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0/7008p.html |
别拿群众当招牌 |
【明慧网2001年1月20日】 江泽民一夥为求其一己之私利,置国家与民族的利益于不顾,对外丧权辱国,对内巧取豪夺,造成贪污腐败之风盛行,社会丑恶现象层出不穷,全国人民怨声载道。为转移国人视线,阻止自己被彻底铲除的下场,捍然扯下“民主”、“法制”的遮羞布,冒天下之大不韪,竟然对法轮大法大泼污水,疯狂镇压。难道今日中国官场之腐败、社会之混乱、道德之沦丧是由于亿万群众修炼法轮功而造成的吗? 江泽民一夥残酷镇压法轮功一年多来,非但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反而日益暴露了自己的邪恶面目,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的不满与抗议。广大法轮功修炼者更是不怕邪恶,放下生死,明知会被江泽民及其爪牙抓、打、关、押,甚至折磨致死,仍然坚定地走出来向世人说明真象,要求“还法轮大法以清白”。广大法轮大法修炼群众的凛然正气暴露出江泽民一夥的邪恶嘴脸,让世人真正看清了究竟孰正孰邪! 当一切招数统统失灵之后,他们又打出了“群众”的招牌,说是“根据群众要求”来镇压“法轮功”的,妄图把镇压法轮功的滔天罪行推到无辜群众的头上,挑动群众斗群众,自己坐收渔人之利,妄图逃脱最后的审判。 那么他们眼中的“群众”是什么呢?国务院新闻办负责人1月15日的答新华社记者问时所列举用以充当“群众要求”的文章的作者,无非是几个一贯靠颠倒黑白、造谣惑众来捞取政治资本或向主子邀功请赏的文痞、科痞而已。如何祚庥在《我不赞成青少年炼气功》一文中列举的所谓“身边真实的事例”,其实都是他歪曲事实编造的谎言。而大量刊载赞扬法轮功及其修炼者的文章,却讳莫如深,只字不提。例如:1997年3月17日《大连日报》载文《无名老者默默奉献》,报导了一位名叫盛礼剑的古稀老人,利用一年时间,默默为村民修了4条路,全长约1100延长米,当人们问他是哪个单位、给多少钱时,老人说:“我是学法轮功的,为大伙儿做点好事不要钱”。1998年2月21日《大连晚报》报导了大连海军舰艇学院学员袁红存,2月14日下午从大连自由河冰下3米,救出1名掉进冰窟窿的儿童,被称为活着的罗盛教,学院为他荣记二等功。袁红存已经修炼法轮功2年。1998年5月15日,国家体育总局伍绍祖局长视察了长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情况,中央电视台和长春电视台及长春各大媒体均作了报导,其画面和图片中反映的基本都是法轮功修炼群众的炼功场面。《北京日报》1998年8月11日第六版,登载一篇介绍京城晨练情况的文章,全文1600余字,与法轮功修炼者有关的文字达1200余字,还配发了法轮功修炼学员炼功的压题照片,该文提醒读者:“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最好亲自尝一尝;你若修炼正法气功的话,你的身心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神奇变化。”《中国青年报》1998年8月28日刊载《生命的节日》一文,记述沈阳亚洲体育节中华传统健身活动周开幕式情况,全文1200余字,其中盛赞法轮功的篇幅达400余字,同时还配发两幅法轮功学员参加开幕式的压题照片(因篇幅所限不一一例举)。难道这些文章赞扬和报导的人不是群众吗?江泽民一夥眼中的“群众”究竟是什么货色不是一目了然吗? 挑动群众斗群众并不是江泽民一夥的发明,而是历史上一切邪恶之徒的惯用手法,当然也从未得逞过。今天江泽民一夥步其后尘,只不过变换了花招,更恶毒阴险而已。例如,规定某单位只要有一个法轮功修炼者去了天安门,就扣除这个单位所有人的奖金。又如逼迫单位签订所谓“责任书”,强迫群众不许看、不许听、不许传有关大法真象的资料,要求揭发大法修炼者,否则整个单位从上到下都要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遭受打击。更有甚者,最近北京演出了所谓“群众签名运动”,要群众以签名的方式表示“自愿”要求政府镇压“法轮功”。这种强奸民意的小儿科的拙劣把戏居然有脸拿出来在电视上播放。 大家可能还记得中央电视台和各大报纸都登载过这样的消息,说取缔“法轮功”的斗争取得了重大胜利,百分九十五以上的法轮功修炼者已经转化。为了显得“实事求是”,《北京日报》甚至作了首都师范大学法轮功修炼者百分之百已经转化的报导。既然大法修炼者百分之九十五乃至百分之百地转化了,今天为什么还要兴师动众地抬出“群众”来作戏呢? 江泽民一夥什么时候尊重过群众?当他们把自己的家人安排到各个重要岗位上的时候,他们问过群众的意见吗?当他们把自己的亲信调到北京,调到中央工作时,他们问过群众的意见吗?群众是历史的主人,自古以来愚弄群众的人从未有过好下场。奉劝江泽民一夥别拿群众说事儿,记住“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古训吧! |
成文:2001年01月19日 发稿:2001年01月20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6: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