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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大法弟子受迫害情况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0年3月27日】

1、熊芹苑:抄去存款1万6千元,现金400元,金饰共2万余元,全家伙食费不留。

2、曾粉玉:抄去彩电一台,现金800元。

3、张玉秀:被迫在砖上下跪,警察用皮鞋踢。炼功前曾经有过乳腺癌,现年51岁看上去年龄只有20多岁。

4、郭燕芬(梅州人大代表):1999年9月27日进京上访一次,被拘留15天后,一直没有放出来。在被拘留期间,先后有30多名镇干部、公安轮流看管她都因体力不支而上了医院吃药、打针。郭燕芬本人于1999年12月份被判劳动教养2年,目前被关在广东三水的劳教所。据悉,三水劳教所对待法轮功学员像对待吸毒犯一样,只有直系亲属才可以每月探望一次,而且要经过层层严格审批.家人所送衣物也要经过严格检查,带夹层的衣服和棉被拒绝接收。

5、李美平(梅州市梅江区法院副庭长):40多岁,现在看上去只有20多岁,跟小女孩一样,与实际年龄相差甚远。于1999年10月上京上访一次,被刑拘三十天后被开除了党籍和降低了职务,先后仍两次炼功、弘法两次,于2000年1月判三水劳教3年。

6、在拘留问话期间,好多学员几乎都被公安殴打,连老人都不放过,有的学员被七八个公安连续殴打一个半小时,情况惨不忍睹,所受刑罚有:下跪砖块、下跪木杆、吊手铐、浑身拳打脚踢、乱打,手指钉竹签等。现在有的学员已被家人赶出家门、夫妻闹离婚,有的连生活都有很大困难,情况非常恶劣。

自1999年10月以来梅县扶大葵村的大法弟子被公安局处分及扣押财物如下:

曾清云:2150型乐声21寸彩电1部,770型乐声3碟VCD1部,超霸录音机1部。
陈国贤:29寸声宝彩电1部,索尼VCD1部,超霸录音机3部。
郭苑芬:声霸王录音机1部,DIAMOND VCD 1部,DIAMOND VCD功放1部。
陈金昌:18寸彩电1部,70C嘉陵摩托车1架,小霸王录音机1部,现金人民币750元。
陈国争:70C嘉陵摩托车1架,25寸彩电1架。

郭苑芬判劳教二年
陈文丹判劳教一年,另行政拘留15天,刑拘30天。
张小云判劳教二年,另行政拘留15天,刑拘二次60天。
陈运贤,行拘二次30天,刑拘二次60天。
邱思君行拘15天,刑拘30天。
陈国贤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凤云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春云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金云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清云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小宁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小满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群辉行拘15天,刑拘30天。
凌兰华行拘15天。
罗利琼行拘15天。
黄会香行拘15天。
陈金昌行拘15天。

成文:2000年03月25日  发稿:2000年03月27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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