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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上访经历 |
【明慧网2000年1月31日】我曾经是个残疾人,36岁。7岁时因药物中毒耳聋,失语,成了听不见、说不清的聋哑人,在以后的二十多年里,父母耗尽了全部财力为我治病,不仅没治好,又得了严重的肾炎。 1997年12月份,父亲给了我一本《中国法轮功》修订本的修炼书,我看了三页,就趴在书上睡着了。醒来后,我感觉特别清醒,浑身非常轻松,回家后,我高兴地清楚地喊了一声“爸爸、妈妈”,爸爸、妈妈惊喜极了。我指着那本书,告诉他们,这本书神奇极了。 爸爸开始教我动作,我一天就学会了。学会后,就开始到炼功点去炼功,三个月后,法轮大法在我身上发生了奇迹,我能用语言表达我的心声,不需要那么多手势了,我参加了大法弟子的学法交流会,并发了言。修炼两年来,我不仅身体非常好,没吃一粒药,而且经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身心磨难,我坚定不移地相信法轮大法,法轮大法给了我新的生命,我下决心用生命去保护法轮大法。下面谈谈我三次去北京上访的经历。 第一次是99年7月19日到的北京。当时心里没底,得到的信息是全国大搜捕法轮功骨干,思想准备不足,第二天就回来了,回来后看到的是全国关押法轮功弟子,一片白色恐怖,我心里难过极了,心想师父让我们做好人,怎么就成了非法的呢?后来看到很多同修上访的经历和体会,很受震动。又一次去了北京,这次去北京先住在一个亲戚家里,亲戚也是修炼法轮功的,她拿出老师的三篇文章给我,还有师父在悉尼的答记者问,并告诉我,赶快回去,在家实修,不要再到处跑啦。实际上,当时自己还有怕心,她的话也迎合了自己的这个怕心,第三天就回来了。 回来后,对照大法,反省自己,师父的话老在脑子里响,我们有些人还在用人维护人的东西来保护自己,还在法中找保护自己的东西,却不能用理性来维护这个大法(原话记不清),就是那颗怕心,大法给了我新生,我应该用我的亲身体会向世人证实我们大法是清白的,是真正伟大的科学,我自己先把自己的心正过来了。 第二天,我辞去那份残疾人的工作,抱着法不正过来决不回家的想法,带着身上仅有的一百元钱,又登上去北京的列车,那是11月20号。我认识到:当你放下自我,抱着纯净的心态走出去的时候,就能坦坦荡荡的接受严峻的考验。 这一次,我直接到了天安门前,有两个安徽的同修看我带着法轮章,就把我带到了北京郊区,在大法弟子租的三间平房里,住着五六十个大法弟子,每天学法炼功交流。在这里,我和功友们感觉心态纯净了,境界达到了,应该走出去了,就坦坦荡荡地走出去,为护法献身。那天,我来到人民大会堂前的台阶上,拿着我手抄的经文正在看,被警察抓到了车上,送到天安门公安分局。两手铐上了铜铐子,让我站在审讯室里,手铐是左手从肩上翻过来,右手从下方翻过来,在背后两手铐住(有人说叫燕别翅)。从下午3点铐到晚上8点,先是疼痛难忍,后是全身麻木,再后来就不省人事昏了过去。 警察看我昏死过去,才打开铐子。让两个同修把我抬到一间像铁笼子的房间里,里边关着大约有二十多个来上访的大法弟子。晚上九点多钟,警察又把我们分别放在两辆车上,准备送到北京的昌平监狱。车到半路,警察开始搜身,他们从我身上搜出8元钱,又扔给我,看我是个没有多少油水的人,于是,把我从车上扔到路边,他们开车呼啸而去,我却躺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外,我当时分不清方向(是夜间1点左右),又因被折磨得太厉害,手铐留下的伤痕还在流着血,但心里有一念,我是大法弟子,我没事。就在路边的草地上,迷迷糊糊躺到天亮,当我清醒了,第二天我回到了北京。又找到大法弟子集中的基地。 我们大家一块学法炼功,大约过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我们几个同修一块去国办上访,一到国办门口,就遇到许多警察,他们问我们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我们齐声回答:“是”接着就把我们拉到一个院子的门口,警察问我是哪里人,我没告诉他,一个警察气极败坏地抓住我的头发就狠狠地打。还有一个警察就在我身上乱捶乱踢,他们累地直喊手疼脚疼,受不了,而我一点疼的感觉都没有,一个警察疼得浑身哆嗦,喊着让我滚走,我就这样被放出来了。 出来后,我又到了离京20多里的一个村子,后被公安发现,又转移到50多里的另一个村。因临近澳门回归,公安局将北京城、北京郊区的几十公里之内的地方,都挨家挨户地翻了个遍。我们又被查抄了。 12月16日抓了我们大法弟子30多人,把我们又送到北京藏村派出所,我被审讯了一个多小时,这时我想,作为大法弟子应该堂堂正正,不隐瞒什么,我就告诉他们我是从哪里来,要干什么都告诉他们了。审讯完,就把我送到北京大兴县检察院,强迫我们在他们写好的“服从、不上诉”几个字的下边签字按手印,然后送进大兴县看守所。 进了看守所,第一关就是警察让看守所犯人头子对付我,对付我的是“老大、老二、老三、老四”四个凶神恶煞似的恶棍,先是把我的两条腿拉成“一”字形,看不起作用,又抓腋窝,还是不起作用,那个“老四”对着我身体的各个部位手捶、脚踢,我咬牙坚持,打得他们都累得满头大汗、喘着粗气,而我坚守一念“没有事”,我没有痛的感觉。警察看我仍不告饶,就举起警棍照头打,我只听到当当的响声,眼睛冒着金光,也没事。警察气极了,象疯了一样雨点般的警棍落在我身上,我没“哼一声”,心里想的是师父《因果》诗句:“非是修行路上苦,生生世世业力阻;横心消业修心性,永得人身是佛祖。”师父给我们开创的特殊修炼环境,我应好好的把握住。 警察打累了,犯人头子也累了,就让我站着看墙上贴的看守所规则,身子要挺直,头歪一点也打,腰晃一点也打,只要有一点动,警察就轮流打,这样站了整整两天一夜,打了多少次也忘记了。三天吃的饭里面都是搀的沙子,根本不能吃。第四天,通知济宁驻京办事处把我接走了。后被济宁中区公安局带回济宁,按扰乱社会秩序罪送济宁拘留所,15天期满,拘留所让我承认法轮功是邪教,我不承认,也不签字,法轮大法是正法,是宇宙真理,法轮大法真修弟子是好人,不邪。 后来公安局抄了我的家,收了我的书。加罪名又拘留15天,期满后,强迫我家支钱,因没有钱,又让我单位交1万元钱,把我放了出来。这真是: “正法传,难上加难。万魔拦,险中有险。” 自会有一天:“天清体透乾坤正,兆劫已过宙宇明。” 现在我又踏上去北京的路。 |
成文:2000年01月30日 发稿:2000年01月31日 更新:2004年07月08日 16: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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