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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入宗教的超级宗教(多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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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和事佬”供多维新闻网专稿 --

    法轮功究竟是什么?是气功?是宗教?是民间信仰?是北京所定义的“歪理邪说”?今天,让我们不带任何先入之见,暂且搁置大陆官方的指控,剖析“法轮大法”的信仰内涵与宗教的关系。

    法轮功,以气功名义传播时,其“功理”见诸李洪志所著《中国法轮功》一书(1992年出版),一开始就摈弃气功的传统,直言修炼之事,浅涉佛道神之理。巡回中国数十城市传功讲法之后,李洪志于1994年集其演讲内容出版《转法轮》一书。自此,法轮功改称“法轮大法”、“法轮修炼大法”、“法轮佛法”,外界俗呼“法轮功”,弟子简称“大法”。

    法轮大法明确宣称乃修佛修道大法,亦因“站在佛家的基点上讲整个宇宙的理”,故又称“法轮佛法”。李洪志反复宣称法轮功乃众多修炼法门中之一法门,言下之意非源自佛道两教,亦不附庸其下。但是,李洪志屡屡借佛道两教说过的理来阐述自己观点,亦针对宗教修持的一些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如灌顶、辟谷、玄关设位等),同时又用现代科学的发现来解释超自然现象(如天目等)。难怪人们给法轮功册封了一条罪状:“凑拼佛教、道教的学说,掺进肤浅的科学认识”。这样的指控,是缺乏健全思维的。耶稣当年讲过旧约的事情,耶稣就是剽窃了?释迦牟尼借喻过婆罗门的东西,而佛教的一些信仰与远古婆罗门的说教是一致的,你难道要审判释迦牟尼佛?在电视上附和官方腔调的宗教界人士媚俗愚妄而不自知。

    李洪志早期的著述和最近的讲法,中心思想一直都没有改变过;应该说法轮大法是一个连贯、完整的体系:宇宙有法,体现在无所不在的特性之中,存在于一切空间的物质及生命之中,用常人能理解语言的语言是“真善忍”。一切生命及物质偏离“真善忍”特性即败坏。生命偏离“法”就往下掉,掉至人类这个空间,就要在迷中修炼做个好人,按照“真善忍”去修,而“真善忍”则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这是“和事佬”的个人简单理解。

    读者也许不耐烦了,但我们避免不了形而上学的东西。任何一个宗教,都有一整套的思想体系,里边塞满了根本就验证不了的问题诸如上帝或佛祖如何如何,人原来如何如何,宇宙怎么回事,应当如何对神佛进行祭献或崇敬等等等等。成“体系”的信仰本来是没有的,是宗教站稳了脚根以后,后人归纳、总结、疏理出一套套易于理解的信理或信条。今天普通民众对宗教的认识,大都是用这些套路“调教”出来的,完全可能偏离宗教经典的本义。

    在李洪志的著作中,我们看不到宗教中普遍存在的教条和信理的灌输。那么在洋洋洒洒的十多本书里,李洪志都说了些什么呢?就是修炼,如何修炼,以及修炼实践中的解惑。尤其是《转法轮》一书,从气功的各种现象讲到宗教修炼的问题,功力如何才能上长,层次如何才能提高,甚至佛道神修成的具体过程等等,都一一讲了出来,细致具体,清楚明白,用的还都是口语。一切超越常人理解的事情,都是围绕著怎么修炼提高心性、提高层次才披露出来的。

    1996年,李洪志移居美国,《转法轮(卷二)》以及在美国和澳洲悉尼讲法的著作相继出版。这个时候,李洪志才进一步给他的弟子展现法轮大法更多的内涵,逐渐牵扯越来越高深的问题。他开始讲宇宙更大的结构,批判了进化论,批判现代科学的不足,批评宗教注重形式不注重修炼,还讲到了人类本身的问题,一次讲得比一次高,逐渐牵涉到本来是属于的宗教的领域。

    法轮功是不是宗教,其实是一个如何定义的问题。我们先从宗教的外在形式与法轮功进行比较,把法轮功的信仰或法理留给另一专题论述。

    1)仪式:没有崇拜仪式,只有集体炼功和经验交流的“法会”。2)崇拜对象:李洪志反对弟子以常人之心对待自己,连感恩戴德都不行(见《精进要旨·警言》),亦不鼓励弟子去崇拜神佛,强调自己修炼提高心性最为重要。弟子对李洪志的崇敬均为个人行为。3)戒律:没有规定具体行为,而由弟子根据《转法轮》去悟。4)僧侣及组织:没有。强调在常人的复杂环境中磨练,组织形式“大道无形”。5)庙宇:李洪志禁止建立,斥之为有为之事。6)供养或奉献:禁止。

    这样一比较,我们发现,法轮功与一切宗教的外在形式没有共同之处。讲到佛道神只是把他们当作宇宙中比人更高级的生命来看待,有别于宗教中的崇拜对象。在规范人的行为时,法轮功以“真正的修炼”来代替宗教中的戒律。李洪志指出:“宗教也是修炼”。一句话就把宗教包括在修炼的范围之内了!李洪志还指出:“气功就是修炼”。那么,修炼就是回归本性的一切努力了,它涵括了所有宗教、气功的本质内容,也许还应该包括东方普遍存在的诸如禅坐、暝想等等,分别在于正道与歧途。李洪志宣称法轮功是大道正法,因为抓住了修炼的最根本——人心,即必须进行真正的心性修炼才能被“救度”,此外都是有为之法,都是小法小道。

    既然宗教和气功等等都是修炼,它们有没有遵循修炼的原则呢?修炼的原则又是什么呢?如果宗教和气功等等东西偏离了修炼的原则是否应该被批判呢?

    似乎可以这样理解,法轮功确认了修炼的最高原则,即顺应宇宙最高的法,这个法体现在“真善忍”特性之中,这个法制约著一切生命。那么很自然,宗教及其形式就根本不值得套在法轮大法的身上了。在这么广阔的视野之下,李洪志用“修炼界”一词来覆盖所有宗教和气功,并对偏离修炼本质的现象加以严厉的批评,这是最自然不过的了。

    “和事佬”不禁惊叹法轮大法“理论体系”之庞大、完整!他既不是宗教,也不是民间信仰,不是普普通通的气功,历史上没有已知事物可以类比。若说他是“不入宗教的修炼”,但他却具有宗教式导人向善及度人的使命和特征,那就只有说它是“不入宗教的超级宗教”了。

    名可名,非常名。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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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时间:1999年8月28日  发稿时间:1999年8月28日  文章分类:【外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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