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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编:对法轮功学员人权的肆意践踏(3页) |
【明慧网2000年7月11日】 自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宣布法轮功为非法组织以来,仅一年的时间,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学员草菅人命,至今为止已至少将二十四名无辜的大法弟子迫害致死、四万多人被非法拘留、五千多人被劳动教养,上百人被判刑,最高达18年,而且全部没有经过正常法律程序。更有无数学员被送进精神病院,强行接受药物治疗,有的甚至被当作新药试验品。即便如此,在2000年3月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人权会议上,中国代表竟在光天化日下公然宣称现在中国的人权状况处于历史的最好阶段,并称中国政府没有抓过一名法轮功学员等等。孰是孰非,请看一下事实材料。因篇幅关系以及中国政府不遗余力封锁消息带来的困难,以下只是无数事实中的一小部分。 (一)种种非人折磨,迫害学员致死 自1999年7月22日以来,据不完全统计,迄今为止已有24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这还仅是经过媒体有名有姓具体核实的。死难者中年龄最小的才18岁,最大的59岁;有风华正茂的工程师,有朴实的农妇,也有已经退休的普普通通的老人。 1. 赵金华,女,42,山东招远。1999年9月29日,赵正在地里干活时被抓,被警察打脸、打头、拳打脚踢、胶棒抽打、过电、不让睡觉、赤脚站水泥地等,于10月7日被迫害致死。法医遗体验尸报告如下:除头部外身上多处创伤,在120X60厘米范围内有皮下淤血。结论:多处受到软物体击打致死。透露赵金华被殴打致死消息的刘金铃、李兰英、池云玲、陈世环被当局以“非法向境外提供情报”罪名拘捕。 2. 陈子秀,女,59,山东潍坊。2000年2月16日,走在街上被当地法轮功专管负责人抓走,并带至北关派出所看管,次日下午,带至临时成立的"法轮功转化看管中心"城关街办事处,政府官员用塑胶棍棒,电棒打她的腿、脚、后背下方,并用赶牛用的刺棒打她的头和颈部,想以此逼迫她放弃修炼。20日早,奄奄一息的陈子秀被逼赤脚在雪地里爬,两天的折磨已使她的腿严重淤伤,黑发上粘着脓和血,陈呕吐并因虚脱而昏倒,她再也没有恢复知觉。她的尸体布满了紫黑色印迹,耳朵肿大青紫,牙齿断裂,留有血块。死者的衣服、褥子、内衣裤上到处是血迹……陈子秀的死经《华尔街时报》资深记者作了采访和详细报导,在该报4月20日头版刊登。读者无不动容,难以置信在21世纪的今天,在一个文明古国竟会发生这样的惨案。 3. 最新报导的一位32岁的电脑工程师的死则揭露了中国政府又一令人发指的暴行。苏刚,男,32岁,山东省淄博市。2000年5月23日被警察和他任职的齐鲁石化公司在“没有任何精神问题的情况下”送到精神病院并强迫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因苏的亲属绝食抗议,苏于5月31日被释放。但他已失去记忆,行动迟缓,身体极度虚弱,惨不忍睹。于6月10日晨,苏刚因心力衰竭而离开人间。 由媒体报道出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的名单: 陈英,女,18,黑龙江佳木斯; 赵东,男,38,黑龙江鸡西; 王国平,男,40,吉林舒兰; 董步云,女,36,山东临沂;赵金华,女,42,山东招远; 朱绍兰,女,50,辽宁锦州; 张淑琪,女,52,北京西城区; 刘志兰,女,40,北京房山区; 高献民,男,41,广东广州; 刘绪国,男,29, 山东邹城; 陈子秀,女,59,山东潍坊; 杨学勤,男,36,上海; 张正刚,男,36,江苏淮安; 李艳华,女,45,江西南昌; 李惠希,男,40多,山东潍坊寿光市; 管朝生,男,56岁,湖南祈东; 孙秀琴,女,50多岁,黑龙江省鹤岗市; 周志昌,男, 45,黑龙江双城; 王秀英,女,45,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梅玉兰,女,44,北京朝阳区; 姚宝荣,女,52岁,甘肃兰州安宁区; 殷淑芸,女,46,吉林长春; 田世强,男,四川遂宁市栏江镇; 苏刚,男,32岁,山东省淄博市 (二) 将学员强行关进精神病院,进行精神和肉体迫害 除上述的苏刚之外,在全国各地都有大量的学员,有的甚至是几十名学员一起,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这些本来完全正常健康的学员受到了非人的精神和肉体折磨,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死。据香港的民运中心说,现时中国至少有四百名精神正常的法轮功学员被当局强行拘留在精神病院内接受治疗,显示北京的这种手段已成为打压法轮功的系统政策。 北京房山区53名正常法轮功学员被集体送进周口店精神病院达40多天,受尽非人折磨。 南京法轮功学员韩纪珍因到北京上访被警察押回南京,被强行关进南京脑科医院。医生说“韩纪珍不是因为精神病住进医院,而是因为她要炼法轮功所致!”,她每天被强迫注射药物或口服药物,使她痛苦不堪,全身乏力。 国家司法机关的干部也未能幸免。 广西北海市中级法院法官黄锦春和江苏省公安厅卫生所所长、一级女警督丁健华,因去北京上访或坚持炼功,均被送进精神病院,强行用药,造成反应迟钝,眼睛视力模糊。 中国政府这种毫无人道的打压手段连人民军队都不放过。据美联社、法新社及纽约时报等报道,原总装备部八九六零五部队解放军中校赵新立,因不顾中国政府的禁令,继续公开修炼法轮功,于今年五月二十九日被当局拘捕,并强行送往北京二六一精神病院第三科,以治疗为名将他拘禁。该精神病院每天替赵新立注射对精神系统有害的药物,令赵新立的身体变得相当虚弱。据悉,目前精神病院内,共拘有至少五名因炼法轮功被捕的解放军官员。 (三)形形色色、触目惊心的酷刑和虐待 中国政府使出各种手段大力打压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们在从精神上实行高压洗脑式迫害的同时,在肉体上对学员用尽了惨无人道的酷刑,企图达到在精神与肉体上同时消灭法轮功的恶毒目的。在世界各地纷纷呼吁取消酷刑的今天,中国政府却不顾法律人道,使出了形形色色,触目惊心的残酷折磨。请看以下事实简述: 其中有对已绝食学员的非人折磨:美国学员唐健在拘留所绝食抗议。绝食两天后一位所长命令四五个男囚犯把她按倒在地,铐上脚镣,捏住鼻子,不让呼吸,往嘴里灌只加了一点水的大盐,不灌完不放手。学员几乎被窒息而死。 有对绝食多天的学员强行体罚,并强迫学员干重活:99年9月9日,北京昌平七里渠收容所的学员在近3天没吃没喝的情况下在烈日下晒了3个多小时。有的呕吐出胆汁,有的一身一身地出汗、虚脱,但公安不准他们喝水,蹲下就拳打脚踢,并扣下劳动号送来的水。还有四人被拖进值班室重打。 有用尽各种刑罚、刑具对学员进行毒打上刑:重庆市辅导总站站长顾志毅,女,60多岁,99年7月19日被抓,在监狱中坚持炼功,受尽24种刑具的折磨,包括老虎凳、签子插入手指、电椅、用电连接头顶和肛门通电等。 有在严冬户外吊打学员:在河南信阳市第二看守所,99年11月公安人员把郑敏手、脚相连铐在一起,严寒零度以下,躺放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几小时后用绳子捆住她的双脚,将她脚上头下倒吊在钢栅上几个小时。手肿的像发酵的馒头一样。手冻裂得像个小孩的嘴张着,流着血。 有对学员毒打致残:10月15日,辽宁大法弟子邓少松在京被捕押回茂名看守所,被打至休克,送医院抢救,医院诊断为颅骨爆裂,外膜出血。左眼框又黑又肿,且不能进食。 有对学员上手铐,逼闻便桶:99年11月关在河北唐山开平劳教所的井陉县政协常务白玉枝,在绝食62天期间,被从夜里十二点铐到早晨,只让穿一件内衣内裤将宿舍门窗大敞,一只手铐在斜上方最高处,一只手铐在斜下方最低处,成最难受的弯腰半蹲的姿势,然后把全班尿了尿的尿桶放在她的面前,让她闻一夜。直到她绝食已经近50天时,双手吊铐在宿舍内的树上,冻晕在雪地里。 公安人员还在天安门伙同地痞无赖迫害大法弟子。一位学员这样回忆道:今年6月25日我们到天安门广场将横幅打开时,突然窜过来一批着装及身上很脏的地痞,边抢横幅边打人,并趁机把手伸进学员的裤兜里摸钱。广场值勤的武警过来,一边大骂"打死你!"一边抬起膝盖向学员的下身猛劲顶。被抓上警车后,车上弟子有满身是血、衣服被撕破、眼睛被打肿出血的,有因打横幅不撒手被警察把胳膊咬伤的,一个怀胎六月的女弟子被警察抓住头发连踢带打推上警车。 地方干部无故闯入民宅,殴打学员:山东招远市金岭镇山芋家村的李文南,在7月23日凌晨一点多钟,被突闯入宅的几个人拉到镇政府后围成一圈拳打脚踢,被打倒后爬起来又打,直到打得不会动了才送到医院,经拍片发现胸内出血,治疗后出院回家多日不能参加劳动。 地方当局强迫学员在凛冽的冬天打赤脚游街:99年12月,气温在零度以下。山东广饶县政府将李桥西村去北京上访后押回的4个法轮功学员带手铐游街,只准穿毛衣。在6天中游遍广饶县县城及各乡镇。 强行罚款,吞占学员的私有财产:南昌新建县凡因炼法轮功抓进看守所的学员要想出狱必须处以重罚,4000-6000元不等,因赴京上访被关,除上述罚款外另加六千元人民币。有些家庭一辈子存的钱也不够这次罚。 更有甚者,有些禽兽不如的执法人员肆意凌辱虐待女学员,在劳教所内对她们百般折磨: 1. 99年10月31日被拘留在长春市的八百余位修炼者中有怀孕的妇女,也有带着婴儿的妇女。目击者说:“一名警察踢一位怀孕妇女的腹部,疼得孕妇汗流满面痛苦不堪……”。 2. 江苏省31岁的陆云珍 (译音),被迫做人工流产,仅为要多拘留她一段时间。 3. 湖北省汉川市法轮功学员张敏在怀孕七个月时进京上访,被遣送后关押在汉川市第二看守所二十多天(99年9月8日至10月2日),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力。 4. 99年11月初,唐山开平劳教所女子大队12人因炼功并学法,被铐在树上,并揪住她们的头发往树上撞,从垃圾堆里找出脏抹布往她们的嘴里塞,竟将一年从未洗澡的一个劳教人员的带经血的裤衩和袜子塞到她们的嘴里,此后对她们进行了多次毒打。 5. 湖北妇女报社记者王莉到北京上访。回武汉后于今年2月18日深夜无故被公安局关进武汉第二看守所。狱警将她连续三天吊铐在窗户上,双脚刚能着地。又将衣服扒光,身体成“大”字形,被镣铐在木板床上11天,人只能躺着大小便。 6. 99年9月22日,进京上访的杨雪真被公安得知是法轮大法学员,公安马上翻她们的书包,并搜身检查,将她的手背在后面和脚绑在一起,用烟头烫她的手,连续烫了八九处伤,然后用打火机熏她的鼻子。当天下午,用警车将她们送到北京清河看守所。将她们的衣服全部脱光检查,不让睡觉,审问到凌晨两点,乳罩被剪坏,不让换卫生巾等等。禁止她们和别人说一句话。 7. 99年12月9日,邱丽英因炼功遭到唐山开平劳教所值班人员用拳头猛击打双太阳穴、胸部甚至用膝盖猛烈撞顶下阴部,目击的劳教人员被吓吐血和吓瘫倒。在32天绝食过程中,劳教队长没有让她休息一天,一直在出工。 …… 种种暴行,罄竹难书;例例惨案,令人发指。事实胜于雄辩。无论中国政府如何抵赖,血的事实是无法用苍白的谎言掩盖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违背天理的残暴行为已被历史记载在人类的耻辱柱上,而那些无知的、丧尽天良的迫害正法修炼者的刽子手,必将在法轮功真相大白于天下时在无尽的痛苦中偿还自己造下的全部业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宇宙中的真理从来没有、今后也永远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真理永恒,大法长存。 (2000. 7. 10 大法学员整理) 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衡量着一切生命,善恶有报乃宇宙真理。为了您生命的永远,请来了解法轮功真相。您也许还不会修炼,但请把“真善忍”记在心里,做个真正的好人。 |
成文:2000年07月11日 发稿:2000年07月11日 更新:2004年02月12日 21:1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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