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月19日】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现年29岁,因修炼法轮功被劳教一年。我们是因为在单位所办的强制转化学习班上拒写保证书和绝食抗议,派出所非法到我们家中搜书,于2000年4月19日被拘留的,给我们定的性质是利用封建迷信扰乱社会治安,当时我们都拒绝签字,但派出所办案人员说:“不签字也一样拘你们。”就这样我们一起被送到了让区拘留所。张铁燕是被抓的四人中的一个,她才29岁,身体健康,性格开朗。但是却先我们而去了。
不可思议的是,十五天后又以信访收容的名义把我们送进了萨区拘留所。也叫信访收容所,收容审查2个月,我们四人并没有去北京上访,可单子上明明写着收容审查,但据我所知收容审查是国际上公认的践踏人权,所以早已于96年中国加入《世界人权组织宣言》时就正式取消了。
万万没想到的是二个月后我们又被无故加了2个月。张铁燕正是在这期间去世的,大约是8月份吧,当时,小号里压有十五、六人,大号多时近四十人。地上都睡满了人,号门天天紧闭,从没放一次风。吃的就更不用提了,高梁米加白开水,盐都很少,饭给得少时高粱米都可以数出多少粒。记得有一次常规拘留的外出干活后带回一些剩馒头给我们,我们不舍得吃,送给岁数大的女号法轮功学员,竟被副所长给扔进了垃圾桶,而且还规定法轮功学员不许订盒饭、不许家人探视等。八月三日我又被非法劳教了。
当我听到拘留所有人说张铁燕是病死的时,我不禁愤怒了,一个29岁朝气蓬勃身体健康的年轻人,被摧残迫害致死,却被说成是病死的。而且事情发生后,所有有关单位、公安派出所、拘留所都推卸责任。究竟是谁“害”死了她?苍天有眼,最终难逃其咎,天理昭昭,一切作恶者都逃不脱正义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