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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劳教所第四大队恶人恶行录(部分) |
【明慧网2001年1月18日】 石家庄劳教所是一座魔窟,明慧网上多次曝光。那里的大法弟子们为了开创环境,承受了惨绝人寰的苦痛折磨。为了打击邪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我们搜集整理了以下材料: 迫害大法弟子的劳教所管理人员的恶行: 1. 王秉方,男,劳教所所部政委。 恶行:劳教所残害大法弟子的罪魁祸首之一。直接纵容各队长及劳教犯人毒打大法弟子,与队长们密谋给绝食的大法弟子强行灌食;对弟子们写的被犯人毒打的上报材料不予理睬,反污蔑为 “捣乱”; 2000年3月13日开始,大法弟子们拒绝参加强制劳动后,下毒令罚站墙根长达45天,每天十七、八个小时,弟子们腿都站肿了,脸晒得掉了皮,有的竟昏了过去。5月1日,将绝食的大法弟子送至三大队疯狂残害。 2. 尚长明,男,四大队大队长。 恶行:经常指使或亲自动手疯狂地残害大法弟子,心狠手辣,是四大队镇压法轮功学员的罪魁祸首之一。强迫大法弟子参加强制性劳动,从早6点30分直到午夜12点,几乎天天工作十七、八个小时以上;大法弟子们拒绝参加强制劳动后,被罚站墙根,后又强逼大法弟子练队列,一律走正步、跑步,随时都遭训斥、体罚,练完后接着罚站墙根;期间还狠毒地给弟子们上绳、用电棍电、用警棍打、扇耳光……大法弟子们绝食后,还毫无人性地指使下属强行灌食;把人吊铐起来,连续十一天;把人踹倒在地,野蛮地踏上一脚狠碾;曾揪着头发毒打弟子,以致该弟子的头皮被掀起一块,长时间不能洗头。 3. 耿行军,男,30岁出头儿,管理科分队队长,原为武警,身高1.78米,圆胖脸,较黑,赞皇县人,经常穿便衣,现在劳教所宿舍住,其有一男孩,5、6岁左右。 恶行:迫害法轮功学员极为卖力,象恶魔一样,是四大队镇压大法弟子表现最邪恶、最恶毒的。用胶皮棍、电棍疯狂毒打大法弟子,给大法弟子上绳、灌食、扇耳光、揪头发、上吊铐等,甚至在弟子们被罚站墙根、腿都站肿的情况下,伙同其它狱卒恶毒镇压,许多大法弟子的臀部都被打成黑紫,成为硬板,睡觉时只能侧着或趴着,八个月后仍留有硬结、肿块;数名弟子被其又吊又打,因被打严重,面色苍白、头晕、恶心,几乎休克;用脚跺弟子的脚;每天给绝食的弟子野蛮灌食二、三次;曾使某弟子一次灌食昏死三次,仍凶神恶煞般地狂叫,把周围帮凶们都吓跑了。 4. 陈建国,男,管理科科长,中共党员。 恶行:镇压法轮功学员的恶棍。与耿行军一起轮流用胶皮棍、电棍疯狂毒打弟子,少则十几棍,多则二十几棍,拳打脚踢扇耳光,以至一巴掌就把学员打昏,弄醒后再打昏!揪头发上绳时强迫弟子跪在地上。 5. 李维贞,女,管理科科长。 恶行:女领导中对弟子下手最狠的恶人,屡次参与镇压,笑里藏刀,心如蛇蝎;用竹板打大法弟子的脸,直到青一块、紫一块,露着血丝,惨不忍睹;用高跟鞋打脸,直到把鞋打坏,鲜血直流。 6. 周六,男,队长 恶行:整治法轮功的得力干将。在大法弟子被用胶皮棍把臀部打成黑紫色后,仍丧尽天良地当众用穿着皮鞋的脚猛踢其臀部,直到该弟子倒地惨叫,又左右开弓扇耳光,直到打累了。 7. 王淑敏,女,50多岁,一中队队长。 恶行:居心叵测,已良知泯灭。明知大法弟子臀部被打成黑紫,仍强迫其脱下毛裤,仅穿内裤,叫其它队长打,还疯狂叫嚣:“狠狠打,把屁股打烂!”扇耳光,辱骂大法弟子,抡起警棍发泄其兽性,逼迫弟子出工劳动。还恶毒地教唆劳教犯人“她们背经文,你们就骂她们师父!”致使更多犯人造下无边恶业。 另外,这一魔窟的其它队长也早已良知泯灭,宛如地狱之鬼转世,紧追以上罪魁之后。它们以疯狂地毒打、谩骂为乐;纵容犯人私设公堂,教唆犯人怎样打、怎样拧、怎样掐,最痛苦还能不留伤痕;在弟子们绝食期间,把人吊铐在铁窗栏上达十一天,铐在床头,椅子腿上,不准坐,一坐就踢,还手指铐子咆哮着说:“这就是法!它就是法!”不顾学员以命抗争,野蛮地抢大法弟子的《转法轮》及手抄经文本,趁弟子不注意就乱翻乱抢;还阴险狡诈地用各种卑鄙的手段恐吓、欺骗、迷惑难中的弟子,使她们长期处于精神肉体极限承受之中;随意克扣弟子及劳教犯人钱财,贪污腐败成风!它们是: 1. 季艺霞,女,女犯中最狠毒的恶棍。狠命地揪住大法弟子的头发在地上拖,骑到身上打骂,对大法弟子肆意扇耳光,用脚踢,用手掐脖子,或用擦地脏布、包着痰的卫生纸塞进嘴里,还扬言把带血的例假纸也塞嘴里;更有甚者,还用流氓手段使劲踹下身要害,用手抓胸脯,在经期都不放过;用拖鞋打颈部,鞋都打坏了;揪头发把人仰面摔昏;强行灌食,其他犯人不敢下手,它却说:“灌死才好呢!”这样邪恶的人,竟被提升为班长,大会表扬,并多次得到官方减期奖励。 2. 唐维兰,女,卖淫的,同性恋者,男不男女不女的。又一女中恶棍,用极其下流手段折磨大法弟子;用手抓胸部,掐大腿内侧,掐得皮都掉了;对弟子做出种种流氓动作,其卑鄙、下流令人发指;以疯狂打骂功友为乐;还恶意撕师父经文,骑到弟子身上狂打;满院子追着弟子打;因镇压大法弟子狠毒而得减期奖励。 3. 陈瑞芹,女,在大法弟子早已开始绝食的情况下,对她们随意打骂侮辱,极尽所能,揪头发,用手抠得弟子的手鲜血直流,肆意扇耳光,用木拖鞋砍手,拳打脚踢;以制止炼功为名,强行往大法弟子嘴里塞辣椒面,弄得弟子脸、脖子、胸脯、胳膊等处,到处火辣辣地疼,睁不开眼。 4. 段淑英(已解教),女,揪大法弟子李娜的头发在地上满院子拖,还伙同劳教人员张霞(班长,已解教)等人,私设公堂,在车间里,关上门,拉灭灯毒打大法弟子。因此得到减期以至解教。 5. 张新平,女,踩住大法弟子头发在地上拖,用穿着皮鞋的脚踢大法弟子眼睛,直至红肿,眼底通红,脸上沾满泥巴。用脚跺大法弟子的脚,直跺得青紫,肿得象馒头。在弟子打坐炼功时,用手拧甚至用指甲掐大腿内侧根部。如此邪恶之人,竟被提升为班长(后又办理保外就医回家)。 6. 马玉莲,女,吸毒犯。阴险毒辣,想出往大法弟子眼里、嘴里塞辣椒的阴招,随意打骂、污辱大法弟子,在经期还抓下身、扇耳光,揪头发发疯般地往墙上撞,用毛巾勒脖子,在大法弟子绝食几天时,仍丧尽天良地将弟子吊铐在窗栏上、脚不沾地。 这些劳教犯们本已是罪大恶极,在劳教所的政委、各大队长的亲自“领导”、指使下,更是找到了发泄其魔性的场所。把大法弟子当作了练打人的靶子,象背麻袋一样狠狠地摔在地上,疯狂叫嚣:“我现在改正归邪了!我拿你们练手,出了劳教所就可以杀人了!”大法弟子被它们肆意凌辱,用鞋底狠砍;掰手指头直至肿成小馒头;用湿毛巾勒嘴,直到眼底充血,嘴被勒破,鲜血直流;勒脖子,脸都勒青,几近窒息;打骂、扇耳光、揪头发撞墙更是家常便饭;还恶毒地往弟子们嘴里、眼里抹辣椒,其凶狠毒辣,令人发指。其他积极参与的劳教犯均为女犯,姓名如下: 石家庄市劳教所第四大队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高基大街8号 (其它详情待查)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28/4949p.html) |
成文:2001年01月10日 发稿:2001年01月18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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