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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弟子狱中经历自述 |
【明慧网2000年5月23日】 我叫XX,湖南某厂退休工人,由于长期病魔缠身到后期简直处于生不如死的痛苦之中。于1996年4月份我有幸学习了法轮功,开始就只把它当作气功练一练,没想到几个月下来,病魔奇迹般地消失了,能吃也能睡,更不可思议的是小腹部位的法轮转个不停。紧接着凡是以前有病的地方大法轮、小法轮也数不过来了。在去执著心方面也是不可思议的,这方面大家都有同感,总而言之,我们师父传的是宇宙大法,是按照宇宙的特性真、善、忍在指导我们修炼,我们大法弟子个个都是好人中的好人,模范中的模范。我们没有组织,我们不是邪教,我们请求政撤消对我们师父李洪志的通缉。 1999年12月我们加入了北京上访的行列,可是走不多远,就被盯上了,把我们抓了回来。在戒毒所时,因为炼功,有些人遭到保安的毒打,戒毒所里的某干部把我们与犯人们关在一起叫她们管教我们,不准我们学习经文,不准我们炼功,叫我们帮犯人们洗碗、洗衣、擦地板等等,对待这等等的一切我们都是按照师父教导我们的去做:以苦为乐,我们学法、背法,没有过不去的关,没有受不了的难,争得了在铁门里面炼功的自由。 但是好景不长,换了一间牢房,又得重新争取,有一天,所里一干部打了我们的同修,凑巧我们牢房也有同修挨了犯人的打,于是第二天,全体同修集体绝食以示抗议,干部见我们这样,就逼着我们吃饭,我们表示,不答应我们炼功,就绝食而亡,他们没有办法,搬来好大盒药水,说要把皮管子插入鼻孔把药水吸入胃中,我们说随便,没办法了,只好睁只眼闭只眼不管我们了。 在戒毒所的九十九天里,我们吃的是猪狗不如的伙食,而他们却要了我们的费用贰仟元,当然我们毫无怨言,把这件事看得很淡,把这当成是去利益之心。 我们的拘留期15天,一延再延,以至九十九天才放回来,我们没有认为是受苦,而认为这是弘法的一个好机会,使得上至所里干部,下至戒毒人员对法轮功有了新的认识,她们亲眼看到我们冰天雪地洗冷水澡,看到我们几天不吃饭也无所谓,她们有的表示回去叫其亲人学法轮功,有的干脆跟我们偷偷炼功,有的人还半夜起来抄经文。这都是师父的威德,大法的威力在人间的再现。 |
成文:2000年05月23日 发稿:2000年05月23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5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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