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读了XX的文章,觉得很多地方可以探讨。我不是法轮功成员(四月前甚至不知这一名词),从信仰上也谈不上赞成或反对其信义,但从近日来“小耳朵”CCTV4咄咄逼人的广播声中,从“人民日报”海外版连篇累牍的大批判文章中,感到一种不祥的预兆:文化革命又来了,政治运动又来了。我是学统计的。从晓天文章中对法轮功信徒统计数字的差别(七千万对二百万〕就感到这个“组织”并非是一个“严密”的组织。因为一个严密的登记入册的组织〔如共产党〕是不会产生3500%的巨大统计误差的。
我也很反感各地法轮功负责人或信徒的“反戈一击”的揭发批判的场面-令人回忆起1955年反胡风“反革命分子”,1957年“反右派”,及1966年“批黑帮”的情景,那是太令人难忘了。
我们国家什么时候能不再看到这种“一言堂”,“一边倒”的大批判场面了呢?我们什么时候能让“被告”有真正的申辩权呢?这种不平等的批判,难道可以令人心服及信服吗?毛泽东讲过:“让人说话,天不会塌下来,自己也不会倒台。不让人说话,自己就难免有一天会倒台。”话讲得很漂亮,但讲话人及其家人的下场就让人看到“言”与“行”脱节的结果。不让对方讲话,一方就可以任意发挥。当年陈独秀,张国涛,高岗,刘少奇,胡风,倪柝声,罗隆基,章伯钧等人的下场都是证明。
我们能不能听一听法轮功的见证,看看是否有人靠练功治好了病,这个比例又有多大。没有一种东西可治百病,科学和医生也是如此。我们能不能因为医院天天有死人就说医生是骗子,伪科学?那些去治病者就是受蒙蔽?
从录像看,法轮功的“示威”,“围攻”相当和平。难道中国人没有示威的权利吗?我们的“人权”情况不是不比美国差吗?“妨碍抗洪”-难道抗洪大军真的要老弱妇幼为主力吗?
中国因为“无神论”,将“有神论”一律视为“异端”,“迷信”,“无知”。这种心态使很多人鄙视法轮功及其信徒。大可不必如此。没有一个“人”能说清这个世界是如何来的。各种学说都应有说话的权利,让人去选择,因为哥白尼的悲剧也可能会重演。
不要以物资的差异去搞臭一个人。文革中,参观“林家湾”实际上是利用人的嫉妒及羡慕他人财富的心理去搞臭他人。这种批判的把戏也不必再现。
很可惜的是中国人已成为惊弓之鸟,不必射,自己已掉了下来。”煮豆燃豆萁“的昨日还要重演多久?
批判法轮功的许多文章实际上批了基督教,佛教的基本观点。可悲的是那些负责人还要照稿念去批判。也许若干年后,他们就成为新的法轮功。历史就是这样可怜地旧剧重演,但不断地换演员-似曾相识燕归来。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