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0年10月28日】1998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奖者大卫.特林宝最近致信谴责对法轮功的镇压,并要求中国政府允许法轮功学员在不受干扰和妨碍的情况下进行其和平的活动。 大卫.特林宝因其在英国北爱尔兰制止暴力和建立和平过程中的突出贡献於1998年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并在之後被英国政府任命为北爱尔兰的最高行政长官:北爱尔兰第一大臣。大卫特林宝签署的声明译文如下:
"我认为,法轮功是一个完全和平的精神运动,而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无构成任何威胁。
"联合国人权公约第十八条明确表达,"任何个人,都有自由选择思想意识和宗教信仰权力;这一权利,包括了自由改变自己的宗教和信仰,以及无论公开或者私下,集体或者个人,通过教导,练习、崇拜和举行仪典表达信仰的权利。"
"我认为,根据这条国际公约的精神,任何个人,同样都有自由表达他或者她信仰法轮功教义的权利。
"我谴责那些因为法轮功炼习者坚持信仰和炼习而施加予他们的镇压和刑狱,并且要求我们的(英国)政府,以及国际人权组织,包括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主席马丽.罗宾逊女士,持续地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要求允许法轮功学员在不受干扰和妨碍的情况下进行其和平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