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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昕家属讲述赵昕的故事 |
【明慧网2000年7月30日】 一、赵昕为什么要修炼法轮功 赵昕是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的一名讲师,一九九八年六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四年到一九九八年六月期间,身体一直很不好,胸口痛得厉害,整夜睡不着觉,身体日渐消瘦,体重50公斤左右,胸口痛得直流泪,找了好多医生看病,做了多方面检查,并没有发现什么器质性疾病,根据症状服了好多药,也找过心理医生治疗,四年来花了近两万元医药费,但始终不见好转。一九九八年六月一天夜里八时左右,妈妈陪赵昕去新疆街买鱼,没有买到鱼,赵昕到书店里,发现一本《转法轮》书就买了回来。回到家,用一夜的时间从头到尾读了一遍《转法轮》,第二天一起床,赵昕对妈妈说:“今天胸口觉得轻松多了”,情绪也同往常大不一样了,妈妈也很高兴。后来打听到工商大学院内就有炼法轮功的,从此赵昕参加了炼法轮功的行列。为了照顾女儿,妈妈陪同她一起炼。经过一个多月的修炼,身体大有好转,胸口不痛了,家里人及亲朋好友看到赵昕的变化感到很吃惊,吃惊的是身体变胖了,面部颜色红润了,精神状态和从前大不一样,帮助家里干活多了,再也不是弱不禁风的样子。从此赵昕对法轮功能祛病健身深信不疑,回校后继续坚持炼功,身体越来越好,体重增到70公斤,满面红光。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政府认为法轮功是非法组织,予以取缔。后人民日报又发表文章,说法轮功是邪教。赵昕始终想不通。她以亲身经历说明法轮功不是邪教,是祛病健身的好功法。家属站在政府立场多次劝说,但收效甚微。赵昕说:“我绝不能回到九八年前那种因病而痛苦的状态,我要坚持修炼下去,我什么都可以不要,但我需要一个好身体,需要一个快乐的精神世界”。她多次去国务院信访办,中国人大信访办等部门反映情况,这些部门根本不听,反而被扣被抓,令学校保卫处接回加以看管。赵昕想不通,认为作为中国公民,有向政府反映情况的权力和自由,听不听是政府的事,不管被扣被抓。 二、关于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介绍的赵昕伤因,家属有几个疑点 赵昕是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九日晚八点左右在北京紫竹院公园炼功被紫竹院派出所拘留,六月二十日送海淀公安分局拘留,六月二十二日下午三点送海淀医院,经检查头部轻微外伤,颈椎四、五、六节粉碎性骨折。 家属对此说法有如下疑点: 1.头部轻微外伤,而颈椎却能有三节造成粉碎性骨折,这和实际情况难以符合,自己撞墙只有一个力作用,不象高空头向下落地是两力向一个方向起作用,体操运动员桑兰高空落地,也没伤到这样程度。颈椎三节已经粉碎性骨折,而头部伤却很轻微,而据民警介绍情况说:“当时没有昏迷,没有恶心、呕吐状,没有大便失禁情况,这无论如何怎么说也说不通,家属怀疑只有硬物击打才能造成粉碎性骨折。 2.六月二十三日下午一点多钟动手术,而在六月二十三日中午十二点两个民警已到工商大学保卫处核实赵昕是否该单位人,但并没有告诉赵昕单位保卫处和领导说赵昕已经受伤,需要单位去人或通知家属。而是在单位和家属都不知情的情况下,而由海淀分局签字动的手术。在手术进行一半时,大约六月二十三日下午五点十分左右,海淀分局带领一行人到学校说明情况,按道理说:在手术前有充余时间告知单位和家属,而分局却没有这样做,使家属不得不怀疑这里边有问题,因为手术前赵昕能够说话,是否怕单位和家属在时说出实情。 3.在手术前已结束刑事拘留,赵昕属于自由人,但医院说公安局不让家属探望和护理病人及看病历。经家属多方面和长时间力争,才允许家庭护理,这时家属发现赵昕腿部有伤,两腿下肢分别有两块较大的紫斑伤。而在这之前,公安分局说除脑部外伤和颈椎骨折外,没有其它外伤。与实际不符,确有其它外伤,家属怀疑赵昕在拘留期间受到殴打。和赵昕同时被拘留的人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殴打。 4.在公安局向家属介绍情况时,家属询问公安分局,赵昕入院时是否带手拷和脚镣,公安局说没有带手铐脚镣。事实上据医生、护士及住院患者都说,赵昕入院是进带着手铐和脚镣的,这不得不使家属对公安分局所说的情况产生怀疑。 5.家属向海淀公安分局提出:对赵昕的伤情和病因做司法鉴定,给家属一个明白的交待。而海淀分局坚决不同意,说根本没有这个必要,理由是赵昕属于自伤自残,不属司法鉴定的范围。家属认为,公安分局这样做能使家属心服口服吗?而且自伤自残的调查过程及证据等没有给家属书面的答复。 6.赵昕被拘留和解除刑事挽留到目前为止没有给任何手续,家属多次向公安分局索要拘留和解除手续,都没有给任何手续。 三、举报无门 家属带着各种疑点写出控告状,以便让检察机关协助做深入调查,弄清事实真相,给家属一个明明白白的交待。家属拿着控告状去海淀检察院举报。到门口时,看门老大爷用电话和控申处联系,遭到控申处拒绝、不接待。在万般无奈情况下,家属强行进入,控申处张际峰付处长很不耐烦的勉强接待。听了情况后拒绝受理,理由是没有提出殴打赵昕的具体人,这纯属是无理要求。家属要求检察院写出不受理的理由,以便我们到上级检察院举报,而检察院拒不写出不受理的理由。家属又到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和北京市检察院,他们都以不能越级举报而拒绝。家属又第二次、第三次去海淀检察院说明上级检察院态度。第二次到海淀检察院控申处,张际峰付处长态度更加蛮横,连接待室都不让进,只在走廊应付几句,拒不接受律师交给的重新评议书。就这样往返上下级检察院好几次,都毫无结果。家属又到海淀公安分局纪检处举报,可是到今天均无消息,律师和家属打电话催问,都以领导不在而拒绝。 |
成文:2000年07月29日 发稿:2000年07月30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5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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