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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学员狱中受酷刑真实记录
【明慧网2000年7月30日】 自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以来,几乎每天从网上传来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种种暴行的新闻,这些暴行的手段是出乎笔者的想象之外的,因为中国政府在改革开放后的二十多年的今天,在签署了国际两个人权条约后的今天,在人类文明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在人类的基因、上帝的天书被破译的今天,中国政府仍然对自己的人民实施种种惨不忍睹的酷刑,笔者希望那不是真的,因为那些令人发指毛孔耸然的酷刑本该属于历史、属于原始野蛮时代、属于小说里的描写,但它是切切实实地在今天发生了。为使更多的人了解这种残暴迫害的真相,笔者慎重的采访了几个法轮功学员,写下这篇采访报导。
有一个学员被关进监狱里,狱警对囚室里十二个犯人说:"他要炼功,你们就给我打,否则全部取消你们亲属的探监。"这个学员在狱中坚持炼功打坐,十几个犯人就把他揪起来打,一个犯人建议说:"我们给他的脸造个型",另一个囚犯说:"就造个熊猫的型吧"。十几个囚犯开始轮着掴耳光,当每个人的手都酸的时候,这个学员的脸都肿得像熊猫脸一样,黑一块紫一块。脸上还有一些鼻子边、眼睑边、耳垂边掴不到的地方,一个囚犯就建议说:"打不到的地方,用手指弹。"这样,他们十几个囚犯又轮着用手指弹掴不到的地方,等到十几个囚犯手指又弹酸的时候,这学员脸上的肉没有一点是好的。这学员是非常平静,随他们打了,没有怨言,给他们讲法轮功的道理,几天过去后,学员的行为感动了所有的囚犯,他们认识到了法轮功学员是真正的好人,再也打不下去了。
在地牢里有一种刑罚,不知叫什么名,学员全身被扒光,双手像耶稣被钉上十字架那样,被铐在墙上,双脚也是叉开铐在墙上,墙下面是粪坑,拉屎拉尿就往下拉,这种刑罚一般囚犯只能坚持两小时,豆粒大的汗珠就会从全身冒出来,最后昏死过去。这是秘密的刑罚,用来对付极重的犯人,外界不知有这种刑罚,许多学员都铐上去一铐就是两天两夜,这种长时间的刑罚,如果是一般的囚犯是必死无疑的,只有炼功人能顶得住,当放下手脚铐时,人已经昏迷了,全身都肿了,手、脚肿得把铁铐都包住了。
还有一种刑罚,具体叫什么名不知道,在《红岩》小说里描写过。当时特务对坚强女共产党员什么刑罚都用上后,如仍不屈招,就把头按在粪桶上,搅动臭粪,让臭气直冲心肺,让你五腑六脏翻江倒海,直到吐黄胆水,当时特务使用这方法,十有八九的女性受不了而屈招。现在中国政府的监狱里又使用这种刑罚对待法轮功学员。公安人员对学员采用分别对待,让抓来的学员写悔过书、保证不再炼功,再骂上一句师父。写保证书的关两星期就放回去,对坚强不屈的学员、在狱中坚持炼功的学员,除了打外,各种刑罚都用上,仍不奏效的学员,就把学员的双脚提起,把头塞进囚犯的粪瓮里,囚犯的粪瓮样子有点像酒坛,口略比人的头大一点,当狱警把学员的头塞进粪瓮里时,另一个狱警使劲摇晃粪,让恶臭直冲学员的鼻心,狱警一边摇粪瓮,一边问学员:"还炼不炼?""炼",学员坚定地回答,狱警又疯狂地摇晃粪瓮,继续问道,直至学员口吐黄胆水,昏死过去,吱不出声时,狱警才罢休。
在北京刑侦七处看守所里,关着几百名死刑、死缓的囚犯,大约有40间囚室,每间约有7x2.5平方米,睡炕的是一尺高的木板床,紧挨着可以睡12人,坑边的走道上,每天都是睡满六个人,这六个人只能分三排侧着睡,剩下一平方米的空间是厕所与浴室,粪便的通道通往墙外。
这里关着一批又一批的法轮功学员,北京四个被判重刑的也关在这里,这里的囚犯未判刑的希望早日结案下到监狱,相比之下,监狱有多一点的活动空间。这里关过一批又一批的法轮功学员,女的比男的多,关在这里的学员,全部是坚强的,他们全部是背铐式的铐着,脚也铐着,这种背铐式也叫坐飞机,也是重犯人惩罚的刑罚,背铐式一旦铐上,手臂血液流通不畅通,引起浮肿。女囚室里送进来的女学员,个个都是手臂、脚都肿得像小冬瓜似的,铁铐都钳在肉里边,皮肤都肿得透明了。一碰就会破,由于手脚全铐上,行动不方便,狱警叫其他囚犯帮忙。起先囚犯不愿帮,总有怨气,到后来学员们向其他的囚犯讲了法轮大法的道理后,同室的人有的接受了,并开始学法了。学员们为了不打扰别人,吃东西时,不叫别人喂,就坐着,头弯下来用嘴啃窝窝头,汤也不喝了,学员的高尚行为感动了同室的囚犯。
这里的狱警就相当于清朝时期的“大内高手”、锦衣队,个个都身手不凡,个个都有些功夫。其中有一个面相凶煞,毫无人性的打手与冷血动物无异。审讯人时,他又吼又叫,象狼嚎一样,没一句人的声音,而且他的头可以360度旋转,就如地狱中的大魔头。中国政府使用这样的刽子手来对付人民,其手段之残暴比清明“大内高手”和锦衣队有过之而无不及。
有一个学员回国就被秘密绑架,关进北京刑侦七处,被那个魔头吼叫轮番审讯七天七夜,不让睡觉,用疲劳战术,摧毁精神的绝招。又不给被子盖,二月的北京冰天冻地,他的新长裤被警察扒走,皮夹克被囚犯藏起来,他只能坐着受冻了七天七夜。刚回囚室一会儿,又被叫出审讯,回来时,狱警给他一条又短又大又旧的裤子,原来的新裤子被警察换走,皮夹克也没了。他被公安押到机场上飞机,回来入关时,海关人员看他肮兮兮的蓬头垢面,外面只穿一件毛衣,裤子也不合身,且什么行李也没有,以为是逃犯或贩毒的。审问了很久,他解释了很久,海关人员真是不敢相信会是真的,最后还是说:"我们最好能搜个身"。他说:"没关系,脱光搜也行,但要快点,外面家人在等着。"就这样,澳洲国家的公民到中国被中国公安扒得象流窜犯似地回来,中国真是遭尽天下奇耻。当他向澳国外交部汇报在中国所受的虐待情况时,外交部官员说过去南非当局在监狱里也采取过这种刑罚。
据说,中国政府准备在西北地区建立大规模拘留所,用以对付和平上访坚持炼功的法轮功学员,用当年希特勒镇压犹太人那样建立法西斯集中营来对付手无寸铁且仅止争取一点炼功自由的老百姓。已被公布的迫害事实告诉人们:那些兽类完全干得出这种祸国殃民、令人发指的残暴丑行。
在艰难的岁月里(一)
【明慧网2000年7月30日】 在一次法会上有学员曾向师父问到:为什么《转法轮》中有时用“我们”二字,师父答道:“我是用了现代中国大陆的词语。我觉得你们都是大法中的一员,那么也就是大法的一分子,我就把你们讲成“我们”。我觉得你们听了可能会把自己置身于真正的修炼当中。”
简短的回答,使澳洲学员感到他们是与法紧紧联在一起的。所以自7.20以来,澳洲学员积极走向社会,担起了护法、洪法这“助师世间行”的重任。因为学员们深知,法轮大法不仅属于中国的,也属于世界人民。
海外修炼于国内环境不同,表面看似风平浪静,但在这特殊的环境里,学员们每走一步也都是十分艰难的。学员们深知,这就是修炼。
法难当头,每一真修弟子都在维护着大法,但由于大家对法的理解不同,所以在具体护法形式上认识不一,这时能否突破自己人的观念,在复杂的情况下怎样既对大法负责,又对社会负责,也对自己负责,的确对学员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下面就记述几个澳洲学员在这考验中的小故事。
1.市政厅前洪法
市政厅座落在悉尼最繁华的市中心,悉尼人习惯于在这一地域举行各种庆祝活动,各种抗议活动也时在此出现。7.20刚一发生时,学员们感到震惊,为了表示对中国同修处境的关注,学员们申请了在市政厅前请愿,可有关部门告知两周后才予以答复。这显得有些不够及时。这时有人提议干脆申请在此地炼功洪法。这提议打破了一向在公园里炼功的传统,一时间这提议成了关心着大法的学员们的话题,大家都本着怎样对大法有利谈着自己的观点。
部分学员表示:公园里人少,洪法效果差,市政厅前引人注目,本地市民,观光人士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在这里炼功、洪法会使更多人得闻大法,市政厅前的确是悉尼人习惯表达心愿的地方,但我们自己心清似玉,没有任何政治诉求,只是炼炼功,不必怕参与政治之嫌。况且我们的确要表达一个心愿,就是要让世人皆知法轮大法。国内学员为了法轮大法,无私无畏地走向中南海,我们为了给世人创造更多闻法机缘,应堂堂正正地在市政厅前炼功。针对有人提出那地方同时也是酒鬼.、要饭者等不雅之人聚集之地,这些学员认为无论是在所谓文雅人士议员所聚集的国会大厦前炼功,还是在市政厅前洪法都一样无贵贱之分,因人间已没有净土,“我们在改造环境,不是我们在挑选环境。”(《长春讲法》P108)
就这样,这部分学员每周六自发地来到市政厅前开始炼功洪法,自去年八月至今已近一年的时间。值得思考的是,来炼功的学员从未看到过不雅之人,这也可能是学员们真的把这里的环境正过来了,也许本来就只是给大家一个突破观念的考验。
市政厅是全悉尼唯一一个不经过特别申请就可以打横幅炼功的地方,由于地处繁华,前面又是一条交通要道,所以车水马龙的噪杂马路与这里祥和宁静的炼功场面形成鲜明对比。学员们在此炼功时大都感觉只听得见炼功音乐,其它噪音都入不了耳,大有“身在乱世中,难得独自美”之感。这更吸引了许多路人的驻足观看。留步的路人大都会听到学员们的热情介绍并得到大法简介;许多行人都是悠扬的炼功音乐使他们留步观看;有的索性立即学起炼功动作来;也有些海外游人把这场面作为悉尼街心一景,给学员们拍照、摄像,当然他们也就因此而闻法。
因为附近有个中国城,所以学员们的炼功引来了许多华人的询问;国内旅游团路经此地看到此情此景也感到惊讶。在这一年的时间里从这里闻法的、知道大法真象的不计其数,这是悉尼固定炼功点在炼功洪法时引人观看最多的地方。来这里的学员认识到为了使更多人闻法,也为了突破自己的观念,坚持来市政厅前洪法在目前的特殊时期就是与正法联在一起的修炼。
2.签名
为了使更多人有机会了解法轮大法及在中国所发生的有关大法事实真相,有学员提议搞签名征集,然后将呼吁书一并递交联合国人权会。这一提议在学员中引起一些反响,有人认为,随意向路人搞签名介绍,是不是对大法太不严肃了;也有人认为,这样做会把人吓住,使有缘人也不敢来得法;更有人担心把国内学员被打的图片展示出去恐怕会破坏大法形象;学会认为集体炼功、商店有书是师父给留下的大法洪传形式,签名这不是大法中的,为了保持大法的纯洁不应搞等等。面对众说纷纭的理由,学员们深感大家都有着一刻诚挚的维护大法的心。
通过学法及大家的交流,提议搞签名的学员认识到:现海外学员应珍惜国内弟子用生命换来的洪法机会,利用一切可能的形式给世人创造更多闻法的机缘。大法是神圣的宇宙大法,是至高无上的,但学员们理解师父绝不是要我们把大法束之高阁,而是让我们把大法传遍人间,至于形式只要能达到法对我们此时的要求:堂堂正正地向世人呼吁就行。大家共同感到:现在的修炼是与正法联在一起的修炼,身体力行地走出来护法.洪法才是真正的助师世间行。
征集签名的提议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后得到批准。于是,我们在旅游盛地----悉尼歌剧院附近周末搞签名活动。在活动地点,大家摆放了介绍法轮大法的图片、大陆学员惨遭摧残的实例照片,同时还有学员炼功,因此非常引人注目。络绎不绝的游人从这里走过时大都驻足观看,有些人看完图片说明自己主动拿起笔来签名,有的听完介绍就立即签名,通过与众多人的接触学员们发现还有许多人的善念没有泯灭,他们愿为伸张正义助一臂之力,这也促成了他们闻法的机缘。善良的人们有的签完名后握握学员的手;有的发出“祝你们成功”的祝愿;有的摄像、拍照留念;有的行人担心地说:我很愿意帮助你们,但中国政府一意孤行,恐怕很难改变。学员们说:我们不想改变任何人,我们只想利用这一机会,告诉世人法轮大法的真相。有一位行人是陆军军官,他签完名后对学员说:谢谢,你给了我一个机会可以看看我的心。是啊!这一机会不仅是看世人的心,又何尝不是看学员的心呢?
国内弟子舍生忘死维护真理的事迹,使多少人感动,很多海外学员都在思考着、实践着:自己应怎样以实际行动投入到护法洪法的行列中。上述澳洲弟子们选择了舍弃周末休息时间来稿签名。因为悟法的差异,参加的人很少,这样就无人替换,有时都下午两、三点钟了有人还没吃午饭;有时在澳洲强烈的阳光下,一站或是连续炼功就是一天,有的被晒得脱了皮,有的被晒得象红面“包公”,但他们感到与大陆弟子舍生护法比起来微不足道;有的年轻妈妈一手抱着哇哇学语的孩子,一手去征集签名。有一名十岁小弟子,平日恬静少言,但她在征集签名时可不腼腆,她总是有礼貌地走到行人面前,解释在中国发生的事情,给人法轮大法的简介单,她自己一天就能征集两百多人的签名。出来参加签名活动大家认为这就是修炼,首先面对多种不同观点,如何抉择,这就看其是否能珍惜这种环境突破“自我”观念。第二个就是好“面子”这一关。每一位学员不但要向行人主动介绍还得心态祥和地面对形形色色的脸。每当听到有人拒绝签名是因为不知法轮大法是什么时,学员们产生了慈悲的正念。在学员们眼里,向每一位行人洪法与向总统洪法一样,无高低之别,因为他们面对的都是常人。师父不愿落下一个弟子,我们“助师世间行”也不应落下一位众生。师父告诉我们修炼的时间是有限的,若在这有限的时间里,这么大的法他们都闻所未闻,他们又将怎样摆放他们生命未来的位置呢?
在三月的国际人权会议时学员们带去了万余人的签名表,这里包含着世人从签名到闻法的机缘,也见证了澳洲学员与正法联在一起的修炼。
(待续)
在艰难的岁月里(二)
【明慧网2000年7月30日】 三、办报
三位参加美国护法活动回来的学员受启发于美国学员的护法、弘法经验,提议澳洲也办一份报纸,正面报道法轮大法消息。这一提议在学员中引起了不小的反响。一时间议论纷纷。
为了维护大法,大家都在自己的层次上谈着各自不同的认识。有办报意愿的学员在交流中深深感到:现在是特殊时期的修炼,是与师父正法联在一起的,保持基本形式----集体炼功、集体学法的修炼是对的,但这还远远不够的。法难如此严峻,中国政府一手遮天,控制舆论界对法轮大法作了大量诬蔑、诽谤等恶毒的反面宣传,这种恶毒宣传早已波及到海外。当学员们向华文报界投稿反映法轮大法的事实文章时,许多报社的负责人都为难地对学员说:若报上登法轮大法的正面文章,我们有压力。电台也是一样,即使有的学员愿意自己付钱,以广告形式登出,报社也表示会使他们受到威胁。总之,社会上暂时形成了不能有法轮大法正面的消息出现、各媒体只能转载中国的反面文章的局面,我们没有说话的地方。在这极特殊的情况下,我们自己出报纸向社会说明法轮功真相,使世人了解大陆学员所遭受的迫害时十分必要的。师父在最后的几篇经文中明确告诉我们要呼吁各界帮助我们,但社会上无一点儿正面消息,大陆残酷镇压法轮功学员的消息被封锁,让世人怎样帮助我们、又如何了解事实真相呢?
从法上悟,学员们觉得利用各种形式弘扬大法、讲明真理,是法对我们现在的要求。有些形式表面看法中没有,但又都有,因为我们是大道无形的修炼。悟到这些使学员们坚定了正念,决定开始办报。
由于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所以一切从零开始,有的慷慨解囊,有的现学排版,有的帮助找专业人员指点。报纸办起来了,免费向社会发行,报纸登载的都是明慧网上大陆消息、各国学员护法弘法报道及相对浅显的学员修炼体会,还有本地学员投稿。报纸给社会带来了法轮功的正面消息,很受群众欢迎。报社的人告诉学员们,经常有人问报社:这周没拿到法轮功的《明理》报,你们还有吗?
报纸寄到了中国,大陆学员看到海外我们都有自己的报纸,护法、弘法搞得如此轰轰烈烈很受鼓舞。有一位从大陆来探亲的老学员,是一名高干,他刚来澳洲时,他的亲戚对他说:领馆门前有你们法轮功的人,从那里可以找到炼功点。当老人家第一次来到公园看到学员时老泪纵横地说:现在就象当年找地下党一样,可找到你们了!在国内反面宣传铺天盖地,他什么也不知道,只知大法好,他还说当年批林彪,中央敢拿“5.71工程纪要”让大家看,让大家批,可现在他们把大法的书全部毁掉,不敢让人看,就连我这有50多年党龄的老干部都觉大法好,他们害怕、心虚啊!学员们把报纸等资料给了他,当他离开澳洲时他说:这些报纸资料对我帮助太大了,看后我象是参加了几场交流会。
报纸向世人说明着法轮大法,这使有人惧怕,有时刚刚放下的一摞报纸一会儿莫名其妙地就被人连锅端了。学员们自己没办报能力就与别的华文周报合刊,这时有人从中阴险地阻拦,报社面对压力只得无奈地拒绝与学员合作,这使学员们难上加难。但学员们想向世人说明真相,以此来唤醒迷不醒的世人,报纸无疑在这方面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一定要办下去。于是学员们克服了重重困难,自己出版,自己发行。有些学员把报纸送往各个免费报刊摊位,有的周末去拍发给行人,为此他们虽然付出了许多,但他们为能身体力行地参与护法实践而感到欣慰。
报纸使这里的学员不但能了解国内同修的艰难处境,还可以起到交流提高的作用。当有人提出“报纸,明慧网上的文章在学员中传看是对学员学法的干扰,只有《转法轮》才是法,其余都不能在大法中流传”时,办报和支持办报的学员通过在法上的严肃思考和交流,认为现在师父让全世界善良的人们都来关注法轮大法,静修虽好但不是与正法联在一起的修炼;为了对社会负责,为了大法的弘传,我们应当珍惜这难得的修炼环境和为正法出力的殊荣,报纸应继续办。报纸可能有办得不好的地方,应积极努力把他办好,同时在办报中努力提高自己。
于是他们下面积极征求大家意见,问报纸哪里办得不好,怎样改进,有的学员热心提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由此,办报继续下来了,4.25期间还出了一万本题为《向您推荐法轮大法》的杂志。这份杂志刊登的是以常人易理解的形式甚至是旁观者的弘扬大法的文章。杂志从明慧网上自去年7.20以来的几百篇文章中精选出20余篇,还分了6个不同角度:(1)法轮大法在世界各地(2)健身道德篇(3)修炼篇(4)医学理论(5)科海沉思及大家谈。经发行和寄给国内,反映很好。办报中的坎坎坷坷和种种插曲没有使学员们气馁,因为他们深知这就是修炼。修炼中大家尽最大限度努力为正法付出,在学法和交流中得到提高。
以上几例反映的是在艰难的岁月里澳洲学员怎样与正法联在一起修炼的。从故事中可以看到大家都有一颗护法的赤诚之心。护法中每个人都接受了方方面面的考验,在这难得的环境里,学员们发现了自己要去的执著,也暴露了自己还有需要突破的人的观念。现在回过头来再看一看,衷心感谢师父给我们机会能在与正法联在一起的修炼大熔炉里熔炼一番!
值得高兴和欣慰的是,师父的新经文照亮了全体澳洲学员修炼的路。现在无论是市政厅前弘法还是办报纸,大家都积极支持,学员们踊跃参与,澳洲有了一个共同精进的新局面。
合十
悉尼大法弟子
2000年7月22日
利用一切条件向世人说明真象
【明慧网2000年7月30日】 从中央电视台开始对法轮功进行诬蔑歪曲的反面宣传后,所有的新闻媒体都在传播着同一个反面声音,无论你走到哪里,听到的看到的都是相同的内容。周围的一切舆论都包围着你,压着你有种难以透过气来的感觉。向外界说明真相成为十分紧要的事情。从此这就成了我修炼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一有机会,我就会不失时机地根据具体情况告诉对方我所知道的事实真象。
在几次乘出租车时,电台正在广播关于法轮功的新闻,我就试探性的问司机,你相信电台说的吗?法轮功到底是好还是不好?结果有这么几种情况:知道法轮功的司机都相信法轮功学员是好人,因为他们熟悉的人中就有法轮功学员。他们还会带着疑问询问事实真象。司机说,太深的我也不知道,不过法轮功对身体肯定是有好处,要不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学。这时我就会积极地、马上开始澄清,说他们报道的都不是真实的,并且希望在有限的时间里告诉他们多一些,更多一些。不了解也不想涉及法轮功的司机则往往避开话题,但同时也流露出对连续轰炸式报道法轮功事件的反感。每当这时我会非常苦恼,不知自己应该怎么做,最初心中总是夹杂着一丝的怨愤,不知是针对政府还是针对不明事理的人们。
在中央台连续歪曲报道法轮功事件那段时间,我十岁的继子来到我身边与我共同生活,他亲口对我说,"见你之前我相信法轮功就象电视上说的一样,所以我心里对你有些害怕,记得有一次你给我洗头吗?我当时心里在祷告,不要杀我,千万不要杀我,……后来我发现你不但不象他们说的那样,而且对我又非常好,所以我开始怀疑,才问了你很多关于法轮功的事,"孩子在我为他说明大法真象和看到《转法轮》这本书之后就表示要学法轮大法。一次在北京某宾馆,我看见孩子在和两个服务生交谈,我问他,你在和他们谈什么,他告诉我那两个人在说法轮功的事,他在告诉他们俩电视上说的不是真的,法轮功都是好人。
今年初,我带着师父的照片底片去像社冲洗,店主认出老师,她问我是不是法轮功学员,我说是。在冲洗期间,她询问了很多关于法轮功的事,她说她以前不知道法轮功,我就不停地讲了许多她关心和不了解的事情,讲了学大法后自己各方面的变化,以及新闻报道的失实之处等。她和店里的其他人一直耐心地听着。有一个外地顾客,他加入话题说他知道法轮功,因为他们那儿有很多法轮功学员,他说他们绝不象电视说的那样。离开时,店主友好地给我留下电话,说有事再过来。
政府对法轮功定性之后,我周围的亲朋好友就没断了对我的关注,在一一向他们表示了我坚定修炼的信念之后,也开始对他们循循开导、劝善。每次谈话都有不同的结果,有时会使对方的话语很尖刻,越想让对方理解和了解事实,对方越是排斥。前一段时间和三个朋友谈到法轮功,听到他们在滔滔不绝地讲,尤其在说师父如何如何时,我当时气得浑身发抖,眼泪就在眼圈转。为什么会这样,我开始从心性上找,肯定存在着某些执著。或许是我说话过于偏激,急于说明事情的真象,希望他们不单单是理解,更渴望他们能修炼。从他们的言语中我发现了自己强烈的执著心暴露无疑。于是我开始让自己平静下来,即使是我最不愿意听的话也静静的听他们讲下去,我也开始通过谈话内容针对自己的心性去执著,心静了下来,同时善念也出来了,也能平静地与他们交谈,并承认自己刚才有些话说的不妥当。结果事情有了转变,他们的语气缓和了许多,也能听进去我说的话了。
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其中一个朋友说的一句话,你回去再学学法,然后再来引导我。这句话让我醒悟到是师父在点化我。第二天我就看到了师父的新经文"走向圆满",我一下明白了许多,你执著于什么,他就会利用你执著的东西攻击你;不能只想为大法做事情而忽视深入学法,不能只单单为弘法而弘法却不去从中修炼自己,这样弘法的效果就不会好。
执著心放下了,事情也有了转变,在我和朋友谈话的第二天,说让我”引导”他的那个朋友给我打电话,要看一看《转法轮》这本书,我听到后并不象以前那样有种兴奋感,我悟到弘法应该做而不求。
这一段时间我虽然没有迫于社会的压力不开口,也没有因为怕周围的人不理解而沉默,而是想尽各种方法,包括将明慧网上的文章、照片打印出来,让更多的人了解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自己坚定修炼从没有动摇过,但遇到问题和阻碍却没有想到要针对自己。师父的新经文“走向圆满”点醒了我。目前还有很多学员不清楚上访、护法、修炼的大法学员被残酷迫害的种种事实,很多群众不清楚真象,我感到有责任向身边更多的人说出我所知道的一切。护法、弘法中放下人的观念,不管做什么都要将自己融于法中,真正做到在法上认识法。
赵昕家属讲述赵昕的故事
【明慧网2000年7月30日】 一、赵昕为什么要修炼法轮功
赵昕是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的一名讲师,一九九八年六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四年到一九九八年六月期间,身体一直很不好,胸口痛得厉害,整夜睡不着觉,身体日渐消瘦,体重50公斤左右,胸口痛得直流泪,找了好多医生看病,做了多方面检查,并没有发现什么器质性疾病,根据症状服了好多药,也找过心理医生治疗,四年来花了近两万元医药费,但始终不见好转。一九九八年六月一天夜里八时左右,妈妈陪赵昕去新疆街买鱼,没有买到鱼,赵昕到书店里,发现一本《转法轮》书就买了回来。回到家,用一夜的时间从头到尾读了一遍《转法轮》,第二天一起床,赵昕对妈妈说:“今天胸口觉得轻松多了”,情绪也同往常大不一样了,妈妈也很高兴。后来打听到工商大学院内就有炼法轮功的,从此赵昕参加了炼法轮功的行列。为了照顾女儿,妈妈陪同她一起炼。经过一个多月的修炼,身体大有好转,胸口不痛了,家里人及亲朋好友看到赵昕的变化感到很吃惊,吃惊的是身体变胖了,面部颜色红润了,精神状态和从前大不一样,帮助家里干活多了,再也不是弱不禁风的样子。从此赵昕对法轮功能祛病健身深信不疑,回校后继续坚持炼功,身体越来越好,体重增到70公斤,满面红光。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政府认为法轮功是非法组织,予以取缔。后人民日报又发表文章,说法轮功是邪教。赵昕始终想不通。她以亲身经历说明法轮功不是邪教,是祛病健身的好功法。家属站在政府立场多次劝说,但收效甚微。赵昕说:“我绝不能回到九八年前那种因病而痛苦的状态,我要坚持修炼下去,我什么都可以不要,但我需要一个好身体,需要一个快乐的精神世界”。她多次去国务院信访办,中国人大信访办等部门反映情况,这些部门根本不听,反而被扣被抓,令学校保卫处接回加以看管。赵昕想不通,认为作为中国公民,有向政府反映情况的权力和自由,听不听是政府的事,不管被扣被抓。
二、关于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介绍的赵昕伤因,家属有几个疑点
赵昕是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九日晚八点左右在北京紫竹院公园炼功被紫竹院派出所拘留,六月二十日送海淀公安分局拘留,六月二十二日下午三点送海淀医院,经检查头部轻微外伤,颈椎四、五、六节粉碎性骨折。
家属对此说法有如下疑点:
1.头部轻微外伤,而颈椎却能有三节造成粉碎性骨折,这和实际情况难以符合,自己撞墙只有一个力作用,不象高空头向下落地是两力向一个方向起作用,体操运动员桑兰高空落地,也没伤到这样程度。颈椎三节已经粉碎性骨折,而头部伤却很轻微,而据民警介绍情况说:“当时没有昏迷,没有恶心、呕吐状,没有大便失禁情况,这无论如何怎么说也说不通,家属怀疑只有硬物击打才能造成粉碎性骨折。
2.六月二十三日下午一点多钟动手术,而在六月二十三日中午十二点两个民警已到工商大学保卫处核实赵昕是否该单位人,但并没有告诉赵昕单位保卫处和领导说赵昕已经受伤,需要单位去人或通知家属。而是在单位和家属都不知情的情况下,而由海淀分局签字动的手术。在手术进行一半时,大约六月二十三日下午五点十分左右,海淀分局带领一行人到学校说明情况,按道理说:在手术前有充余时间告知单位和家属,而分局却没有这样做,使家属不得不怀疑这里边有问题,因为手术前赵昕能够说话,是否怕单位和家属在时说出实情。
3.在手术前已结束刑事拘留,赵昕属于自由人,但医院说公安局不让家属探望和护理病人及看病历。经家属多方面和长时间力争,才允许家庭护理,这时家属发现赵昕腿部有伤,两腿下肢分别有两块较大的紫斑伤。而在这之前,公安分局说除脑部外伤和颈椎骨折外,没有其它外伤。与实际不符,确有其它外伤,家属怀疑赵昕在拘留期间受到殴打。和赵昕同时被拘留的人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殴打。
4.在公安局向家属介绍情况时,家属询问公安分局,赵昕入院时是否带手拷和脚镣,公安局说没有带手铐脚镣。事实上据医生、护士及住院患者都说,赵昕入院是进带着手铐和脚镣的,这不得不使家属对公安分局所说的情况产生怀疑。
5.家属向海淀公安分局提出:对赵昕的伤情和病因做司法鉴定,给家属一个明白的交待。而海淀分局坚决不同意,说根本没有这个必要,理由是赵昕属于自伤自残,不属司法鉴定的范围。家属认为,公安分局这样做能使家属心服口服吗?而且自伤自残的调查过程及证据等没有给家属书面的答复。
6.赵昕被拘留和解除刑事挽留到目前为止没有给任何手续,家属多次向公安分局索要拘留和解除手续,都没有给任何手续。
三、举报无门
家属带着各种疑点写出控告状,以便让检察机关协助做深入调查,弄清事实真相,给家属一个明明白白的交待。家属拿着控告状去海淀检察院举报。到门口时,看门老大爷用电话和控申处联系,遭到控申处拒绝、不接待。在万般无奈情况下,家属强行进入,控申处张际峰付处长很不耐烦的勉强接待。听了情况后拒绝受理,理由是没有提出殴打赵昕的具体人,这纯属是无理要求。家属要求检察院写出不受理的理由,以便我们到上级检察院举报,而检察院拒不写出不受理的理由。家属又到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和北京市检察院,他们都以不能越级举报而拒绝。家属又第二次、第三次去海淀检察院说明上级检察院态度。第二次到海淀检察院控申处,张际峰付处长态度更加蛮横,连接待室都不让进,只在走廊应付几句,拒不接受律师交给的重新评议书。就这样往返上下级检察院好几次,都毫无结果。家属又到海淀公安分局纪检处举报,可是到今天均无消息,律师和家属打电话催问,都以领导不在而拒绝。
邪恶考验中哈尔滨一个家庭的修炼故事
【明慧网2000年7月30日】
母亲,60岁,大法弟子,大学毕业,狱中绝食已达33天;
父亲,62岁,大法弟子,原哈尔滨市某公司处级干部,已经绝食达30天;
女儿,28岁,大法弟子,大学毕业,已经绝食达30天。
母亲
在1999年7月22日全国大面积的邪恶考验中,许多国内大法弟子都因为各种原因,把原来挂在墙上的师父大法像,大法轮图纷纷取了下来。可是这家里的师父大法像、大法轮图片始终没有取下来(直到2000年6月23日,公安把这位母亲和她丈夫从家中强行带走后,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派出十名公安在其家中抄走了挂在墙上的师父法像,法轮图片为止。)
当1999年7月22日那几天中,警察到家里来了,要拿走挂在墙上的大法轮图和师父的法像时,这位母亲严正地对公安进行了阻止。结果,真的就没有人动。她们一家人,为证实大法去北京上访达四五次之多,又都有很高的文化,因而影响很大。
2000年6月23日(周五)晚19时左右,母亲在家中被公安无理强行带走并拘留,因公安无理怀疑她是2000年一次全市大法弟子集体炼功的组织者。父亲也同时被带走,当晚被释放。母亲于狱中绝食至今已达33天。几天前从哈市某看守所刚刚出来的女功友讲,看到母亲在狱中被强行打针(不知道打的是什么药)。由于公安封锁消息,目前她的具体状况不详。
女儿和父亲
2000年6月某日,女儿在写好了送给全国政协、人大的关于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的上访信后,尤其是反映迫害大法弟子的行为的上访信后,只身一个人来到北京,直接去了全国政协。在对门卫警察讲明了自己是为法轮大法递交上访信后,门卫便把领导找了下来,领导在接过上访信后,立即叫来了派出所的警察,警察直接把这位女儿送进拘留所。她进拘留所里就开始绝食,并在里边炼功打坐,警察在第二天下午将她无条件释放。
无条件释放后,女儿想:我不能就这样回家,我还要向世人展示大法,证实大法,“助师世间行”。于是直接就去了天安门,在正对着天安门,升国旗的地方附近,堂堂正正的炼起了法轮桩法。没一会,她就被警察带进警车,带到天安门派出所,警察盘问姓名,她没有说。警察看她坚决不讲姓名和地址,就想采取变相的欺骗手段套出她的姓名和地址,就说:你不是上访反映法轮功真实情况吗?那你就填写一张表吧!她说表中的其它内容我可以填写,但是姓名和地址我还是不会填写。警察马上说那不行。她善意而又非常坚决的讲:“我们相信政府才来上访的,可是现在你们不解决问题,对上访的法轮功学员直接遣返回原籍,给地方造成巨大压力。我告诉你们,我的姓名,地址那是不可能告诉你们的。那么多的大法弟子为了维护大法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我到北京来,蹲监狱,我在北京蹲!死,我死在北京!”没想到她一个弱女子竞这么坚决,警察反倒弱下来了。警察马上讲,你看,你看,你也不够那么严重啊?这时屋内的几个警察走出门,在门口指着她说:“这是真的!”最后警察突然说:你北京也来了,在天安门你也炼功了,那你回去吧!
就这样,警察只在天安门派出所停留了半个小时,女儿就被无条件释放了。她说自己也没想到这么快就释放了。还说,警察最后说了这样一句话:“你们的大法这么长时间没有正过来,你们自己也得想一想,你们自己自身有什么问题!”她马上悟到师父经文《走向圆满》中讲到的根本执著的问题造成的。
女儿6月某日从北京回到家中。到家后得知父母于前一天在家中被公安无理强行带走并拘留,之后公安抄走了挂在墙上的师父法像,法轮图和大法书籍。当时,她非常难过和伤心,痛哭了好几个小时。她说,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这么哭过。但是,哭过之后突然悟到自己应该用生命维护大法!心中马上就不那么难过了。
随后,父亲和女儿去哈市某公安分局找有关领导,递交了亲自写的给公安领导的一封公开信,讲明来意和目的。一位公安说:“我们收了你们学员的很多的书,可是,像你们这样来向我们公安局要的,你们还是第一个。”
完后,推托说还书的事还要领导们再研究。就这样,女儿和父亲开始了在哈市某公安分局门外一不影响交通的地方静坐绝食。白天看《转法轮》,晚上炼功打坐。后来女儿觉得自己一个人,实在势单力薄,就自己把书拿走了。
由于警察怕绝食出人命,就派出多名警察,强行将女儿直接投入哈市某看守所。其父则被公安直接关押在某公安分局看守所,也在绝食,至今已经长达30天。
在里边绝食的弟子都被强行灌食浓盐水和玉米面粥,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2000年7月30日深圳简讯
【明慧网2000年7月30日】 【深圳】深圳市大法学员近况
7月2日,大法学员陶晴娟下班回家,已有公安等候多时,公安抄家并将其带走,到派出所后逼其写“保证书”,陶不写,就将其关进布吉看守所。
7月2日10:00,大法学员彭公慧、许初花、金兴旺夫妇等十多位学员在几乎同一时间被公安从各自家中带走,说是去“学习班”学习,没两天就把他们关进福田看守所,至今未放。另一女学员李洪玉去照看金兴旺夫妇的小孩(9岁),被公安知道后,也被关进看守所。
7月10日左右,某学员给笔架山公园一学员简女士家打电话,其女儿告知,简女士已被集中到一招待所的“学习班”去了,已有好多天了,那个班共有20多人。
7月25日晚,公安以查户口的名义将大法学员李宁、刘开封、温华生等带走,他们至今下落不明。
深圳市公安自7月2日同一时间对大法学员采取行动,关押,要求写“保证”,不写的全部关进各区看守所,大部分学员至今未放。在外面正常上班、生活的大法学员人数不多,即使他们也遭到各自派出所、单位的种种干扰。
但是,还是有不少学员在7月16日至7月22日期间摆脱种种困难到达北京,用打横幅、在广场炼功等各种形式向世人、政府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去北京的学员中,有些不说姓名、地址,他们有的在受过严刑拷打后被无条件释放,有的绝食6、7天后被无条件释放,有的在被押送途中跑了出来,但大部分至今下落不明。
“邪教”名词与“双重标准”浅析
【明慧网2000年7月30日】 “邪教”顾名思义就是邪恶的教派。既然是邪恶的教派政府的镇压行动似乎也就变得顺理成章了,可是问题就出在“邪教”这个概念上。“邪教”这个名词并不是法律术语,它是宗教用语,古今中外的各种宗教都把自己称为“正教”而将敌对教派斥之为“邪教”。法律术语必须含义清楚、明确,例如:杀人是指非法结束他人生命的行为;抢劫是指以暴力手段劫夺他人财物的行为;贪污是指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私财物的行为...。而“邪教”是一个模糊概念,谁是“邪教”?不同信仰的人、不同政府、不同国家对“邪教”都有不同的判断标准。概念模糊乃是法律术语的大忌,无数的事实证明一个概念模糊的罪名通常就是集权者大规模迫害异己的最佳借口。“中国近几十年来的大冤案几乎无一例外的与这些概念模糊的“帽子罪名”有关,什么反党集团、走资派、反革命罪、右派、等等等等零零总总五花八门。
每当集权者要大面积迫害异己的时候,所要做的第一步就是制造这样一个“帽子罪名”,这个帽子罪名必须让人听了觉得很邪恶而定义又必须要模模糊糊,想让谁戴上谁就能戴上。比如“邪教”这个罪名,只要是相对明确的一个人群不管是不是宗教、干过些什么都可能被定为“邪教”。第二步就是发起宣传攻势将其批倒批臭。因为媒体掌握在当权者手中。电视台、电台、报纸铺天盖地,了解真象的人毕竟是少数,假话重复上千百遍也不由得不明真象的人不信,当年的国家主席刘少奇都能被宣传机器妖化成“叛徒”、“特务”、“内奸”、“工贼”被打翻在地还再踏上一只脚。千千万万的好人就这样变成了“右派”、“反党分子”、“现行反革命”、“历史反革命”。当年的媒体远不如今天的先进,除了广播、报纸还得靠大、小字报,可是就凭这些也能把国家主席搞得身名狼藉臭不可闻谁都怕沾他的边,如今媒体的能量可真是今非昔比了,要为镇压法轮功造点声势那更是易如反掌了。等到把对方批倒批臭以后再怎么整治你就是当权者的自由了,因为在强大的宣传攻势面前你已经名誉扫地怎么挨整都没有人敢替你说话了。
中国的法学家们盼星星盼月亮几代人的努力好不容易盼到了把“反革命罪”这样的帽子罪名恭请出历史舞台的那一天,没想到如今又迎来了一个新的帽子罪名──“邪教”。将“邪教”作为罪名完全违背了法律的根本原则。法律的根本原则应是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正教犯法与邪教同罪。在法律面前,就是万古流传的正统宗教有人犯了法也要依律论处,相反,即使是千夫所指的“邪教”如果这个人没干坏事也不能只因为他坚持自己的信仰就横遭迫害。法律依行为论罪而不是依教派、依信仰论罪。法律有什么理由去鉴别宗教的正邪呢?如果法律依教派和信仰定罪,那法律将沦为政治迫害、宗教迫害、信仰迫害的工具。今天中国的法轮功弟子被剥夺了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不准上访、非法搜身、抄家、拘禁、殴打甚至刑讯致死只是因为他们拒绝放弃自己的信仰。
目前中国当局应付外界谴责的托词是美国也曾对“大卫教”采取过取缔行动,并指责美国在所谓“邪教”问题上采用了“双重标准”,以此来证明自己的镇压行动是合理的。但事实是美国司法部门的做法与中国当局根本没有共同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对有关事件的发展过程进行一下对比分析:在中国,由于法轮功中南海请愿事件引起了上层的震怒与恐慌,因此当局决定采取镇压行动,先是国家主席在外访时宣布法轮功为“邪教”而后人大才开会立法取缔“邪教”,媒体大造声势为法轮功罗织罪名为政府的镇压行动提供依据,随后开始大规模的镇压活动。正如前文所述,其行为模式是:帽子罪名──宣传攻势──大规模镇压。而美国警方采取行动是因为“大卫教”中的某些人唆使和逼迫他人自杀,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司法部门认为应当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所以下令予以拘捕,在拘捕罪犯的过程中遭到集体武装抵抗,为了保证执法行动的进行出动了大量人员、装备。
具体分析两种做法的差异在于:
一、准确的说美国警方并非是针对“大卫教”采取打击行动,而只是对其中构成犯罪的人和武力对抗执法的人采取行动,其他的教徒只要他没有违法行为如果还想坚持信仰“大卫教”别人也是无权干涉的。至于说是美国政府取缔了“大卫教”那更是无稽之谈了。首先,美国作为一个政法分离的国家,政府根本无权干涉法律事务,取缔什么教派根本就不是政府的职权范围;其次,作为一个宗教和信仰自由的国家司法部门只能依照法律追究有犯罪行为的人(可能他是某个教派的头目或信徒)而不可能是取缔某个教派,至于说一个信仰或一个教派是正还是邪那更不是政府和司法部门能决定的问题了。如果政府或司法部门有权决定哪一个宗教是正教可以存在;哪一种是邪教不能存在,甚至有权取缔某个教派那就等于说政府可以直接参与宗教争端,宗教和信仰自由岂不是成了一句空话?由此对比我们也可以看出中国当局依少数人意志由政府出面将一个无害的民间团体定成邪教,之后再操纵立法和舆论、动用国家机器进行大肆镇压是多么蛮横与荒唐了。
二、中国当局镇压法轮功的行动体现的是当权者的意志,镇压行动的过程完全由当权者发起和控制。由当权者为法轮功定性并向外界宣布,然后人大立法和媒体攻势再紧随其后为当权者的镇压提供法律依据、编造事实证据,法律和媒体完全屈从于当权者的意图,是当权者玩弄于掌股之间的工具。而美国司法部门对违法“大卫教”教徒采取行动,体现的是法律的意志,由司法部门做决定,司法独立不受当权者左右,不需要制造什么特别的罪名,因为这些教徒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只要依刑法论处就可以了;更不需要媒体去造什么声势,事实上一个真正民主的国家当局也控制不了媒体。
三、中国当局镇压法轮功的真正原因是当权者恐怕自己的统治地位受到威胁并非是为了公众的利益。所谓炼法轮功死了多少人是当局把法轮功定位“邪教”以后才匆匆炮制出来的,也就是说不管所谓一千四百个出偏事件是真是假,当局在决定镇压法轮功的当时还没搞清到底有多少人因为炼法轮功出了问题,当然更谈不上对这些事例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了,那么当局是依据什么做出决定,镇压法轮功的呢?要知道,国家体总一九九八年派出调研组在全国范围内对法轮功进行调研,其结果对法轮功的祛病健身效果是充份肯定的,又是什么使当局把这份一年前的官方调查结果抛在一边,得出法轮功害人、是邪教的相反结论的呢?很明显,当局镇压法轮功的真正起因是中南海请愿事件使当局感到了威胁与震怒,至于法轮功对习炼者是有利还是有害根本不是当局要考虑的问题。而美国司法部门对违法“大卫教”教徒采取行动,确实是因为这些教徒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危害了社会安全。
四、中国当局的镇压目的是打击异己信仰其实质就是信仰迫害,所以制造了一个针对群体的罪名──“邪教”。谁信“邪教”谁就有罪,不准上访、非法搜身、抄家拘禁、甚至刑讯致死,同样是未经批准的集会请愿“邪教徒”要比别人罪加好几等──因为你是“邪教”,法律对你也不讲平等。而美国司法部门对违法“大卫教”教徒采取行动准确的说并非是对“大卫教”采取行动,而是对“大卫教”中有犯罪行动的具体个人采取行动,谁有犯罪行为就抓谁。因此也不必事到临头再来立一个什么“邪教“的罪名,因为什么行为是犯罪刑法里写得一清二楚,不管是谁逼迫、唆使他人自杀都是同样处置,包括“大卫教”教徒在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事实上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此,出于维护社会安全的执法行动,其目的是制止和惩罚犯罪行为,针对的是有犯罪行为的个人而不是他们的信仰,所以不去干涉其他教徒的信仰活动,也不必评价信仰本身的正与邪。而出于打击异己信仰的迫害行动,其目的是剿灭信仰本身,所以第一需要大面积的打击所有拒绝放弃信仰的人;第二需要宣传攻势帮忙妖化这种信仰;第三还要全面查禁和销毁这种信仰的文字不许他流传。同样是镇压行动关键就看他针对的是具体犯罪行为还是针对一种信仰;就看他是依行为论罪还是依教派、信仰论罪,这是区分正常执法抑或是信仰迫害的分水岭与试金石。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所谓的“双重标准论”是不能成立的,它不过是中国当局搪塞世界舆论的外交辞令而已。
(2000年7月29日稿)
图片:洛杉矶学员举行烛光悼念活动
【明慧网200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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