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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负责人将面临的指控
 
【明慧网1999年8月27日】据悉,中国政府将在九月下旬在北京起诉几名原「法轮大法研究会」的主要成员,对他们控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诈骗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泄露国家机密罪」。在北京展开对法轮功负责人的法律程序后,全国各地都将展开对当地法轮功负责人的法律程序,但控罪则会较轻。来自北京的消息表示,原北京「法轮大法研究会」的主要成员李昌、王志文、纪烈武等已向当局否认法轮功是一个组织,但他们承认他们个人及「大法研究会」和全国各地的法轮功修炼站负责人都有经常的联系,也经常以个人、或以「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名义发信到各地,但不认为他们这是发出指示。(1999年8月27日)
 
成文:1999-8-27  发稿:1999-8-27  更新:2003-10-13 4:10: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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