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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月12日大陆综合消息 |
【明慧网2000年1月12日】 【1月11日大陆消息】成都市层层加压防止法轮功学员上访成都市公安和各级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仍在不断升级。各个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得到公安的口头通知,必须24小时看管住法轮功学员,发现有上访和“聚集”的迹象立即报告110以将当事者逮捕,不得有上访的事情再次发生,否则,主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将受到严厉处分。基层政府组织的干部和干警已被上级部门逼得非常烦恼和无奈,有的素质较差的警察甚至跑到学员家破口大骂:“你敢去北京上访,把老子的饭碗给夺脱了,老子就……。” 成都法轮功学员部分认为现在应该继续去北京上访,以护法、把环境正过来为主;部分认为圆融大法应从身边做起。 四川省军区军人服务部工作人员张惠芳女士(非军人),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所在单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没收住房后,被安排在旅游村派出所附近的一所居民房居住。 由于派出所每天都要对张女士监视和盘查,扰乱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房东被迫收回住房。为了不再给别人带来麻烦,张女士只好到朋友们家里轮流寄居。 温江县因在元旦节期间,有四十多人赴京上访,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受到上级的批评后,当地公安近几日连续展开了大规模的对法轮功学员搜捕和抄家,已有多名学员被逮捕。 成都市已把“转化学习班”上“顽固不化”的学员陆续送进监狱,分别处以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 新都四中教师李志,为了不连累单位、丈夫和孩子,辞去了公职,把学校发给她的辞职费全部捐给了学校希望工程,在办完离婚手续后,坦坦荡荡地走进学习班,走进拘留所,去迎接作为修炼者应承受的考验。 蒋云宏等学员因坚持要修炼法轮功,在15天拘留期满后,从成都九如村拘留所(治安拘留所)转到了莲花村拘留所(刑事拘留所),并被威胁若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将被送去劳教或劳改。 李志洁等未满15天学员的也被打招呼,若再表现不好,期满后也送莲花村。 7.22以来,通过学员不断的弘法,警方对法轮大法已有一定的认识,他们是我们修炼人的一面镜子。警方反映,法轮功学员普遍表现坚定,在狱中能遵守监规,与人为善,使整个监风得以好转。也有一部分学员做得不够好,按警察的说法是“善还没有做够。”主要表现在学员与警方有对立情绪。 黑龙江省大庆市有大法学员若干名因探望被劳动教养的其他大法学员被公安机关以“串联”为名而拘留。 为对付大法学员上访的问题,公安机关还增加了“信访拘留”的处罚,时间为三个月。(2000年1月12日稿) |
成文:2000年01月12日 发稿:2000年01月12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5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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