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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部分学员致中央及政府领导的呼吁信


【明慧网2000年3月10日】

中央及政府领导:
您们好!我们是长春市部分法轮大法修炼者,想就目前在国内越演越烈的法轮功问题谈谈我们所了解的实际情况,向您们倾诉一下我们的心声。

我们修炼法轮大法已有几年,在这几年亲身的体验与感受中,我们皆受益匪浅,身心得到巨大变化,深感大法的威力与神奇。我们通过实践证明:法轮大法是正法,是高德大法,是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人民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轮大法直指人心,要求修炼者以“真、善、忍”为标准,注重道德修养,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做一个好人、道德高尚的人,对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有力地稳定了社会的安定。

二、修炼法轮大法后,我们都身心健康,精力充沛,陈病顽疾一扫而光,彻底摆脱了病痛的折磨,重获新生。我们有了强健的身体不仅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为社会多创造价值,同时也为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减轻了国家的财政负担。

三、法轮大法没有任何组织,也决不参与政治。你想炼就来,不想炼就走,不计名,不计报,义务教功,完全是松散的群众性炼功活动。并且李老师要求我们:“除干好本职工作外,不会对政治、政权感兴趣,否则绝不是我的弟子。”,“永远不参与政治、不干涉国事,真修向善, ……”

四、法轮大法不是迷信,是真正的科学。大法揭示了许许多多科学奥秘,为未来科学的发展开辟了新领域。

法轮大法是正法,可以说是大法把我们从迷幻中唤醒,使我们明白了人生的真正目的,使我们身心得到康健,重新扬起生命的风帆。尊敬的中央及政府领导人,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们不愿放弃自己的信仰与追求。然而,现在国内无论多大年龄、什么职业,只要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就会面临失学、失业、失去生活来源的危险,并且大部分人还会受到公安机关的监视、跟踪、殴打、逼问,甚至关押。种种严重侵犯人权、无视国家法律的行为,触目惊心。我们深知,这一切都出自一些别有用心,想利用法轮功来谋取政治资本为目的的政客之手,并不代表政府。所以我们本着对党、对人民、对社会负责,本着对中央及领导人的高度信任,在当地政府不予理解、无力解决的情况下,进京上访,行使宪法所赋予公民的权利。

可是在上访过程中,接待我们的不是信访局的工作人员,而是层层在火车站、路口、信访部门门口堵截的公安、便衣。并且各省还专门派出大量公安人员,在当地和北京大肆逮捕、抓获上访或准备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在北京,无论你是在天安门广场观看庄严的升国旗仪式,还是在宽阔的街道上行走,都要被便衣询问:“你是炼法轮功的吗?”回答“是”就会被立即带上警车,非法遣送回当地。回到当地,我们都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或“搞迷信活动”等莫须有的罪名被拘留、打压、罚款,有的甚至被劳动教养。

尊敬的中央及政府领导,我们法轮功群众都是自觉地维护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守法公民。我们深知:国家对正常的强身健体活动从末禁止过;并且公民享有宪法及“联合国国际人权宣言”所赋予人民的信仰自由权,向有关部门领导反映事实真相及自己意愿的权力。我们坚信:我们的国家是法制的国家,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决不允许这种肆意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现象存在,这只是个别人所为,决不代表政府。

所以,我们恳请中央及政府领导,在日理万机的繁重工作中能倾听我们的呼声,能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重新调查一下法轮功问题,使真相大白于天下,使广大无辜修炼者重新获得公正与自由,给法轮大法一个公正、合法的修炼环境。

此致
敬礼

长春部分法轮大法学员(签名略)
2000年3月7日

成文:2000年03月07日  发稿:2000年03月10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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