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3/27/3050p.html |
广东梅州大法弟子受迫害情况 |
【明慧网2000年3月27日】 1、熊芹苑:抄去存款1万6千元,现金400元,金饰共2万余元,全家伙食费不留。 2、曾粉玉:抄去彩电一台,现金800元。 3、张玉秀:被迫在砖上下跪,警察用皮鞋踢。炼功前曾经有过乳腺癌,现年51岁看上去年龄只有20多岁。 4、郭燕芬(梅州人大代表):1999年9月27日进京上访一次,被拘留15天后,一直没有放出来。在被拘留期间,先后有30多名镇干部、公安轮流看管她都因体力不支而上了医院吃药、打针。郭燕芬本人于1999年12月份被判劳动教养2年,目前被关在广东三水的劳教所。据悉,三水劳教所对待法轮功学员像对待吸毒犯一样,只有直系亲属才可以每月探望一次,而且要经过层层严格审批.家人所送衣物也要经过严格检查,带夹层的衣服和棉被拒绝接收。 5、李美平(梅州市梅江区法院副庭长):40多岁,现在看上去只有20多岁,跟小女孩一样,与实际年龄相差甚远。于1999年10月上京上访一次,被刑拘三十天后被开除了党籍和降低了职务,先后仍两次炼功、弘法两次,于2000年1月判三水劳教3年。 6、在拘留问话期间,好多学员几乎都被公安殴打,连老人都不放过,有的学员被七八个公安连续殴打一个半小时,情况惨不忍睹,所受刑罚有:下跪砖块、下跪木杆、吊手铐、浑身拳打脚踢、乱打,手指钉竹签等。现在有的学员已被家人赶出家门、夫妻闹离婚,有的连生活都有很大困难,情况非常恶劣。 自1999年10月以来梅县扶大葵村的大法弟子被公安局处分及扣押财物如下: 曾清云:2150型乐声21寸彩电1部,770型乐声3碟VCD1部,超霸录音机1部。 郭苑芬判劳教二年 |
成文:2000年03月25日 发稿:2000年03月27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5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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