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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日报:指责总领馆煽动仇恨 侵害人权 张昆仑代表律师考虑进行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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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1年1月24日】 世界日报多伦多24日讯:不久前从中国大陆获释的加籍法轮功学员张昆仑,昨日在多伦多眼含泪水控诉中国政府在其回加后,继续对其进行精神折磨及人身攻击,散布他被关押时强制洗脑情况下签写的「保证书」。

    加拿大法轮佛学会代表律师格拉蒂(ROCCO GALATI)指责上周六华人社区揭批法轮功座谈会,有潜在煽动仇恨之意,且中国驻多总领馆参与其中批判加拿大合法社团,超出其职责,也构成对加国法轮功学员的威胁,违反加拿大法律。对此中国总领馆昨天表示,前天的活动 (座谈会 )是华人社团主办的,总领馆是只应邀参加并发言。

    张昆仑昨日上午在律师格拉蒂及本地法轮功学员陪同下,在安省议会大楼内举行记者会,他除再度控诉在中国被拘留、关押,在劳教所遭受到电击、殴打及各种精神与肉体残酷折磨情况外,在谈及他曾在中国被迫写下「保证书」一事情绪非常激动,眼泪几乎夺眶而出。

    他表示,在关押的劳教所内,他受到强制性的洗脑,连续几个星期受到高度精神控制欺骗和洗脑,在失去一切人身自由的情况下,一次又一次按要求被强迫写「保证书」,不合格又要重写,所写的都不是他真心所想的,违背自己真正意愿的,他拒绝承认。如今他重做回自由人所讲的才是实话。真心话就是「法轮大法好!我将毕生修炼法轮功。」

    张昆仑强烈斥责中国政府在其获释后继续对他进行人身攻击,散布所有关于其被关押时的材料。在记者会上的法轮功支持者也纷纷指责,中国政府现在抛出胁迫无辜者写下违心「保证书」的证据,是对张昆仑的进一步迫害及折磨,是不知羞耻的强盗逻辑。

    律师格拉蒂针对上周六华人社团举办的「维护加中友谊和批判法轮功座谈会」情况,指责这是有潜在煽动仇恨的集会,对加拿大法轮功学员造成心理及生理上的伤害,侵害人权,这种对一合法团体的仇恨煽动违反加国法律。另一方面中国政府迫害法轮功学员本身已侵害了人权,是加拿大刑法所定的一种犯罪行为,加拿大人更不应在本地支持这种行为。格拉蒂表示,法轮功学员可以在加国合法、自由修练,是一在加国注册的合法组织,受加拿大宪法保护。中国总领馆代表没有立场在自由的加拿大参与批判法轮功的活动,干扰加国社会,形同对法轮功学员造成威胁。他会关注事态的发展,再考虑是否进行法律诉讼。省议员马基斯也参加了记者会,除声援受迫害者外,他还强调,在与中国贸易交往之中,加国政府不应对中国迫害人权、自由的行径有任何宽容,应给予中国政府以政治压力。

    http://www.chineseworld.com/publish/today/11_0900.4w/c/4wcp(010124)01_tb.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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