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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了望:文明社会里的法律「奇葩」


【明慧网2000年12月22日】 《香港了望》围绕澳门回归一周年之际发生的逮捕事件发表文章说:澳门回归一周年前夕,记者请朱镕基给何厚铧「打分」,朱反问:「你们给我多少分?」记者笑说一百分,朱说:「哎哟,那他一百零一分怎么办?」

文章说,中央领导人大驾光临,澳门当局将门户清理得乾乾净净,不容法轮功和异见者有活动空间,何特首孺子可教,又岂止值一百零一分?江泽民抵澳前一天,澳门警方在法轮功原定集合地点上演「麻鹰捉鸡仔」,见一个捉一个,又在市内各处搜查,强行带走大批法轮功学员,行动之迅速积极,相信所有逍遥法外的澳门黑帮头目和古惑仔都叹为观止。

文章引述道,据当地警方解释,当局怀疑有人即将进行非法集会示威,于是根据澳门的「游行集会示威法」,在活动未进行前先作预防,将可能参与的人带署调查,所有被拘留者最迟会于四十八小时后获释。

文章进一步评论道,笔者不熟悉澳门法例,但「非法集会」既未发生,当局却可「依法」将「尚未」发生之活动的「尚未」参与者拘留,如果法例真的容许警方如此执法,实属文明社会里的法律「奇葩」。

成文:2000年12月21日  发稿:2000年12月22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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