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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用生命去捍卫大法 |
【明慧网2000年5月28日】 我是去年10月27日17名大法弟子到天安门城楼打横幅被抓其中的一个,被判刑6个月,今年4月26日出来,下面就把自己的护法过程向功友们说一下。 我是96年3月份得的法。当时一下子从理性上明白了自己为什么活着,生命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我下定决心一修到底。任何事情都不可能阻挡我这颗坚修大法的心,任何事情都不可能代替大法在我心中的位置。师父的这部大法对我来说是绝对的至高无上,任何事情在大法面前都无法相比,包括生命。所以我把修炼摆到了生活当中最重要的位置,一切以修炼为中心。每天坚持学法炼功,在平时过关过难当中,注意找自己。而常人中所谓的“爱好”和“兴趣”则是离我越来越远了。 在1999年4月25日,当我听到4.25这个消息时,觉得用不着考虑什么,不顾一切地去了中南海(当时我还在单位上班),以后又去了中央电视台、新闻出版署……在新闻出版署我把姓名、单位按他们的要求留下了。后来,名单打回当地,警察找到我们单位领导,把我上北京问题的严重性向领导说了,领导迫于压力吧,当我7月22日又上北京回来后,就不要我上班了。当时我没说什么,笑呵呵地走出单位大门。那时,却有一种轻松的感觉,没有后顾之忧了,想去哪就去哪。7.22以后,大法遭到攻击,师父遭到诽谤,做为大法弟子,我觉得能否维护大法就变得至关重要了。所以我和我爱人来到了北京上访。当时从全国各地每天到北京的大法弟子特别多,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去维护这个大法。可是具体怎么去做谁也不太清楚。所以大家有的白天去前门和大法弟子交流,晚上大家又回到住处学法、炼功。在交流时,听说了一个功友去中办上访的过程。她到了中办,刚一进去,一听说是炼法轮功的,两名警察就气势汹汹地把她架了起来,这名功友却平静地说道:你们不要这样,我要怕就不会来了。警察听后就把手松开了。然后,这位功友把上访内容说了一下。上访后尽管当时的形势很紧,警察也没有抓她。 听到这些情况后,我和功友们交流一下,最后大家一致认为在这个时候上访是最好的护法方式。尽管很危险,所以第二天我们就去上访了。上访后我们被带回本地。在本地我被治安拘留54天,在政府非法超期关押的情况下,我决定绝食,10月6日被放出来,10月11日又来到北京。来到北京二、三天后的一天,同大法弟子交流。刚一开始,保安进来了,把我们围在屋里,然后去给市公安局打电话。当时,我们都很平静,大家说:今天是来交流的,我们修炼是堂堂正正,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就在保安监视和阻止的情况下,我们的交流继续进行,还告诉警察可以进来听,而且功友们都表现得非常平静,直到交流结束。公安才来把大家抓走。后来我被送到派出所,然后又被送到北京东城区看守所。第二天被遣送回老家。在遣送之前有两个警察在我面前说:我的教养批下来了:三年。当时我就想:如果教养,我不能给大法抹黑,要把大法弟子的形象树立起来。一到那就炼功,尽管他们不可能让炼,可能会打,会骂,可能会采取其他强硬措施,自己一定要坚持住,如何弘法,为以后进来的大法弟子开创一个好的环境。而时间如何长啊,劳教多么苦啊,值不值得,怕这怕那的等等这些人的思想根本就不起作用,偶尔脑袋刚有这个念头就把它排除掉了。后来当放我回家的时候,才知道根本就没有教养这回事,是师父在考验我呢。 回到家里,我就和去北京的功友联系,可是怎么也联系不上,几天后终于知道了他们的地址,然后我又去了北京。 来到北京后,又和北京的大法弟子交流了几次。在交流过程中,大家都感到提高很快。其中有一个问题提到就是走出来和不走不出来表面上好象一字之差,而实际上差别太大了。几乎是常人中的名、利、情一样放不下他都不能走出来,不把大法放在第一位,他都走不出来。最后一次交流,是在10月25日。当听到电视中讲要把法轮功定为邪教,将在10月27日开人大通过时。功友们在一起悟了一下,认为彻底决裂人的时刻到了。关键时刻能否用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大法,才能真正体现出来。因为一旦定你为邪的以后,他就可以用常人的武力去镇压你,甚至可以开枪。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做为一名大法弟子还能不能去护这个法就显得格外的重要了。 当天晚上,我们几个大法弟子来到天安门,已经11点钟了,广场上人不太多,警车在巡视,大法弟子有的被带上车。当时我就想,如果就这样被带上车,好象不太值得,没有达到目的。但也知道护法有多种形式。他们悟到哪就做哪,所以我们就回去了。到10月27日早上,我们几个大法弟子在一起商量一下,去天安门护法被抓这是肯定的。那么怎么做会对护法更有利呢?最后决定到天安门城楼去打横幅,对于我们来说是最好的护法形式。就这样我们来到了天安门城楼下面。功友们也都清楚大的考验就要到了。都是个人行为,谁能上谁上。有的功友说:上去后不一定能活着下来。当时我决定上去的时候,心里很平静。尽管思想当中还有人的东西,但在那个时候,任何人的思想已经不起作用了。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上城楼向世人展示大法的真相。在验票口检查得很严,每个人都要搜身,而且还要问你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如果是,马上就把你带走,可当我走到那时,只简单地查一查,什么也没问就放我过去了。当然我心里清楚这是为什么。当我走到城楼侧面的时候,忽然听到城楼正面有人喊:我们都是好人,不要抓我们。听到这我赶紧跑过去,看到警察正和大法弟子撕在一起,其中一个警察正用手抓住咱们女功友的头发,用脚还往她身上踢,我上前一把把警察的胳膊抓住,大喊:“把手放开!”警察看看我没吱声,可能把我当成便衣了,接着我又喊:“把手放开!”这时警察才明白过来,就冲着我来了,一个武警看到我和警察撕在一起,就过来拉着我的左胳膊,想把我背过去,没有背动。我右手拽着警察,左手拽着武警,警察拿着步话机非常紧张地大声喊着:赶紧增援天安门城楼!赶紧增援天安门城楼!这时游人也都不动了,就站那看着。我感到实在没有劲了,武警就把我的左胳膊背过去,和警察一起将我推到城楼边上。其他功友正和警察争横幅,有的功友被警察捺倒了,双手还握着横幅,这时警察就用电棍电他的手,电他的胳膊,都电出火星,可他就是不撒手。有的女功友被警察拉着,拽着,有的女功友两只胳膊被警察托着,头发被警察拽着,身子被警察踢着。可她们的嘴里却大声喊着:“法轮大法是宇宙的真理”、“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是真正的科学”、“还我们师父清白”……写到这里,我实在写不下去了,当时我们大法弟子用生命捍卫大法的那种壮观的场面在我的眼前浮现出来,眼泪瞬间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为他们在生死关头所表现出来的高尚行为所感动,不愧为伟大的神。 接着警察把我们聚在一起,用电梯送到楼下,刚到楼下,有的游人拿起照相机,有的扛起摄像机,游人都不准动了,警察对游人大声喊着:谁是炼法轮功的?谁是炼法轮功的?好象他们已经不知所措了,大批武警,警察也都赶到了,我们被几十个武警看着,好象还很紧张,而我们这些大法弟子个个都乐呵呵的,有一种胜利后的喜悦。过一段时间,我们被拉上警车,来到前门分局。到分局门前,有一个警察对着我们说:横幅是谁拿的?我们的两个女功友立刻笑呵呵地回答说:是我们拿的。那个警察竖起大拇指说道:“了不起,好样的,敢作敢当。”可能警察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意味着什么。在我们将要被带到楼里时,在城楼被我拽着的那个武警在外面喊着问我哪去了?可当他找到我时,我对着他笑着点点头,这个武警马上掉头就走了,还带着一个武警,好象什么也没有发生,当时我还真的感觉到有点奇怪。然后就开始对我们进行讯问。当我的回答不符合他们的要求时,他们就把我的胳膊背铐在椅子上,把我的手铐在一起,而且特意铐得很紧,没多长时间双手就肿起来了,直到现在手腕上的手铐印还没下去呢。然后他们开始拿电棍电我的腮,将衣服掀开电我的肚子,电我的大腿里面,他们可能认为不解恨,又开始电我的手。那时,双手已经被手铐铐肿了,开始发麻,经这一电,身体带着椅子不由自主地一蹦一蹦的,前面那个讯问我的人还用托布杆打我,他们电了我几十下才罢手。几乎同时又进来一个警察开始打我嘴巴,一个警察打我的左边,打了十几下,另一个警察开始打右边,也打了十几下,我感觉到他们确实是用劲打了,可是却一点没感觉疼,好象一团棉花拍在脸上,而且脸上一点也没有肿。刚打完,照像的进来了要给我照像,这时我的身子几乎已经不在椅子上了。他们用手拽着我的脖领子让我重新坐到椅子上,这时我的心里非常平静,就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还是乐呵呵的,这时他们给我照了张像,可他们也想不到把法轮也照上了(后来我在看照片时看到的,一张大的照片,右边是我,左边是法轮(黄颜色的,很漂亮)。当时我很高兴,觉得这是师父在鼓励我,自己暗想:请师父放心,弟子一定要向师父交一份合格的答卷。照完像,他们又继续讯问,共用了6个多小时。第一次讯问才结束。过一段时间他们又问我一次,用电棍又电了我,也没问出什么。只好又把我送回地下室。第二天晚上,把我们这些人送到北京东城区看守所。在那被关押38天。在这期间预审提我7-8次,我都没有认罪,因为我护法没有错。到第38天我们一起接到逮捕票,被送到北京市看守所(七处)。七处是处理重案要案的地方,犯人们把它称“人间地狱”。在七处一年被枪毙的犯人听说就有三千多。被判刑的犯人一般都在15年以上。犯人们说:“在这里要被判10年那可是太幸运了。”而且管教也对我说:“你不会象研究会那些人那样判得那么重。”言外之意也得判个10年、8年。当我听到这些,心里很平静,因为在我一到“七处”的时候,我就把它做为 一个修炼环境来对侍了。心里只想着怎样学法、怎样炼功、怎样向犯人弘法。在我对我们监室的2个死刑犯人(死刑缓期二年)弘法的时候,他们都感到法轮功好,而且还都想学,平时都愿意和我在一起。在七处被关押38天,我们又被送回东城区看守所。 送回东城区看守所后,我们的案子进行得很快,定为1月28日对我们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前几天,法院把我找去。审判长对我说:现在你的态度好坏是关键的问题。我说:你能不能说具体一点,什么是态度好坏。审判长说:这么说吧,开庭时判你有罪,你认不认罪。我说:这个就属于态度好坏呀?审判长:对。我说:我之所以上访是因为通过四年的修炼,使我本人受到很大益处,思想道德得到了升华,境界得到了提高。而且大法弟子无论在社会还是在单位,表现得都相当好,这个你们可以去调查,看是不是事实。法轮大法没有错,而且对社会,对人民没有坏处,只有好处,这点早已成为事实。法轮功不“邪”,是政府搞错了。在电视、报纸上说的都是假的。所以我要上访,我说的都是实话。而说实话和态度好坏是两个概念。审判长听完这话没吱声。我又跟审判长说:我没有罪,这是前提。在这个前提下,你们可以随便判,这不是我需要考虑的。我也交个底吧!判我一年、二年,我不歉少;十年、二十年我不歉多;马上放我走我也不咋乐呵,说现在枪毙我,我乐呵呵跟你走,不乐都不算。最后我说道:就象我们师父所说的:“坚修大法心不动 提高层次是根本 考验面前见真性 功成圆满佛道神。”审判长听完师父这句话后,站起身来对我说:“好自为之吧。”说完就走了。 1月28日开庭那天,当时的场面真是既壮观又威严。15名大法弟子排成一排,每人身后都有法警。前面中间是审判长,两边是书记员,左边是公诉机关---东城区人民检查院,右边是15名律师,楼上是专门录音的,在我们前面有二台摄像机、照像机不停地拍照,虽然场面威严,但大法弟子表现得泰然自若,面带微笑,一身正气,根本就没有怕的感觉。充分体现出大法弟子对大法坚定不移的那种坚强决心。当公诉机关以非法示威罪向法庭提起公诉后,我们被带下法庭,然后一个人一个人进行公审,我进去后,就听到公诉人说道,我系原法轮功习练者……听到这,我马上说:我是法轮大法修炼者,不是习练者。心想上电视的可能属于习练者,我们和他们不是一回事。我刚说完,检查官马上笑呵呵地说:你们是法轮大法修炼者。在自由辩护时,我说道:今天这个会,好象是在我们有罪的前提下开的,包括律师的辩护,他们是对我们进行有罪辩护,这个前提就错了,我们没有罪,我们没有示威。非法示威罪可能有,但不适合我们,我倒不能说你们是张冠李戴。还有说我们触犯了国家的某项法律。法律是人定的,如果人要定错了呢?为什么宪法还要修改,还要完善呢?另外,现在人好坏是分不清的,人也没有那么大的智慧。最后我说:时间会证明一切,我没有罪! 在最后陈述时,有的功友讲:如果不炼法轮功,我的命几年前就已经没有了,大法给了我生命,而且婆媳关系也都好了,家庭也都和睦了。有的功友讲,我和爱人两家有36口人炼法轮功。这还不说明问题吗?有的功友说:她的爱人什么坏事都干,身体还不好,花了不少钱也治不好,欠了不少债,整天生气打架,她几乎都绝望了,是法轮大法救了她们全家……每个大法弟子都用事实向法庭、向世人吐露心声。那就是:大法没有罪,大法没有“邪”。大法弟子护法没有罪,我们的生命都是大法给的,为了大法,为了我们大慈大悲的师父。我们宁可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当讲到这里,整个法庭显得特别庄严神圣,不管是法官、检查官、律师、摄像的、照像的、录音的等等都不由自主地把目光投向了每一个做最后陈述的大法弟子。他们有的全神贯注,有的不停地点头,有的在微笑,有的流下了眼泪,大法弟子也都流下了眼泪。他们被大法的威力所震憾。被大法弟子那发自肺腑之音所感动。没有人能感到是在开公审会,简直就是开一个庄严的法会。大法弟子不但是在向他们弘法,而且在告诉世人,大法弟子对大法这颗坚定的心是任何力量也改变不了的,写到这使我不禁想到师父《洪吟》诗里的一句话“……世间大罗汉,神鬼惧十分。”大法弟子用生命捍卫大法的坚强决心确实使魔害怕了。他们虽然判了我们,可我感觉到了他们也是无可奈何。这只是表面现象,而实质上弟子的过关和提高才是关键,一切人都永远说了不算。 宣判完后,我们被送回看守所,管教把我叫到管教室,笑呵呵地问我:“完事了?”我说:“完事了。”“多长时间?”我说:“六个月。”管教听后有点吃惊。这也难怪,因为当我回到监室时,犯人们在猜判多少年时,三年以下就没人再猜了。我对管教说:“有笔吗?”他说:“干什么?”我说:“我要上诉。”管教说:“我看你就别上了。”没几个月就回家了。我说:“这不是我个人问题,如果我不上诉,不论时间长短,那就说明我认罪了。那也就说明我们法轮功有问题吗?这是原则问题,别说判我6个月,就是判我6天我都上诉。”管教听完,马上拿来纸和笔对我说:“诉吧!”。虽然最终维持了原判,但那是他们的问题了。 当时,我被调到4筒的一监室,不是以前呆的那个。一进门,我就感觉气氛不对劲。当学习号一听说我是炼法轮功的,马上说:现在还炼吗?我说:炼!他又说:这不准炼。他话还没说完,“二把”接着说:这屋里还没有谁敢炼功呢?我说:“我炼!”。“三把”马上说:你要敢炼把腿给你打折了。还骂了一些脏话。我说:到时你看看我敢不敢炼!接着“四把”、“五把”又对我说了些刻薄的话。当时我一点也没有害怕,都是正面回答他们,在炼功问题上一点也没有让步。这在犯人当中是不可想象的。当中午睡觉的时候,那个学习号对我说:‘法轮’愿意炼功,上水房炼去!这说明他们已经妥协了。这时我有一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到晚上又开始正式炼功了。到最后十几天,我被调到6筒,这里管教和学习号都管得很严,我依然坚持炼功,到出来的时候,管教因为我炼功还一直在生着气。和其他筒一样,他们要求每个人必须会背“监规”、“在押人员行为规范”,我和他们说:我不背!我没有犯罪。心里想:做为一名大法弟子我能背它吗?就这样我不管到哪,不管有多大压力,我都坚持不背,直到出来。不但自己每天坚持背法炼功,而且还向犯人们弘法,通过弘法,使犯人们对大法有了一定的了解,他们有的跟我学法,有的叫我教他们炼功。犯人们普遍认为法轮功好,你们都是好人,法轮功是正法,我就佩服炼法轮功的。有的说我出去就炼功。当电视上对法轮功进行攻击时,他们再也不相信了。因为在他们身边就坐着大法弟子,而且大法弟子平时所表现出的心性标准和高尚行为早使他们佩服得五体投地了,法轮功就是好。对咱们师父也不叫名字了,都叫李老师。有的犯人忘了,叫了师父的名字,另一个犯人马上说:叫李老师。在他们的心目中,李老师真的太神奇了,而且还有一批神奇的弟子。使他们从内心生出由衷的赞叹:法轮大法了不起,李老师了不起,法轮大法弟子了不起。就这样在看守所度过了6个月,4月25日那天,我们地方公安来接我,我依然是乐呵呵地,其中一个公安对我说,还笑呢?另一个公安问我说:回去还炼功吗?我笑着说:炼!能不炼吗?他们瞅瞅我没吱声。在回家的路上,有名公安开始时,表现得有点胜气凌人,说我是精神病,他是法轮功专案组的,经他手就处理了七、八十个法轮功,有被刑拘的、有被判教养的。还说我们一直在抓你,就是没抓着。可当我向他们阐明自己的观点,向他们弘法后,他们的态度逐渐地变过来了。对我说话都不敢捌弯了,这回不说我是精神病了,最后,一个公安说:你们法轮功层次还不一样呢。回到当地后,他们把我带到派出所,其中一个公安手里拿着纸和笔对我说:你写点东西好留下一个字迹。我说写什么?他说:你看着办!我几乎不加思索地写道:本人从96年3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到现在4年多了,通过修炼使我的身心发生很大变化,受到很大益处,使自己认识到怎样做才是对社会、对人民真正有益,深刻认识到法轮大法不愧为“宇宙大法”、“真正的科学”、“超常的科学”,实践证明法轮大法对社会是绝对的“百利而无一害”,自己决心坚定地修炼下去,永不反悔! 然后,这名公安拿起来看了看,表情很严肃地出去了,当时我的表情也很严肃。因为我清楚这样写的后果是什么,可能回不去家,直接送拘留所,可能会被教养,可能……但我更清楚的是做为一名大法弟子什么是我应该做的,什么我不应做。所以我早已经做好了准备,我从看守所出来时带了一个包,里面有几件衣服,本来打算把它扔了。转念一想,万一回不去家,那我就带着它,留着换换衣服。如果放我回家还有什么条件,比如什么写悔过书、认罪书、什么保证书,涉及到师父、涉及到法轮功等等,那我一个字都不会写的。还是那句话,怎样做我说了算,做完之后怎样处理他们说了算,尽管想回家好好学学法,想看看咱们功友,但为了大法、为了咱们伟大的师父,我宁可再去看守所,甚至被教养,哪怕去死,我也死而无怨。所以当公安把我所写的东西拿走以后,我也做好了准备。可当我见到所长和这名公安后,他们没提这事,当着所长的面,这名公安说道:“你这样做图什么?你们老师给你什么好处了?”听完我立刻说道:“你怎么知道我们师父没给我什么?跟你说深了,你也听不明白;给你举个例子吧!假如我们师父给我一个大海,而我却连大海中的一滴水都没有给我们师父,我做得还差远去了。”他们听后,谁也没有吱声,最后简单地说了几句,然后让我的姐姐把我带回去了。我暂时得到了自由,但我心里很清楚,师父正法这件事还没有结束,大法还在遭到攻击,师父还在替我们承受。不禁想起师父所说的“自我做起维护大法同样永远是大法弟子的责任,因为他是宇宙众生的,其中包括你。”我决心随时去迎接新的、更大的考验,护法到底! 大陆大法弟子 |
成文:2000年05月28日 发稿:2000年05月28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5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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