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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宛城公安酷刑折磨法轮功弟子
—— 天理不容 国法不容


【明慧网2000年12月16日】 杜旭,男,35岁,大专毕业,原南阳肉联厂下岗职工,2000年11月15日,因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真相,揭露邪恶之徒践踏宪法、践踏人权、蒙骗群众,残酷镇压法轮功的事实,被南阳市宛城公安分局安保大队从其家中抓走。11月28日下午一点多,安保大队将被酷刑折磨得奄奄一息的杜旭送往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直到晚上七点多才通知家属到医院护理。此时的杜旭已被摧残得不象人样,其状惨不忍睹。经检查:大脑大面积挫伤,有大量淤血,左腿腿骨严重骨折,两眼黑青,遍体都是被打的伤痕,两腿和脚都发黑、肿胀。从11月28日被送进医院,到12月8日一直昏迷不醒,处于危险状态。医院对头部做了手术。医生对公安、家属说:“杜旭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杜旭从11月15日被抓,到11月28日的十多天里,没有任何消息。其间安保大队是怎么对其进行肉体和精神的非人折磨就不得而知了。现在人被折磨得快不行了,反而被诬陷说是本人从楼上掉下来所致。

杜旭的行为没有超出《宪法》规定范围,没有违反现行法律条文中的任何一条,就是因为要做好人、要讲真话、要为法轮功讨个公道就遭此毒手,不知公安为什么敢这样肆无忌惮的知法犯法、践踏法律?天理何在?人性何在?良心何在?

目前,杜旭仍处于生命危险之中,真诚呼吁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及善良的人们以国家的前途为重、以民族的前途为重、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关注此事,伸出您那正义之手,给予支持和帮助。

知情者
2000年12月8日

成文:2000年12月08日  发稿:2000年12月16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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