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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犯下十大罪


【明慧网2000年10月24日】自去年4.25以来,江泽民一手制造了对法轮功的镇压,同时也是对人类善良本性及社会道德回升的封杀,初步审查:江泽民的倒行逆施,对人类犯有十大罪状:

一.江泽民是祸国殃民的独裁者

江泽民凌驾于法律之上,强迫修炼群众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严重践踏了《宪法》中:“公民有上访权利,有信仰自由”等条款;凌驾于国家政府之上,把过去国家政府授予的“明星功派”,私自定为“非法组织”“邪教”“反动势力”;凌驾于党的集体领导和《党章》之上,在人大会召开前,在国外私自对费加罗报记者宣布法轮功是邪教,迫使人大屈从它的意志。不顾一亿修炼人的呼声,不顾国家政府调查报告中公正客观的结论,无视世界40多个国家对法轮功的合法注册和褒奖以及对其镇压的谴责,一意孤行。

二.江泽民是凶狠残忍的暴君

根据不完全统计,江泽民策划对几十万善良的上访群众的打压,50000多名法轮功修炼者被捕和监禁,10000多人未经过法律程序被送劳改营;约600人被送进精神病院,强迫注射对神经有害的药物和电击;500多人被判刑;60多人被打死,更多的人被打伤,亿万亲朋好友受牵连。

更为狠毒的是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滥用四十余种刑具,手指钉竹签、老虎凳、用火烧、放毒蛇蝎子咬,其手段之残忍连国民党的渣滓洞、白公馆都望尘莫及!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多少生命在残酷的刑具下默默消逝;更有多少鲜活的生命致伤,致残,再也无法站立……一笔笔血债,一幕幕人间悲剧,谁能相信在社会主义的中国,这样的罪恶竟然还在继续!

三.江泽民是欺世无双的骗子

镇压法轮功本来就是无任何法律依据的,江泽民靠的是无中生有,造谣惑众。在开动国家一切宣传工具欺骗国民的同时,也向全世界播出谎言。

在CBS专访节目中,江泽民对该节目主持人华莱士说:“他们的领袖李洪志自称是菩萨转世,耶稣转世。他说世界末日就要来临,地球将会爆炸。”中央电视台在江泽民的授意下,将李洪志老师在讲法录象中讲到的只有邪教才宣扬世界末日,这个地球曾经历过多次大爆炸,大劫难不存在了等内容剪接删改,但是它们忽略了一点:在国外,法轮功书籍、音像很容易得到(这也是江泽民为什么收缴销毁法轮功资料的原因),翻遍大法书籍也无此话,而有据可查的倒是1999年7月22日《我的一点声明》中李老师说:“我也从来没说过我是释迦牟尼”,《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中说:“所有称在1999年将要发生什么地球的灾难啊,或者是宇宙的灾亡啊,这样的事情是根本就不存在了。”可见,江泽民按己所需,毫无根据的信口雌黄到了何等地步。身居高位的江氏尚且如此,那么宣传机构“敛财”“豪宅”“1400人致死”“集体自杀”等一系列谎言的产生就可想而知了。

四.江泽民是中华民族的败类

本来4.25时,朱镕基总理与法轮功学员的沟通已是息事宁人,“两办”又发表文章向全世界庄严承诺“人们有练习某种功法的自由”。可是不出三个月,就开始对法轮功进行全面镇压。泱泱大国出尔反尔已被世人耻笑,更何况江泽民把谎撒到全世界,说“法轮功导致数千人自杀”等。在国内破坏法轮功的同时,在世界各地大言不惭地说:“现在是人权最好时期”。把谎言成堆的小册子亲自送给各国领导人……现在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知道了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真相后,纷纷发表声明谴责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江泽民为中国政府丢尽了脸面。

五.江泽民是亡党亡国祸根

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它的话便可以高于法律、大开杀戒,置已有的社会制度社会进步于不顾,使几代人的艰苦努力付诸东流。人民翘首以待的中国法治建设和政治改革本来已初具雏形,却在一夜之间毁于江泽民个人淫威的大发之中。它不准人民选择自己的信仰和思想,不惜用整个国家的命运做为代价,出卖中国的世界地位和历史前途。

六.江泽民是颠倒黑白的阴谋策划者

1998年下半年,以乔石为首的部分全国人大退休老干部,根据大量群众来信反映,对法轮功进行调查,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于年底向江提交了调查报告,由于报告中提到“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的古训,令江大为不悦,当即批示(大意):写得玄玄乎乎,我看不懂,并把报告推给罗干。罗干自然心领神会,以“法轮功有国外政治背景”为由,和其连襟何祚庥一同导演了“天津事件”和“7.22事件”。事后,江泽民嫁祸于法轮功,动用国家所有宣传媒体向全国人民播放假新闻,把法轮功的和平请愿说成是“聚众闹事”;把自己失去民心说成是“法轮功与党争夺群众”;把无处说话,不得不去天安门广场的请愿说成是“向党和人民示威”;把全世界各国的谴责说成是“法轮功投靠国外势力”……翻手云,覆手雨,颠倒黑白,欺骗人民。

七.江泽民是丧心病狂的刽子手

法轮功群众修炼的是宇宙特性“真、善、忍”,是教人向善,提升道德,回归人类先天善良本性的根本保证,这就是为什么法轮功学员能够视死如归,前仆后继地上访,善意地向政府和世人讲清真相的原因所在!在江氏监牢里关押的有开国元勋,有劳模,有人大代表,有曾经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有捐款十几万给大西北建设的“不留姓名的北京人”……他们都是共和国建设的基石、脊梁!江泽民凶狠残忍,叫嚣要政治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指使打手动用四十多种刑具威逼他们放弃对宇宙真理“真、善、忍”的信仰,有六十多人被迫害致死。

八.江泽民是违法乱纪的罪魁祸首

根据《宪法》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定,现向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举报如下情况:

1999年10月25日,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采访时妖言惑众:“法轮功是危害社会和人民的邪教。”

首先这段话违背了事实。法轮功自1992年传出,其不同于一般气功,要求炼功人不仅炼动作,还要重德修炼心性,提高思想境界,达到“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这与邪教有着天壤之别。

其次,这段话违反了《宪法》中规定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行为规范”《宪法》第八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发布动员令”。而这样以访谈形式宣布对涉及国际范围的群众修炼活动给予定性的,且开始带领警方对法轮功进行大规模拘役,劳教等,严重违反了《宪法》所规定的国家主席的行为。江某称“根据不完全统计,因炼法轮功致死达一千四百多人”,却提供不出这些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和死亡时间等法律定性程序,而是为达到破坏法轮功目的,大批拘禁,劳教,致伤致残,千万人被开除公职,撤职等。给社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根据《刑法》第十三条规定,江某犯有:1.滥用职权罪;2.侮辱毁谤罪;3.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4.非法拘禁罪;5.非法搜查罪;6.刑讯逼供罪;7.暴力取证罪;8.伪证罪;9.妨害作证罪;10.打击报复证人罪;11.诬告陷害罪;12.报复陷害罪;13.虐待被监管人员罪;14.故意伤害罪;15.过失致人死亡罪;16.故意杀人罪;17.徇私枉法罪;18.侵犯通信自由罪;19.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九.江泽民是一切邪恶势力的总代表

江泽民集“假、恶、暴”于一身,这就是他为什么不遗余力的把谎言、谣言、嫉恨、恶毒走一路,撒一路的根本原因。如果江泽民真的认为亿万法轮功修炼群众是他的威胁,当了解事实后,就会改正其错误的做法。如果他真的认为法轮功是中国内政,他就不会主动向外国记者宣布法轮功是邪教,也不会在各国首脑的会晤时大量散发攻击法轮功的材料。好人自会了解“真、善、忍”的好处,坏人生来就仇恨“真、善、忍”,并与之势不两立,否则就无正邪可分了。邪恶生命的代表---江泽民自然不会接受“真、善、忍”,所以镇压的必然性就从这里开始。

十.江泽民是危害人类的历史罪人

镇压法轮功不仅危害中国,更是为害世界,为害人类!在人类面临重大转折,这个重要历史关头,亿万中国人民适时的抓住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时刻,可是,这是历史赋予中国的为人类作出巨大贡献的辉煌使命,却断送在江泽民的一己私利欲望中。

今天,江泽民已经一步步地走上历史的审判台了!

善良的声音在呼喊,

江泽民:还法轮大法清白!
    还李洪志老师清白!
    还60多名法轮功学员的生命!
    还万名狱中学员的人身自由!
    还上亿炼功群众的合法修炼环境!

天理昭昭,善恶有报!江泽民血债累累,罪恶滔天,早已人神共愤。全世界所有善良正义的力量终将看到上天对江氏之流严厉宣判的结果。

宣判人:善良的人们
2000.10.20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0/11/22/6088.html

成文:2000年10月20日  发稿:2000年10月24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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