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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例”真相(3):官方报导随意定罪 视如儿戏 |
【明慧网2000年6月24日】 热门话题之一:“炼法轮功导致1400人致死致残”问题的真相(三) 由于官方的报导可以随意的给法轮功定罪,不需要医学和科学的证据,也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有些中国的报纸甚至用完全捏造的自焚事件来诬陷法轮功。下面请听一位法轮功学员写的关于深圳《女报》杂志刊登捏造文章的调查报告。 2000年第2期深圳《女报》杂志刊登了一篇文章《独家揭秘:……渭南自焚》,在深圳引起了一些反响。为此,笔者专程赶到陕西,了解这篇文章的来源及其真实性。 2000年1月21日,笔者乘机抵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后,直接打车赶到三原县寻找该文的作者。还算顺利,大约下午三点多在作者父母家找到了他,是三原县某工厂的工人,业余爱好写作。以下是我们的交谈过程。 我说:“我从深圳来。你的文章在《女报》已经发表,在深圳引起了反响,我来这儿了解一下,你这篇报导是不是欠真实。” 作者这时显得很紧张,说:“我是听渭南的一个同学提供的情况,采用了小说手法写的。” 2000年1月22日笔者乘长途汽车于上午9:10到达渭南市,寻找该文里边主人公张之雯的家属,了解事情的真相。结果令笔者深感震惊。 出租车司机很热心,陪着我连午餐都没吃,又接着在市内查询。我去了渭南市另一个消防支队、环北路派出所、临渭区公安分局、渭南日报社,询问了市内、市郊无数市民,均未听说过此事。最后我去到渭南市公安局,向门卫人说明来意,他让我上楼到110报警台的房间去问,110的接线小姐打电话问值班领导,回答说无此事,她还告诉我没接到过这样的报警。从公安局出来后我仍不甘心,打电话给114,查到了渭南市管辖的所有县公安局的电话号码,与各个县公安局联系查询,结果都是:“没有”“没有”“没听说”“没有”……,此时已是下午4:30。 另:《女报》杂志刊登了《独》文后,马上就有深圳法轮功学员去该杂志社,向编辑反映情况,善意地告诉他们: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希望他们能够认真调查清楚事实真相。没想到,该杂志的编辑不但听不进去法轮功学员善意的劝告,反而立即通知公安局的人来抓走了几个法轮功学员,而且无缘无故将他们拘留。 亲爱的听众朋友,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就说到这里,明天我们将继续这个话题,感谢您的收听。我们明天同一时间再见。 |
成文:2000年06月24日 发稿:2000年06月24日 更新:2004年09月01日 21:2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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