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0年1月31日】江主席、朱总理:
你们好!我们是法轮功修炼的学员。至7月底以来我们陆陆续续到北京上访过,也写过上访信,目的是向您反映事实真相、澄清是非,让更多的人了解法轮功,这都是我们学员自愿做的。
上访不是谁能组织了的,每个上访者都知道这关系到上访者的前程、命运以至生命问题。但是,一个人真正懂得了人生的价值的意义,为其舍命而不足惜的。
现在我们招远市把两位法轮功学员在无正当的理由下判了刑,偷偷发往潍坊、济南等地。上访学员扣留在派出所、打骂软禁、逼迫上访者交至少2千多至1万元的所谓“保证金”,不打欠条,不留收据。一个学员被活活打死,公发不追查打死人的人,却追查走漏消息的人,这些都是法律允许的吗?
我们概括地说说法轮功在社会上的影响,炼功人道德的回升,心性的提高,许多破裂的家庭重归于好;多少危重病人获得新生,多少民事纠纷案都不上诉了;打架、斗殴、偷、抢、卖淫、嫖娼、贪污受贿在法轮功里面找不到一个。这样的好功法有什么歪理之说?
法轮功决不是喊几个口号、写几篇报道,或乱编一顶帽子扣上就完事了,或抓几个人,判几个人就能改变人心的。宣传工具长时间大面积的反面宣传,现在真正不炼的人很少。有的虽嘴上说“不炼了”,可还在家偷着炼,而真正修炼的人更加坚定了。我们就要一修到底,做好人永远是对的,这是天理。要知道表面的改变只是短暂的,而人心的改变则是真正的改变。
你们是国家的领导人,人民的父母官,请听听我们的心声,如果我们真做错了什么,我们改,毕竟我们是您领导下的公民。我们要求国家领导人给我们一个做好人的权力,给我们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请领导人了解一下我们的思想心态。维护大法是每个真修弟子的责任。我们等待着您的答复。相信江主席、朱总理会主持正义的。
招远市法轮功修炼学员
2000. 1.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