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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人民的利益?


文/ 敏子

【明慧网2000年7月12日】 今年7月9日我参加了一个关于法轮功的讨论会。会上观看了中央电视台批判法轮功的录像,听了领馆官员等人的长篇批判法轮功的发言。他们的一致论调是:因为法轮功危害人民,所以中国政府要取缔法轮功,这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民族的利益。

我听着,回想着这一年多来法轮功事件的风风雨雨,心里实在不能平静。会要结束了,我终于得到了主持人的容许站起来发言。但不知怎的,一站起来声音就哽咽了。我说,中国宪法赋予每一个中国公民上访的权利。去年七月以后许多法轮功学员觉得政府宣传与自己的亲身经历不符,政府的决定是错误的,所以才去上访,向中央领导人反应真实情况。他们都是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你们都说是为了人民好,那你们是怎么对待这些上访群众呢?

接着,我开始读苏刚的父亲和叔父关于非法把苏刚强行送进精神病院一事致领导的公开信。苏刚是一位山东省32岁的青年,是个工作勤恳的好人,只因不愿放弃修炼法轮功,5月23日被公安强行送进精神病院,每日被注射长效破坏神经中枢的药物。其叔父闻讯后绝食抗议才把苏刚救出。但在精神病院里被折磨了九天的苏刚回家后不久便于今年6月10日离开了人间。

听了我们的发言,那位领馆官员翻开了手中的文件,说,中国政府的官方报道是苏刚自己得了精神病,医治无效死亡,是法轮功的又一受害者。

当时,我心中的感受真是难以形容。我想起了一年中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我想起了赵金华,一位山东招远的农村妇女,被警察抓走后拳打脚踢,用过电等酷刑折磨,十天后折磨致死。而中国官方却说她是上厕所时心脏病突发而死亡。我想起了陈子秀,一位山东潍坊的59岁妇女,在上访途中被当地政府抓回,今年2月16日在城关街道办事处被活活打死,而要为母亲伸冤的陈子秀的女儿却被公安拘捕。我想起了刚刚发生在北京的一件事:赵昕,一位风华正茂的大学教师因为在紫竹院炼功被公安抓走,在拘留中被打成颈椎粉碎性骨折,在送入医院时还戴着手铐和脚镣。要为女儿伸冤的父母遇到的却是官官相护,上告无门……请问中国的官员啊,你们是这样爱护你们的人民,为了人民好吗?苍天在上,你们扪心自问:你们打击法轮功的目的是真正为了中国的老百姓,为了全民族的利益吗?

古时有纣王施暴,残害忠良。但历史证明暴政终会过去。我想,当将来的人回首往事时,好人终会闪烁着光芒,而坏人终将为世人所唾弃。

成文:2000年07月12日  发稿:2000年07月12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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