一切变异的决断。我知“前程光明”。
我知由于我们的过错,而使师父多承受的魔难。我也知师父愿看到的是我们的觉醒。只有向前,只有精进,我别无所言。
当我们去除了一切的变异,变得纯纯净净的时候,天国的大门就会向我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