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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陆来稿:做真修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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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0年5月27日】 自去年“7月风暴”以后,我和爱人将我们一家赖以生存的瓷器店转让后,便带着12岁的儿子去了北京,同许许多多大法学员一起投入了“护法”,“正法”的行列。这期间我丈夫因护法被判劳教,我因护法五次被送进看守所。下面我想谈一谈自己在正法过程中的一点粗浅体会。

    去年7月22日,中央电视台播出了中央关于“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的决定后,我和爱人对政府的做法大为不解,虽然我们学法时间不长,仅一年多,可是我们都是大法的受益者。过去我身体不好,多种疾病缠身,苦不堪言;我爱人虽然身体健壮但却品行不端,打架斗殴横行一方,10年间曾先后三次因此进看守所。1998年4月2日,我们夫妇一同得法,从此我多年的心脏病,膀胱瘤不治自愈,我爱人也象换了个人一样,改掉了过去的陋习,脱胎换骨,重新做人。是这威力无边的宇宙大法拯救了我,拯救了我的一家;是慈悲无限的师尊“操尽人间事,劳心天上苦”将这部宇宙大法传于世人。

    当法难当头,师父遭到通缉的时候,作为大法弟子,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放弃眼前的个人利益,而去苟且偷生?有什么理由不为大法、为师父、也是为自己说一句公道话呢?就这样,我们转让了经营“红火”的瓷器店,带着儿子去了北京。不久得知XX市公安局通缉我们一家三口,于是我们买了帐篷住到北京附近的山上,每天下山到广场与大法学员交流,切磋,也接待了许多刚到北京暂时没处落脚和经济困难住不起旅店的外地大法学员。就这样风餐露宿,直到去年10月27日晚从收音机里听到新闻联播中播出的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法轮功就是邪教》后,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动身来到广场,在国旗护栏外我们打坐炼功,用我们的身体告诉政府和世人:我们是大法修炼者,法轮大法不是邪教。等待我们的是警车,我们淡然而对。后来我们被送回XX市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我爱人因带领同修们背诵“论语”,“洪吟”而被“绑大板”,即手脚伸直平躺被铐在水泥台上。后来他被判三年劳教送到了一个劳教所。

    第一次进看守所我被关押了50天,其间公安人员多次提审并叫我写“保证书”,但我都拒绝了。在释放我时,来接我的是街道居委会,他们以迎接香港回归保证安全为由又扣押了我5天,并扣留了我在看守所里存的1300元钱。

    第二次进看守所是今年1月15日,公安人员在我家门口碰到我,说是叫我到公安局去一下,他们了解点情况。可是到了那才知道,他们因为怕我去北京,所以就又将我拘留了15天。今年正月初二,我去公安局门卫打听一位功友的情况,结果又被他们已扰乱社会治安为由拘留了15天,接着没有任何理由将治安拘留转为刑事拘留又关押了我22天。

    这次释放后不久,我因在公园门口炼功又被第四次送进了看守所。一次次地被抓,一天天的牢狱生活,暴露了我许多的执著心,也更加坚定了我修大法的这颗心,同时对法的理解也在不断加深。我渐渐明白了“道法”这篇经文的内涵。师父说:“……每当魔难来时,没有用本性的一面来认识,完全用了人的一面理解,那么邪魔就利用了这一点没完没了地干扰与破坏,使学员长期处于魔难之中。其实这是人的一面对法认识的不足所致,人为地抑制了你们神的一面,也就是抑制了你们已经修成的那部分,阻碍了他们正法。……”前几次进看守所正是由于自己对法认识的不足,面对磨难没有用本性的一面出来正法,所以在看守所里经常是一天要干10 几个小时的活,想关多长时间就关多长时间。有很多学员都是从家中无辜地被抓进来,而且释放时家人必须交1000~4000元的“保证金”,更有甚者,就连XX市乡政府和管道局这样的单位也将我们的学员从看守所接出去后强行关押最多长达三个月之久,而他们却冠以“学习班”的美名。这难道还不是严重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吗?这难道还不需要我们用本性的一面来正法吗?

    我们大法学员无论是进京上访也好,在广场炼功也好,我们都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我们不应该象罪犯一样被关在看守所里,不应该遵从犯人应该遵守的监规。所以,第四次在看守所里,我组织大家集体绝食、罢工。当看守所领导来劝我们吃饭时,我们对他们说:“政府错误地把法轮佛法说成是邪教,我们是修炼的人,修的就是‘真、善、忍’,在当今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有谁还敢为真理说一句真话?从历次政治运动中走过来的人们有谁还敢轻信什么?然而,我们法轮功学员却可以为佛法真理牺牲一切乃至自己的生命。现在上访无门,炼功被抓,我们只能用生命来证实大法的正确。”一番话感动了所有在场的干警,就是这样大法学员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在看守所公开学法,炼功的环境。在我绝食的第五天被释放了,其他学员也陆续被释放。

    在我回家后的第二天,我去看一位功友并约了几个同修想一起谈一谈近来的修炼体会,可是刚刚到这位功友家不到15分钟警察也到了,进门就乱翻一气,然后把我们都带到了市公安局。有一位老学员正色说道:“我是今天早晨才被释放的,我们违反了那条国法?”审讯者出去问过领导后回来告诉她:你可以走了。他们把我送进了看守所。我继续绝食,并拒绝履行一切犯人进看守所时应该履行的一切手续。这样,第五次进看守所我被关了两天就出来了。由此我体会到了:修炼者的正念很重要,无论遇到什么磨难都不能用人的观念去权衡一切,否则就真的蜕不了人的壳。

    我多么希望还没有从常人心中走出来的学员赶紧提高认识,珍惜这难得的修炼环境,和大家一样投身于正法的行列中来,在正法中真正地修炼自己。只有这样我们才无愧于这部宇宙大法,无愧于恩师的慈悲,做大法的真修弟子。

    XX市大法学员
    20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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