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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陆弟子的一份告亲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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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0年4月29日】

    某部某院大法弟子亲属朋友:

    您好!近一段时间以来,感想颇多,有几句心里话,在此想跟大家谈一谈。
    首先,请允许我们代表我院大法弟子对这一段时间以来,你们对我们的关心、爱护表示由衷感谢。为了我们,您辛苦了!

    可能你们没有忘记,在修炼前后,我们的巨大变化。在修炼之前,我们在身体上、性格上存有诸多不足。修炼之后,虽然我们绝大部分人从未见过李老师本人,但凭着一颗心,我们努力地按照《转法轮》一书中所要求的去做,“以法为师”,同化“真、善、忍”宇宙特性,争取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一个更好的人,更高境界的人。在我们地区,有多少大法弟子(尤其老弱病者)因修大法而得到了一个健康的身体,永远告别了伤痛病魔;又有多少“为私为我”的人因修大法而彻底改变了人生观、道德观,向“无私无我”努力,在我们地区的大法弟子中,无论是七旬老人,还是年幼的孩童,我们亲眼看见、亲耳听到、亲身感受到大法的威力与神奇太多太多,我们十分清楚这部大法的洪大与慈悲,我们为得到这部无比珍贵的大法而庆幸!可是1999年7月22日以来,形势大变。某些职能部门的个别人利用手中的职权,不让我们修炼,破坏了原本良好的修炼环境,污蔑大法和老师,使其蒙冤。我们深为难过。他们的宣传、对大法的污蔑,都是站不住脚的。

    请让我来告诉您真相:

    有人攻击李老师赚了大量的钱。亲友们,你们知道吗?大法的书籍、资料的价格从来都没有高于市价,而且绝大部分书籍资料由于有关管理部门的限制而无法正式出版,出的都是盗版,这样李老师就拿不到稿费,国家也因此损失了大量的税收。同时,所有大法的书籍资料都放在国际互联网上供人免费下载。哪来这多钱呢?

    有人攻击学大法不让吃药。我们都知道,李老师从未讲过这样的话。老师只讲了修炼与吃药的关系问题。李老师反复强调,“只炼动作不修心性,他不能算炼功人。”那些只炼动作,不按大法要求做的人根本就不是大法弟子,他们的所作所为与大法何干?如,李老师在书中说,“炼功人不能杀生。”、“自杀是有罪的。”。而报道中那些杀人、自杀的人,能说是大法弟子吗?

    有人攻击大法讲地球要爆炸、世界末日。可是,您知道我们听到的是什么吗???李老师在1998年3月的北美首届法会上明确指出:“所有称在一九九九年将要发生什么地球的灾难啊,或者是宇宙的灾亡啊,这样的事情是根本就不存在了。”

    有人说4/25是围攻中南海,这也是谣言。那天我们在场,人是不少,但大家让开了马路,甚至让开了盲道,没有标语,没有口号,没有不良的行为,谈何围攻?我们修炼的人对政治不感兴趣。若非天津抓人打人,天津市政府不给解决,我们怎么会去中南海呢?向中央反映情况,不是出于群众对政府的信任么?不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么?

    所有这些,所有强加在李老师和大法身上的这些不实之词,在真正的事实面前,是不是太苍白无力和荒诞可笑了呢?--在真正的修炼者面前,它简直就是不攻自破。

    其实,我们真的也是为你们好

    我们自身的修炼实践充分说明,大法普遍使修炼者达到身心健康、道德升华的效果。大法传出仅七年就有几十个国家的上亿人修炼,他们通过修炼大法成为道德高尚的好人,这对任何民族、任何国家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可是,在发源地中国,大法却受到如此不公正地对待。有人在无知地攻击大法,有人在推波助澜,也有许多不明真相的人。在宇宙大法遭诽谤之时,我们无法保持沉默,不能无动于衷。我们在这黑云压城的形势下挺身而出,把法轮大法的真相告诉人们。

    我们这么做对你们、对社会、对国家是负责任的。生命的意义就在于“返本归真”,这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可是如果一个人如果遇到了宇宙大法却让他擦肩而过,这是一个生命的最大遗憾。人来一生不容易。“一旦失去机会,六道中轮回何时再得人身!”可不假。如果一个人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正邪不分,说了错话,做了错事,那是很可悲的。在宇宙大法面前,每一个生命都在摆放自己的位置。为了你们保持清醒,早日明白真理,我们没有理由不站出来说明真相。如果一个明白了真理的人保持沉默,忍见亲朋好友、人民大众走向错误而不顾,这才是自私和不负责任哪!因为我们坚持修炼,我们的亲友可能受到了种种牵连,承担了许多许多。我们清楚到知道这些对你们意味着什么以及它的真正意义。“不失者不得”,不久的将来,您一定会真实地看到这一切的珍贵。

    真金不怕火炼,对我们大法修炼者而言,就是要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修炼,在有压力的情况下坦然承认自己大法弟子的身份,努力在任何情况下都“坚修大法心不动”。在这种种的磨难中修我们的大善、大忍之心。而且,我们是合法、守法的呀!

    通过咨询律师,我们对有关法律问题有了更清楚的了解。尽管国内各种媒体、各种舆论工具一再攻击法轮功,说:“法轮功就是XX ”云云,可是,那只是舆论导向,并不是法律。事实上,这是某决策者个人对法轮功说法,这不但违背了事实,而且超越了宪法赋予他的职权范围,属违宪越权行为。公安部等行政机构关于法轮功的决定违反了宪法,《人民日报》社论有关攻击法轮功的言论,不是法律,不能成为公安司法部门执法的依据,更不能成为他们殴打、拘禁、判刑大法弟子的理由。违法的正是个别当权者和某些政府机关。“两高”的有关邪教的法解释泛指的是邪教,只字未提“法轮功”。所以,从法律上讲,邪教的帽子并没有戴到法轮功的头上。

    另外,决大多数被拘禁的大法弟子都没有收到拘留证和释放证,从程序上说,这些公安机关违反了行政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另外,如果没有犯罪的动机与目的,若干大法弟子聚在一起是合法的,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假如有一天,警察找上门来,如果没有拘留证,我们不会再跟他们走;如果没有盖有市公安局公章的搜查证,我们可以拒绝他们的搜查要求,请他们出去。否则我们可以请律师,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我们是忠实地履行宪法赋与公民的正当权益,或者说在圆融常人社会这一层的正法,在维护法律,在明明白白守法,堂堂正正修炼。

    亲人们,现在我们需要您的理解和支持。请您别再向违法的执法人员退让了,您的旁观与默许会纵容他们的不正当行为,您的退让只会让他们步步紧逼。请你们稳下心绪思考一二,是非曲直自会知晓。希望您能坦坦荡荡地告诉别人:我们的亲人是合法的好人。希望你们能堂堂正正地对执法人员说:他们是好人,你们不能这样。

    希望你们能和我们站在一起,在这黑白颠倒的时刻。让我们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制止这场悲剧、闹剧,还真理以清白。

    谢谢!
    某部某院大法弟子
    20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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