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法轮功所以能赢得上亿人的心,是修炼者通过实实在在的习炼,通过自身的感受,认识到法轮功确实是一个为社会负责、为学员负责的好功法。
以我自己为例,我98年3月发病住过院,5月份有幸习炼法轮功。一年多来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这期间没吃过一片药,不仅给国家节省了大笔医药费,而且退休后,仍在教育战线上发挥余热做着贡献。不仅如此,更重要的是法轮功的创始人李洪志老师要求法轮功的学员必须重心性,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更好的人。一年来,我严格要求自己这样做,思想境界,道德水准有了极大的提高。
仅举一例:我住棚户区,今春与政府拆迁办公室签合同时,按协议分给我的新房是套一,五楼。如在以前我必会使出浑身解数,将其换成大一点的,楼层理想点的房子,客观上我也完全有条件办到。但正由于自己是一名法轮功学员,在个人利益上不争不斗,为此我二话没说,并按期签了合同,以实际行动支持了政府的工作。
我一家六口,都是法轮功的学员,都在自觉地按李洪志老师要求的那样做。我丈夫负责全家的采购,每当别人多找钱时,不管多少他都能主动地退还。
我的女儿婚后居住在一个拥有公婆,大伯哥嫂等八口人的大家庭里。每当家庭中产生矛盾时,女儿能记住李洪志老师的要求:碰到矛盾时,不管怨不怨你都要向内心找自己的原因......女儿总是这样去做,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的矛盾,得到了公婆的夸奖。
我那不足两岁的外孙女,在我们的教育影响下,经常帮大人“干活”,摔倒了从不用大人扶,自己边爬起来边说:“没事!”。这不是对独生子女应该培养的品质吗?
儿子儿媳是一对年轻的博士生,同时也是法轮功的学员。以前曾策划过个人的奋斗目标;绘制过自我成材的蓝图;,并立志出国发展的大志(当然不是说出国深造不好)。自习炼法轮功以来,思想境界得到大幅度的提高与升华,目前安心地投入学习,认真地投做好入课题研究,得到导师好评。年仅25岁的儿媳在生活上非常俭朴,但对有困难的同学总是热心的资助,得到奖学金后后默默地拿出500元献给希望工程。
政府提倡要做精神文明家庭,而我们这炼法轮功家庭堪称为真正的精神文明家庭了。平日里生活上,每个成员都能先替别人着想;在思想精神方面不管谁做错了,都能善意的批评指正。去年春节前夕,儿子儿媳当面严肃地批评过我,使我及时的醒悟,为此我对儿子儿媳充满感激之情。一家人和睦融洽、你敬我让,是“法轮功”使我家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假如每个“社会细胞”都能如此,那全社会的精神面貌会有多大的改观呢?
我们全家人的社会角色有普通的职工,教师,高级知识分子,算得上是社会的一个缩影了吧!我们选择了法轮功而且能够坚如磐石的炼下去,是因为我们在实际的修炼中尝到了甜头,不仅我家如此,法轮功的真修者都是大法的受益人,他们都是些道德高尚的好人,在社会上默默地作着自己的贡献,他们做的好人好事数不胜数。
假如我国的公民都是些这样的好人,更更好的人,这不是党和政府的骄傲吗?这不是各级领导的福气吗?可是个别领导对能够使人健身壮体、道德回升的好功法,硬是坚决地反对,不但令习炼法轮功的学员感到不解,即使不习炼法轮功的群众也十分纳闷。
(青岛学员 199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