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安消息 | |
【明慧网】 自4月25日以来,我们高安市的炼功活动一直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限制和不同程度的干扰。6月12日以后,我市两个省直单位和有炼动点的13个乡镇政府、派出所以及一些市直单位一反常态,对炼功群众多加干涉、指责、攻击,且愈演愈烈。只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禁止集体炼功 近一段时间来,我们在没有妨碍公共秩序和正常的社会生活前提下进行的集体炼功,遭到了一些部门、单位的排挤和禁止。有些炼功点被迫搬到别的炼功点去炼功却仍遭到派出所民警的盘查和阻挠。民警说:必须把户口迁到这来,才能在此炼功。郊区一个炼功点是在功友家里,派出所民警也去干涉,命令不能在一起炼功。据我们了解,在全市40个左右炼功点,绝大多数被乡镇干部或派出所干警口头禁止炼功或采取强制措施不许外出集体炼功。 2、限制人身自由 3、侵犯人格尊严 有的单位领导说:你要外出炼功,就开除你的工作。谁炼法轮功谁先下岗。很多地区的单位都有在职干部、职工参加炼功,单位领导就以下岗、调离、开除党籍或停发工资等相威吓以阻止他们继续炼功。有的甚至要求在家也不能炼。有的还扣发了学员6月份工资。某学员家有一个炼功点,镇干部、派出所去说不能炼。有的甚至威吓说:下次看到你们再炼,就要抓起来,不得放过。有的炼功人跟干部、民警解释说:我又没犯什么法,为什么不能炼?被威吓说:你硬抗,就把你抓起来。 4、侵犯炼功群众的住宅 高安市城区和农村,有少数乡镇干部、派出所民警执法犯法,非法侵入炼功群众的住宅。收缴法轮功书籍、像片、炼功磁带;有的地方连手中看的书也被强行夺走,炼功用的录音机也被抄走。有的派出所到炼功点炼功群众中收缴炼功带。有的地方政府要挟炼功人租住房的房东,赶我们学员走,又以没收房东的房产证相威胁,使炼功群众难以正常生活。有女功友去乡政府要回被抄的录音机时,遭到乡干部的辱骂和殴打。一些干部到炼功群众家中强行取走老师的像,搜走书籍,并说报刊上登的是骗人的,现在要搞运动了。 5、对法轮功进行诬蔑攻击 一些地方的乡镇干部、派出所民警不是按照中央精神去宣传解释党的政策,去实地调查了解炼功群众通过修炼法轮功后所带来的思想道德和祛病健身两方面的巨大变化,而是信口开河,有的乡镇领导在干部大会上公开说:炼功点是“窝点”,法轮功是“邪教”;有的把法轮功与国际国内政治事件联系起来,与历史上的什么事情联系起来,与“个人崇拜”、封建迷信强扯到一起。 我们强烈地希望上级领导正视事态的恶性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制止和查处对善良的法轮功群众实施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不要象对待坏人一样对待遵纪守法的炼功群众,允许我们有一个安定、合法的修炼环境。 (江西省高安市法轮功部分学员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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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时间:1999年6月23日 发稿时间:1999年7月9日 文章分类:【综合消息】 |